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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enUp (紫色流浪貓)》之銘言: : 剛剛在台灣棒球維基館上看到匿名的IP用戶貼上來的情報,我把整理過後的介紹貼 : 在這裡: : 在2006年謝國城杯青少棒中表現出色的林羿豪,在新竹球場甚至以國中生的身份飆 : 出時速149公里的最高球速。因為如此出色的表現,他被由林華韋邀請到台中來觀察 : 其表現的日本職棒讀賣巨人隊球探們(一共四人,包括球探部部長)所相中,立刻邀請 : 林羿豪全家和他的國中教練黃武雄和他的妻子到日本旅遊、參觀。 : 而讀賣巨人隊所提出的加盟條件則包括零用金、營養金,以及在日本的學費、翻譯 : 、吃住和家人探望的機票與花費等等,並且據說也給了黃武雄教練和林華韋介紹費。 : 林羿豪是台灣第一位國中就被外國職業球隊邀請加盟的選手,他將在2006年亞洲青 : 少棒賽後赴日。 : 另外,有圖有真相: : http://taiwanbaseball.blogspot.com/ : 台灣棒球維基館上該球員的頁面則為: : http://twbsball.dils.tku.edu.tw/wiki/index.php/%E6%9E%97%E7%BE%BF%E8%B1%AA "籌委會日前收到美國職棒大聯盟的官方行文,內文指出, 美國職棒規定各隊簽署球員的年齡標準為國內滿18歲、國外滿16歲, 因此若洛磯隊確實簽下羅錦龍,並未違反相關規定,聯盟也沒有權利禁止。 但美國大聯盟也表示,如果台灣方面有相關規章約束, 美國職棒隊也會願意配合,共同遵守遊戲規則。 籌委會因此將在9日的委員會議中討論此事,希望能儘速制定球員未滿18歲, 不得與國內外職棒球隊簽約的相關罰則。" "美國職棒大聯盟規定,各球團對美國本土球員的簽約年齡限制在十八歲以上, 但要簽下海外球員,只要十六歲即可。袁定文表示, 當初這項十六歲的限制是規範那些中南美洲球員,「因為他們都不太愛念書」, 以羅錦龍的例子來看,台灣在美國職棒球團的眼中,已成為與中南美洲一樣。" 這位林小弟弟.....看網頁上所寫的出生年月日(1991年01月02日)... 所以...應該是15歲又7個月再多一點點的年紀... 所以....假設這著年齡是真的,還要五個月..... 嗯....五個月....有差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5.140
vvnbear:那六個月呢? 七個月呢? 照規定來就對了 219.68.122.77 08/16 23:24
Orangina:我的意思是..忍五個月..價錢說不定更高.. 124.8.15.140 08/16 23:26
ARCXU:感覺去美國比較有前途218.166.124.166 08/16 23:31
ARCXU:還這麼年輕...16歲去磨個6年也才22歲218.166.124.166 08/16 23:32
ARCXU:前途無量阿...218.166.124.166 08/16 23:32
ZenUp:我OP了 218.171.59.246 08/16 23:38
ZenUp:過幾個月教練可能就拿不到介紹費吧XD 218.171.59.246 08/16 23:38
justin187:到時可能又一個160連發 @_@220.131.226.149 08/17 00:16
pikaq:留在台灣只會被操廢或被"不適任"啦!快出去! 203.70.92.205 08/17 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