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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結婚---- 一、結婚日期由結婚人自定,舉行儀式場次請洽各地方法院公證處。   二、請至少提前三天(扣除例假日)於上班時間向公證處登記。   三、下列書表用品請向各地方法院公證處服務台、聯合服務處或員工合作     社購買:     公證請求書一份新台幣(下同)二元。   四、結婚公證書中、英文本,均由本處打字。   五、將公證請求書填寫後(填寫前請詳閱請求書末端之說明)交各地方法     院公證處服務台登記。   六、登記時應攜帶:    1結婚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並備影本一份存卷)、最近一個月戶籍謄     本、印章及證人二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亦可)。結婚人尚未成年者     ,其法定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    2結婚人為外國人或國外華僑者,應提出護照及單身證明,單身證明如     在國外取得,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其單身證明除應經我國駐外館     處驗證外,須再經我國外交部複驗(單身證明如由外國駐華使領館或     授權代表機構出具者,應經外交部證明)。    3結婚人為大陸人民者,憑旅行證及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     大陸公證處所發單身公證書。   七、應繳費用:公證費一千元,例假日一千五百元,需英文證書者肆佰元          。結婚證書可以分別多申請幾張   八、聲請登記得由一人前來辦理。結婚當天,結婚人、未成年人之法定代     理人及證人均應攜帶身分證件正本及印章親自到場,提前半小時報到     ,按時舉行結婚儀式。   九、參加婚禮人員,應服裝整齊,結婚人穿不穿禮服都可以。   十、結婚儀式在各地方法院公證處公證結婚禮堂舉行,禮畢交付結婚公證     書正本三份,其中一份供申請戶籍結婚登記用。 公證完記得結婚登記---- 與外國人結婚者,應攜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1年內拍攝彩色相片(符合內部規格)1張 並準備下述文件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同時換發身分證。繳附結婚證書、單 身證明及其中文譯本(均需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東南亞人士之單身證明應經外交部複驗 );但在我國法院辦理公證結婚或在對方政府機關已辦妥結婚註冊並經駐外館處驗證之文 件,即毋庸提具單身證明。外籍配偶中文譯名之姓氏應符合我國使用姓氏之習慣,或經其 本人親自取用符合我國姓氏習慣之中文姓名。 配偶來台簽證---- 怕麻煩的話, 可以先辦依親停留簽證, 如果有符合規定之體檢表, 好像可以拿到比六十天 更長的停留簽證效期. 之後可以延長兩次, 延長簽證期限不用錢,只要在簽證過期前去移民 署辦理(帶老公護照+已經做戶籍登記之你的戶籍謄本),當場可拿 相關規定如下: 受理單位:停留地入出國及移民署服務站 申請程序:持60天以上之停留簽證入境,且未加蓋 不准延期,有事由需繼續停留者,於停      留期限屆滿前15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      件向受理單位申請。 應備文件: 一、申請表1份 二、護照正本。 三、相關證明文件: (一)探親者: 1、被探親屬之戶口名簿、3個月內之戶籍謄 本或外僑居留證。 2、親屬關係證明(如結婚證書、具父母資料 之出生證明等)。 (二)研習國語文者: 1、大學院校國語文中心之註冊證明 2、出席紀錄(第一次延期者免附)。 (三)從事宗教活動:  1、在華宗教團體出具1個月內之邀請函或相 關證明文件。 2、宗教團體立案證明書影本。 (四)從事巡迴表演活動者:主管機關之許可證 明。 (五)代訓之外籍員工:主管機關之許可證明。 (六)應聘者及從事工商業務者:主管機關之許 可證明。 (七)因病無法依限離境者:醫院診斷證明。 (八)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而有證明文件者。 四、注意事項: (一)委託他人代辦者,應於申請表上填寫委託 聲明或另附委託書。 (二)停留期間,均自入國翌日起算。 (三)持落地簽證或以免簽證方式入國者,不得 申請延期。 (四)每次延期不得逾原簽證許可停留日期之期 間。總計停留期間不得逾6個月或180日。 (五)超過6個月或180日,因不可抗力其他重大 事故須延期停留者,應向停留地入出國及 移民署服務站,事先提出申請。 (六)移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持外國護  照入國者,應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遷  出登記,但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接近役齡  男子或役齡男子不予受理。 ---------------------------------------------------------------- 加油吧! 當初我們辦這些也花了不少時間, 記得可以先問問在對方國家辦理結婚登記 需要什麼文件(問在台辦事處), 趁兩人在台灣一起準備相關文件之後帶回去辦 -- ⊕ 泡泡星球號 http://blog.yam.com/zoekiwi Lawrence's Taiwan Times http://taiwan-times.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105.2
lothopper:那個單身證明感覺很麻煩 = = 09/02 22:23
zoekiwi:是很麻煩, 可以的話多申請幾份 09/02 22:24
clina:我看了好頭痛阿!!!!結個婚那麼麻煩 真不想結婚 09/02 22:43
clina:但是還是謝謝zoe大 感恩 我以為只要去登記就好 09/02 22:43
wush0052:這...其實我也視為是去戶政機關登記即可 不是改成登記制? 09/03 03:27
luee:是的,但是因為妳的配偶是外國人,結果比之前儀式制更麻煩。 09/03 03:59
wush0052:這...大家辛苦了!向即將或已步入婚姻的人妻(夫?)致敬 09/03 04:31
makiyolo:"台灣"的單身證明很簡單,跑法院,一下子就拿到了 09/04 02:46
makiyolo:3個月有效期限 09/04 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