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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分鐘賽制中,每隊在上下半時內,允許請求暫停次數的總數為五次; 4 ×12分鐘賽制中,允許請求暫停次數的總數為六次。2 ×20分鐘賽制中, 上半時可請求暫停兩次,下半時可請求暫停三次。每隊在每一決勝期可請求 一次暫停: A.暫停期間,允許球員離開比賽場地,坐在球員席上。球隊席區所有人員,只 要他們停留在球隊席區附近,得允許其進入比賽場地。 B.暫停期間,一位球員請求替補,他只需向記錄員報告,不必通知職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prophet.m8.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