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舉律-三級、二級、一級適用之。
【考官部分】: 以曜日軍法為準則。
【國民部分】: 屬玉衡考官審核並提出,一至十四星國民得參加之。
三級── 1~ 6☆ 凡 1 ~ 6 ☆ 者皆可申請。
考官定為◇ 濟貧善俠 6☆ 考官
◇ 劫富義俠 6☆ 考官
亦可由 6☆以上考官擔任
認定方式 : 無關勝負,由考官認定之(最高一次升等兩星)。
二級── 7~10☆ 凡 7 ~ 10 ☆ 者皆可申請。
考官定為◇ 暗諜 忍 10☆ 考官
◇ 幻諜 飄 10☆ 考官
亦可由10☆以上考官擔任
認定方式 : 一勝一和升級 1☆ ; 二勝升級 2☆。
一級──11~14☆ 凡 11 ~ 14 ☆ 者皆可申請,惟,有升亦有貶。
考官定為◇ 賞善令 14☆ 考官
◇ 罰惡令 14☆ 考官
認定方式 ─ 獎:一勝一和升級 1☆ ; 二勝升級 2☆。
懲:一敗一和降級 1☆ ; 二敗降級 2☆。
其他:不變星等。
亦可由14☆以上考官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