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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行政院通過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修正草案,溯自今年元月起至明年底,為期兩年對新創 或擴廠的製造業與技術服務業,提供五年免徵營所稅優惠,使五年免稅在一定期限內不再 專屬於高科技產業,傳統產業將深受其惠。有些立委卻揚言,要將免稅優惠擴大至舊廠或 舊投資,否則會造成新舊廠間的不公平競爭。如此使得該項免稅措施,還沒有開始實施, 就已經弄得滿城風雨,未見其利先見其弊,反而使擴大五年免稅的目的更加模糊不清。 據報載,行政院決定將五年免稅優惠擴大至傳統產業,主要是層峰採納某國策顧問的建言 而起,屬於由上而下的決策過程。然而在國內外均會引起廣大爭議的減免稅措施,既沒有 經過審慎評估,也非經發會共識,甚至不是多數意見,卻被政府部門貫徹到底,留下許多 後遺症,凸顯出決策過程的瑕疵。 經濟日報社論曾指出,「免稅的大門一開,就沒完沒了」。然而此種後患還沒有修法就提 前發生了。由經驗可知,政府一旦提供租稅優惠,經過政治程序與利益團體競租的結果, 總會產生兩個效果,一是從水平橫向來看,減免範圍會不斷擴大;一是從時間縱向來看, 減免適用年限會一延再延。就前者言,工業局受到強大壓力,擬將新增投資免稅的門檻再 向下修正到500萬元,比目前新興重要策略性工業投資門檻700萬元還低。未來極可能會將 免稅產業再由製造業擴大至其他產業。就後者而言,不但對新增投資提供免稅,產業界及 部分民代不但期望免稅優惠擴大至舊有投資,甚至會施加壓力要求延長適用年限。 檢視五年免稅的政策目的,若在於鼓勵投資、刺激景氣,就應鎖定對新增投資提供租稅優 惠。若其目的在於促進產業升級,就應對功能別活動提供租稅優惠,高科技與傳統產業只 要從事功能別活動,均一體適用。若目的在建立低稅負的投資環境,則應從更寬廣的角度 進行全面稅制改革。既然行政院所提產升條例的修法,目的是在刺激景氣復甦,就不應擴 及舊有投資。然而,在產升條例提供刺激景氣的租稅優惠,似乎與產升條例標榜的功能別 獎勵,尤其著重在外部利益大的研究發展與人才培訓獎勵,以期促進產業升級的立法旨意 不合,也就使得免稅實在有些「名不正、言不順」。 減免稅真能提振產業、刺激景氣嗎 其間仍有爭議存在。贊成免稅者總是高估其效果,認為透過減免稅可刺激景氣、增加有效 需求,進而促進成長,然後創造更多的稅收。這雖然有部分道理,但減免稅到底能增加多 少投資,則是個實證問題。一般研究認為,租稅因素在整個投資環境的影響力有限。只靠 方便取巧的租稅減免而不務實地全面改善投資環境,則企業競爭力無法持久提升,反而養 成依賴心理,阻礙產業升級。況且,租稅減免只對部分廠商在投資決策的邊際上產生效果 ,卻使全體產業享受減稅優惠,相對而言,就會造成龐大的稅收損失,顯然並沒有將錢用 在刀口上,也不合成本效益評估準則,還不如不 要減免稅,將此項減稅收入用來推動公共建設投資為佳。 事實上,租稅減免獎勵一定有其適用對象,應該避免浮濫,然就非受獎勵對象而言,總是 一件相對不公平的事,要避免就應一視同仁,不要輕易提供租稅獎勵。若是五年免稅適用 範圍擴大,傳統產業與高科技產業、新投資與舊投資、大企業與中小企業均納入,如此相 當於全面免除營所稅。既然此次修法只是暫時拉平製造業間的差別待遇,何不一勞永逸進 行稅制改革,建立中立性的稅制。若企業均不用納稅,卻仍享受公共財服務,難道受薪階 級納稅就屬應該,屆時對軍教人員薪資所得取消免稅也就不理直氣壯,除非對證券交易所 得恢復課稅。 當前政府財政已空前惡化,未償債務餘額已累積至2.9兆元。若考慮非營業基金的非自償性 債務在內,累積債務更高達3.6兆元。政府財政年年赤字嚴重,主要原因就是稅收成長太慢 ,甚至呈現負成長,與政府近年來大幅減免各項租稅有密切關係。政府一方面成立財政改 革委員會,欲在五至十年內達到財政平衡的目標;他方面又在不斷減免稅,動搖財政的根 基。在大力鼓勵投資、增加就業之際,反而擬對海外來源所得課稅,對高價消費課徵「奢 侈稅」。面對如此混沌錯亂的租稅政策,政府確實應認真檢討整體租稅政策的目標究竟何 在。 【2002/04/19 經濟日報】 -- 眼睛痠麻到彷彿框骨裡塞滿了水溝底的爛泥, 不止眼睛、嘴巴、耳朵、鼻孔裡全部被塞進這種微溫半沙半漿的流體。 肩膀下耷,感覺彷彿遭到一種肌肉萎縮的病毒侵襲, 黏附在骨骼上的筋肉像季節不對的死蟹,烹殺撥殼後不見肉質咬嚼感, 只見灰稠稀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