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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我是在台灣結婚的,而台灣的結婚證書上,是不會把女方姓氏改成男生的。 然後前面有人提到男方需要一個中文姓名, 我們在決定回台灣結婚之前就很痛快的幫A取了中文名字,用我的姓。 台灣政府不給妳隨便改姓,所以如果像是跟外國人結婚, 妳想把配偶姓氏放在妳的台灣護照上, 對不起,妳還是得姓妳原本的姓,配偶的姓氏只能加註在"別名"那裡。 因為太麻煩了,而且並沒有什麼實質上方便的地方,我就沒去申請加註了。 所以從台灣護照上來看,我還是叫做我原本的名字。 如果英國結婚,在這之前也是要決定女方要不要改姓。 這裡說的是"改夫姓"喔,不是"冠夫性",所以妳的本姓是不會在結婚證書上的。 當然妳想要保留妳原本的姓當作middle name或是變成聯合姓也可以, 不過中文姓的字母數較少又通常是一音節,變成聯合姓總覺得不是很好看。 其實我是想要直接換夫姓的,不過在台灣公證結婚, 而台灣是沒在幫人改姓這種事,所以現在我所有英國文件上還是原姓。 不曉得德國國籍法是怎麼算的? 英國是有條件承認雙重國籍, 如果妳原本國籍承認雙重國籍,那英國就承認妳可以雙重國籍; 如果妳國籍只承認單一國籍,那妳就要選擇妳要哪一個。 既然可以雙重國籍,那我當然時候到了要來申請。 到時候我申請時,我會要求使用夫姓,這樣我要去改文件的姓氏才有依據。 當然我還是保有台灣國籍,台灣護照上還是我的舊姓氏。 也就是說在這個地球上,這兩個人都是合法的我。 如果說小孩會是什麼姓,小孩到時可以拿我和我配偶的國籍, 所以小孩也會像我一樣,在這個地球上有兩個合法身分喔! 這個時候就有人要問了,為什麼我非改要夫姓不可? 1. 我還蠻喜歡他的姓啊,可以合法用別的姓氏,那就來用看看吧! 2. 這樣感覺比較像一家人咩。在國外我只有他, 同姓氏讓我覺得他是我在國外珍貴的、可依靠的家人。 3. 可能是我自己想太多,不過我覺得改了姓氏後,如果要找工作好像比較容易。 用原本的姓氏,一看就是華人姓氏, 難保不會有歧視華人的雇主直接把履歷丟垃圾桶。 不過我名字沒改啦,我一直都是用原本中文名字,我喜歡我的中文名字。 4. 不知道德國是怎麼樣,不過在英國有些服務在申請時是算姓氏的, 所以同一個姓氏就收一個姓氏費用,兩個姓氏就是收雙倍費用。 他們是不管你們的關係是什麼,反正就是依照幾個姓氏就收都少錢。 5. 就是妳也提過的帶小孩出國問題, 我朋友沒改姓,所以出國還要帶小孩出生證明。 6. 反正他在台灣跟我姓,我在英國跟他姓,很公平啊! 不在英國或台灣的時候,就看我到時要拿哪本護照出來了。 (目前也只有台灣護照,所以在這個地球上我只有在英國是跟他姓 :p ) 要不要改夫姓、冠夫姓、或維持原姓都行,沒有妳非用夫姓不可的理由, 只要妳和妳的配偶覺得這樣好就好。 -- ※ 編輯: luee 來自: 85.233.174.126 (03/02 18:23)
Luebeckerin:第一個感想是,「姓」看太多次有點變形了 XD 03/02 18:49
dkdt:我也有點...看到最後...覺得他長的不太像"姓"XD 03/02 18:52
awangs:真的~~好多"姓"喔...不過第四點我是第一次知道~~很有趣XD 03/02 19:35
makiyolo:從 性 -> 姓  版風改變,性(姓)情不變 03/02 19:38
luee:第4點就是有遇過,所以才特別提出來。 03/02 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