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鑑於很多人對於越位這項規則不甚了解,特po此文以做闡述,希望能對大家有幫助。
●Definition 越位位置:
若一個球員,他比球和對方最後第二名球員更接近對方的球門線,則他處於越位位置。
A player is in an offside position if he is nearer to his opponents’goal
line than both the ball and the second last opponent(by FIFA)
一球員若有以下情形即不是在越位位置:
1.他在己方半場
2.他與對方最後第二名球員平行
3.他與對方最後兩名球員平行
只是在越位位置時,不判罰越位!!
說明:
1.對方最後第二名球員通常就是最後一名後衛,門匠則是最後一名球員。
2.球門線即為底線。
3.若比對方最後第二名球員接近球門,但比球遠離球門,不算在越位位置(見Figure.2)。
●何時判罰越位?
一球員在越位位置,只有在同隊球員觸球或玩球時,被認為介入比賽,裁判才判罰越位:
1.影響比賽
2.影響對方球員
3.在越位位置獲得利益
說明:
1.裁判認為一球員在越位位置獲得利益,這是最常被判罰的理由,當一球員處於越位
位置接獲隊友傳球,就是屬於這類情形(見Figure.1)。
2.裁判認為一球員在越位位置影響對方球員,這是常被球員或球評疏忽的一個情形,
例如一球員處於越位位置卡位阻欄對方後衛,或者影響對方門匠視線(見Figure.3)
或跑位,不管有意無意,裁判都可以吹你越位。
3.裁判認為一球員在越位位置影響比賽這類被判罰的情形比較少。
Figure1:越位 Figure2:沒越位 Figure3:越位
球門線─── GK ───┐ ┌─── GK ───┐ ┌─── GK ───Goal line
│ │ │----▲-----越位線 │ △ │
│ △ │ │ ↘ │ │------▽---越位線
│----▽--↗---越位線 │ △ │ │ ▲射門,進
│ ▲ │ │----▽--倒數2nd人 │ │
│ │ │ │ 註▲攻持球△攻無球▽防↘傳球
●何時不判罰越位?
一球員在以下情形處於越位位置直接得球,不判罰越位:
1.球門球
2.擲界外球入場
3.角球
●越位違規的處罰:
對任何越位判罰,裁判應判由對方在越位發生地點,罰一間接自由球。
如果越位地點在防守球隊的球門區內,則間接自由球可以再球門區內任何一點踢球。
說明:
1.間接自由球不可以直接射門,但若接觸任何球員後進門則算進。
2.球門區即為大禁區,18碼線區。
●國際足球總會理事會決議:
1.越位位置定義中,"更接近對方球門線"意思是球員的頭身體或腳的任何部位比球和對
方最後第二名球員更接近對方球門線,手臂則不包含在此定義中。
2.介入比賽的要素中,"影響對方球員"的意思是,明顯阻檔對方球員的視線或行動,而阻
礙對方球員玩球或使對方不能玩球;或是作姿態或動作,裁判認為是,欺騙對方球員或
分散對方球員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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