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rayons (看能不能重操舊業)》之銘言:
: 第一次在這裡發問,請多多指教喔!
: 我想問的是,清朝的地方官制是省–道–府–縣,
: 可是為什麼通常在說到地方時通常只有提到省還有府和縣這三級,
: 很少提到道這一級,
: 可以問一下,這是為什麼嗎?
: 還有台灣在清領時期,有分哪些道呢?轄區各為何?
: 請回答一下吧!謝謝!
: 想破頭的人也不知道答案的人留!
道 因為比較沒有特別的轄區 所以比較沒有提到
道 是屬於監察機關 設立的理由可以分成
1. 為了特別目的 如 管理運河的河道 管理鹽專賣的鹽法道
管理倉儲與驛站的糧驛道
2. 省政府的派出監察機關 因為一個省分成好幾個府
而巡撫或是布政使,按察使等等因為分身乏術所以無法管理整個省
於是會派出一些監察人員 這些人員的官署就是被叫做"道"
如在福建省 有管理泉州一帶的興永泉道 或是管理漳州的汀漳龍道
基本上是幾個府上面就會有一個道
所以從明代中期之後中國的地方官制基本上慢慢又朝四級制演化
變成 省--道-----------府------縣,州,廳
-----(直隸州)
然後在台灣於清代 前後只有一個道 不過領域,權力前後迭有變化
清康熙23年 台廈道 --- 管理台灣府,澎湖和廈門
本身有軍隊,並可以調動軍隊
監督府州縣,並且擔任科舉考試的主考官
朱一貴反亂後,台廈道 --- 管轄地方一樣
不過權力只剩下監督府州縣 撤銷本身的軍隊
無法調動軍隊,科舉考試主考官歸中央的監察御史管理
雍正五年後 台灣道 --- 改成只管理台灣府和澎湖
其他同上,不過可以和台灣鎮總兵都可以直接上奏皇帝
道,主要是加上按察使的頭銜,視同按察使的品級,以規避
低品級官員不能直接上奏皇帝的規定
總兵則是掛印,這是按照邊境總兵的慣例,所以可以上奏皇帝
也可以直接干涉地方民事與司法事務
乾隆53年後 台灣道 --- 管轄地方一樣
恢復了調動軍隊與擔任科舉考試主考官的權力
光緒十四年 台灣道 --- 在台灣設省之後,台灣道主要負責的變成是司法事務
與監督台灣南部地方事務
這是因為,台灣這個省在清代的架構之下是比較簡單的(為了省錢與方便)
在清代一個省的基本會設的官職如下
巡撫:
直接管理軍隊,監督布政使按察使等等單位,可以直接上奏皇帝
A.文職:
布政使:
負責省的財政與稅收錢糧事務,受到巡撫節制
按察使:
負責監督地方官的風紀並負責司法事務,受到巡撫節制
學政:
基本每三年由中央派出,代表皇帝擔任地方科舉考試的主考官
道:
為特殊目的所設的,如負責糧倉和驛政事務,或是水利
B.武職:
將軍:
率領八旗鎮守地方,聽總督命令,也可以上奏皇帝
在沿海地方則是負責監督海關稅收,算是幫皇帝看私房錢
提督:
率領綠營鎮守地方,下轄各鎮,聽總督和巡撫的命令,不過可以上奏皇帝
總兵:
清代綠營真正基本的單位,幾個府就會有一個鎮,駐在當地,鎮壓叛亂
而台灣有的是
巡撫:
除了上述的職務外,也包含前述學政與將軍監督海關事務
(台灣在淡水和台南有兩個海關)
布政使:
除了上述職務之外,也包含處理鹽專賣等等專賣事務.
總兵:
職務如上,直接對巡撫負責
缺的按察使的職務就由台灣道來代替,並且監督南部事務(道在台南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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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值得我們孤注一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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