最近我在我們的校刊上看到某美國心理學家所分析出...
"愛"和"喜歡"的差別...我覺得很有用喔....
以下十三點是「喜歡」的情形:
【1.】 每次與他在一起,情緒都保持一致。
【2.】 我想他的適應力很強。
【3.】 他是一個很有責任心的人。
【4.】 我認為他是一個成熟的人。
【5.】 我對的判斷力具有信心 。
【6.】 只要與他稍稍接觸,大部份的人都會喜歡他。
【7.】 我覺得我們兩個人很像。
【8.】 班級或團體內選幹部時,我一定支持他。
【9.】 他是一個能迅速贏得尊敬的人。
【10.】我覺得他是一個極聰敏的人。
【11.】他是我所知最可愛的人。
【12.】他是我想要成為那一類的人。
【13.】得到讚美對他來說甚為容易。
以下則是十三點「愛」的情形:
【1.】 如果他喪氣,我首要工作是讓他恢復活力。
【2.】 任何事情,我對他皆有信心。
【3.】 我能包容他的缺點。
【5.】 我願意為他做任何事情。
【6.】 如果我不能和他在一起,我會覺得很沮喪。
【7.】 如果我感到孤寂,第一個念頭就是去找他。
【8.】 我最關心他的幸福。
【9.】 我能原諒他所做的任何事情。
【10.】我有責任使他幸福。
【11.】與他在一起時,大部份時間我都看著他。
【12.】為他信賴是是我最感快慰的事。
【13.】沒有他,我便難以一個人生活。
嗯....希望各位看了知道能覺得有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