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cbook ("露露聽我說"好看哦!)》之銘言:
: 一個大人...拿著棍子面對一個無扺抗能力的孩子....怎麼能夠狼下心打成這樣呢
: 在國中時代,男孩子較皮,老師多打男子,而這些男孩長大後,
: 是不是可能成為打老婆的男人呢???????
有可能!
在成長過程中所受的不當體罰,極有可能轉化為怒氣或內化為自卑感,
不管如何,當大人打毫無還手之力的孩子,這就是不尊重人權的表現.
這樣的結果除了對孩子的人格造成損傷,也有可能造就無自信的人格,
也會造成對"威權"的盲從和依賴.(不管是政治或潛意識)
再不然就會造就出罪犯,以暴力解決或處理一切問題.
身體所受到的暴力如此,以語言所施展的暴力也是如此.
有一次搭自強號,後座是一對母女,小女孩年約五歲,上車後好長一段時間
不停的哭鬧,大概是為了芭比娃娃吧!
母親制止小孩哭鬧的方式,除了"捏"之外(直接在車上打耳光太離譜,所以不敢吧!)
媽媽還說:妳不乖喔?不乖媽媽只愛弟弟不愛妳喔!弟弟最乖了!不像妳一點用
都沒有!去去去!不要當我的女兒!妳走開......
......這樣的話一說,小女孩就哭得更大聲,而且緊張地撲到媽媽身上大哭......
一樣的模式,情節,對話從高雄一路反復上演到台中......
我在想,以這種威脅加暴力的方式對付小孩,我不知道那小女孩以後是否有足夠的
自信心與安全感,更重要的,她將用那種方式面對她的弟弟?
父母和老師對孩子的影響是一輩子的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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