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ee (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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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簡而稱之冠夫姓
時間Sun Mar 2 21:26:26 2008
※ 引述《Luebeckerin (Lübeckerin)》之銘言:
: 首先謝謝回答,好長一篇,真是辛苦了。
: (按摩)
不用客氣。
: 遺憾的是,德國的雙重國籍法對我不適用,
: 如果我選擇入德國籍的話就必須放棄我現在的國籍,
: 以後回自己老家不申請簽證的話只能呆六個禮拜,這樣會不會太瞎了一點。= =
如果妳沒有打算拿德國籍,拿德國永久居留就好的話,
也就是繼續維持妳的台灣籍,使用妳的台灣護照。
既然是這樣的話,我前面也提到了,台灣方面是不會讓妳輕易改姓的,
所以這樣還有問題嗎? :)
妳就算結婚證書是用了丈夫的姓,對外文件有的沒的之類也用丈夫姓,
只要妳堅持維持台灣護照,妳還是有這個最重要的文件能夠證明妳的中文姓氏啦!
: 這個完全是我家大爺的說法,他覺得我改了他的姓才像一家人,
: 那為什麼不是他改用我的咧?
: (一整個很任性 XD)
也可以啊,你們講好就好,法律上說OK就好囉。
: 我將來工作應該還是跟中文脫不了關係,所以這點來說還好。
: 不過外國人為了要爭取找好工作的機會而改姓的情況
: 似乎在北歐(尤其瑞典)相當嚴重。
原來不是我多慮。 :p
: 所以我打算讓小孩雙姓。XDDD
你們姓氏都算短還好。
A的朋友曾經也是雙姓,不過這兩個姓都霹靂長,
所以他成年後第一件事是,申請把其中一個拿掉!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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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uebeckerin:我剛跟他視訊講到這件事,我故意晃電腦螢幕鬧他 XD 03/03 01:36
→ Luebeckerin:不過暫時還是沒結論,正事他喜歡當面談,等月底吧。 03/03 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