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tw15 (道可道,非常道)
看板CFantasy
標題[原創] 魔法之心 2-2 白狼
時間Fri May 7 16:21:37 2010
第二章:狼
牠很疲憊。
縱使如此,頭顱依舊高舉、傲視著森林裡全部生物。
身上有傷,爪傷、咬傷,最嚴重的一處差點將頸動脈切斷,至今仍滲著鮮血,雪白的
毛皮被沾染成紅色,每一步跨出都帶來疼痛。
但還活著,這就足夠了。
廣大的天地間有無數狼群,草原、森林、甚至南方冰原都有牠族人的蹤跡,不像人類
有奇奇怪怪的文化、建築,牠們比人類想像中聰明,卻始終維持著最原始、最簡單、也最
直接的生活方式。
弱肉強食。
牠剛離開狼群,不是自願,他戰敗,落荒而逃。
不管什麼種族都會有年輕的一輩像洶湧的浪潮般襲擊上代。
只是牠太年輕、太缺乏經驗,輸給了比自己衰朽的對手。
但牠還活著,而且還會回去。
牠堅信,要不了多久,自己就是這片森林的狼王。
舔了舔傷口,劇痛入骨,沒有半聲哀鳴。
然而,現實不是只憑藉意志就可以征服的,半天之後,牠才發現受傷的狼要在森林裡
獨自生存有多麼困難。
傷口拖慢牠的速度與靈敏,缺少同伴協助攔截逃遁的獵物,這輩子第一次覺得原本手
到擒來、只足夠用來塞牙縫的小老鼠們如此迅速,而原本只要稍稍多費力氣就可以解決的
落單小鹿,居然輕易掙脫他的牙爪。
牠不知道,過去被逐出種族的狼有許多更強壯、更年輕,卻幾乎沒有一隻能回到部族
。
頸上的傷口沒有痊癒,幾天過去,反而更加難受,牠可以嗅到幾絲臭味,是潰爛的氣
息,如果不好好處理,沒幾天後,他就會變成跟這個傷口一樣味道的屍體,或許更臭一點
?
該怎麼辦?牠腦中有些迷茫了。
撐持不住,歪歪斜斜地倒下,縱使如此,牠依舊抬著頭顱,希望在死去的一刻仍然驕
傲昂首,牠想長嚎,但喉嚨只擠出嗷嗷哀鳴。
冰冷,身上麻癢,許多小型的蟲蟻會分食屍體,牠已經可以感到被嚙咬的疼痛。
自己已經被當成屍體了?
牠的頭顱終於頹然墜了下去。
最後所見,不是死神,不是食屍的獸,卻是隻垂頭喪氣的年老半人馬。
霍頓剛離開自己的部族,過去幾個月他飽受責難,用盡方法也無法逮到屠戮族人的兇
手,終於,不得不承認自己的失敗與無能,卸下首領的身份,遠遁。
正確地說,是被狠狠逐出。
離開不久,令他不知該欣喜或錯愕的消息傳來,新任族長只花了不到十天便抓到一個
正要對半人馬痛下殺手的魔法師,激戰之後,出手圍剿的三十四名族人只有七個生存下來
,但成功拿下了法師的首級。
狼看見這隻人馬,牠笑了,苦笑,只因覺得諷刺。
半人馬雖然年老,但依舊強壯,也許缺乏年輕人的活力,卻仍大有可為,但他竟頹喪
猶如心死。
牠自己呢?胸中仍有傲氣,還想再爭、再戰!卻已經失去那種身體與力量。
比起人類,半人馬更清楚狼群擁有的智慧,畢竟雙方在同一座森林生存將近千年,當
霍頓見到垂死的狼露出表情時,並沒有絲毫驚訝。
他只是跟著笑了,苦笑,同病相憐地笑。
狼族雖有智慧與感情,但牠們更尊崇獸性,弱肉強食乃唯一準則,正因如此,才會在
千年以來都無法建立社會與文明。
眼前的白狼也許是在獵殺時遭到其他野獸反擊,也許是跟夥伴發生衝突,因而身受重
傷,無法再打獵的狼,只有被同伴拋棄的下場。
霍頓喃喃道,他笑,卻比哭喪著臉還要難看:「咱們都是喪家之犬啊。」
白狼沒聽清楚半人馬的話,否則也許會奮起死前的最後一絲力氣去噬咬霍頓的喉嚨,
饒是如此,牠依舊對霍頓的眼神異常反感。
牠厭憎被憐憫。
牠不需要憐憫,牠應當是高高在上,傲踞整座森林的狼王!
牠闔眼,倒下。
醒來時,頸上的傷口竟已敷好草藥,半人馬很懂得該怎麼利用森林裡的資源。
霍頓表情仍然頹喪、苦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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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把接下來寫好的部份讀過後,發現我寫得最好、也最喜歡的角色是這隻沒名字的狼,
李斯特:「那我呢?」
我:「你喔,個性中軟弱的部份愈來愈明顯,愈寫愈想讓你去死。」
李斯特微微慍怒地質問:「我不是主角嗎?」
「主要配角……」我撇過嘴角,微帶諷刺地說:「每一部都有你的戲份,但你的工作就只
是見證別人的故事而已,你沒發現第一部個性最鮮明的角色就是我們的蘿莉公主殿下嗎?
尤其是最後壞掉的那幾幕,壞掉的蘿莉真是……」
還沒說出接下來的話,李斯特的雙手化作利爪,輕輕劃過,將我分成數塊!
李斯特走遠後,一個全身都是縫線,腦袋左右兩側裝了大大電極,如同故事裡科學怪人一
樣的可愛(?)長髮女孩經過。
「屍體嗎?」她道:「不對,還有微弱呼吸,但也差不多了。」
「……救我。」我微弱無力地說。
她沒好氣地說:「我的收費可是很貴的,你的樣子大概付不起吧。」
我嘴角淌著血沫,道:「求求妳,我還有好多故事想寫,不能死在這裡。」
「好吧,我今天心情剛好不錯,就讓你活下來吧。」她從衣服底下取出手術刀,臉色潮紅
似乎「手術」這種行為能讓她十分興奮:「我叫芙蘭。」
手術開始!
我醒來,很快地發現異樣,腦後竟多出一條USB線。
芙蘭親切地笑道:「因為我覺得用手寫作實在太沒效率,你只要把那條線接上電腦,腦中
所想的故事就可以直接轉換成文件喔,十萬字只要兩分鐘就可以寫完了。」
等到我回家很久,她才迷迷糊糊地想到:「忘了告訴他跟電腦連上線時要小心當機,不然
大腦會一起當掉。」
作者腦部毀損,簡稱腦殘,明日休刊一回。(其實是高中母校校慶,要回去看學生妹)
應該還是會放存稿上來啦。
話說怪醫芙蘭真的讓我萌到了……
手術開始!不管被改造成什麼都不可以有怨言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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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k70691:推 05/07 16:26
推 Titaandyo:寫的很棒~ 句子更簡潔有力的話 讀者會看得更舒服 05/07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