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時間: Tue Aug 28 21:26:08 2001
[公告]
因前玄月士兵 akuei 於8/15申請離國 並於8/15當日申請加入本國(小魚帝國)
因此板主必須於8/29設定為小魚之國民
依新離國、歸順要點
第二條 離國者須繳交一萬小魚幣之離國費於原屬國,以示離國決心。
第三條 各國國民離國者,須po離國申請書於原屬國版,經由該國主管同意(回
po同意之)後,再附上已付離國費一萬小魚幣之證明,方纔完成離國手續。
第四條 離國者一律兩星期後才可再加入國家。
第五條 俘虜在俘虜期間只能歸順該俘虜國,且依本要點第二、三、四條所規定為之,
並不得離國加入第三國家。
因於8/29日方可加入小魚帝國 但如今akuei 又想回玄月為預防以後發生相同情況
離國後14天後申請加入另一國家 就屬於該國之國民 並由原屬國家計判國01次
此次是屬於特殊情況 因此特別額外提供2條規則讓akuei 做選擇
1.於8/29加入本國 一切事情圓滿解決
2.可以回歸原屬國(玄月王朝) 請於14天後(9/11)方可重新選擇加入玄月王朝
離國期間同樣掛小魚判國照 試為小魚帝國判國者 判國棋間皆不得參與任何俘虜戰
即使參與俘虜戰結果皆不允承認 此次發生屬於特別例子 因此特別處置另外此次
本國將不記錄akuei判國次數 但akuei 仍須繳交離國費一萬小魚幣給小魚帝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