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關於標本被幹.......走的事!!
我”個人”是不太清楚啦!!
我只覺得我們只是一個””高中””的社團!!
不要和學校太硬!!也許我們都已畢業了!!
若惹腦了教官ꄡ!拍拍屁股走人!!I倒楣的仍是學弟!!
所以一錠要徵詢學弟的意見!!畢竟是他們當家!!
我們那年也吃過學校的虧!!!
我不希望學弟也一樣!!
當初標本一被幹! 學弟就通知我了!!
我是覺得本社尊嚴要有!!一定要有!!
但是也不要為了幾隻蟲和學校吵翻!!
畢竟那些蟲都是抓的到的!!!
學弟被學校釘就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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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lyCatcher ( 白眉鶲 ) 看板: CKBA
標題: Re: 回成功
時間: Thu Jan 29 06:54:52 1998
嗯... 要教教他們法律基本常識ㄛ
你是在說 " 指導 " 那件事嗎 嘿嘿 還好本人沒上企失敗嶺 回來露個臉
才能將那件事解決喔!!! 我的心得是: 學校怕麻煩 怕壞人呀!!
當年我用: 你們學校居然散佈陳老沒說過的話為理由 堵住教務長的臭嘴的
嘿嘿 他可不想擔負起 "偽造陳老話語" 的責任阿 呵呵
這件 " 刑事 " 案件上 本社團是受害者報警是我們學弟們的權利啦
學校當局既然已經知道是那位小偷偷的 為何只有昆蟲館的失竊品追回呢??
是否學校當局處理過程上有瑕疵呢???
當初聽到有人要回去 我是投贊成票的 因為起碼要表明一下立場 而學弟們在和
學校當局的交涉經驗不足 so... 起碼先表態 看看學校的回應
假如沒表態 他們就以為這支悶棍已經把我們打昏頭啦 !!!
沒有人說要和學校吵翻 說之以理才是上策!!! 要找對罩門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