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靜怡(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助理教授) (2002.05.26)
《經濟學與法律的對話》
作者:大衛.傅利曼(David D.Friedman
法律經濟學(law and eco-nomics)或是法律經濟分析(economic analysis of law
)是一門以經濟學的角度來解析法學理論和法律議題的學問;法律經濟分析是一種理解規
範運作的實然面和應然面和觀點,也可以是生活實踐上所依循的準則之一。這本兩年前由
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出版的《經濟學與法律的對話》,對於想要將經濟學和法學的接軌當
做知識操練的對象,或者對於經濟學與法學之間的互動關係抱持好奇甚至愛戀態度的讀者
來說,都是部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著作。
以美國近幾十年法學研究和法學教育走向來看,法律經濟學或法律經濟分析已是勢不可擋
的主流。我之所以用「勢不可擋」形容,是因為衡諸事實,法律經濟分析這個學派在美國
法學界的滲透力極強,幾乎深入每個個別的法學研究領域,而許多兼具完整經濟學訓練和
法學背景的法律經濟分析學者,在學術著作品質和辯論上,更是深具說服力與侵略性,因
而取得美國法學界學術主導地位,讓無論認同或者反對的人均必須站在「充分理解」的出
發點,才能和這主流做實質意義的辯論,也因而衍生出各種流派和觀點的精采對話。傅利
曼這本不以長篇累牘的方式堆砌法律經濟學的發展歷史、方法論和其與其他法學理論和學
派辯論過程,但卻以重點導覽方式將法律經濟學的精髓充分介紹出來的者,應是不算沉重
的敲門磚。
身為芝加哥大學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傅利曼之子的本書作者,本身就是個受過完整物理
化學等基礎科學博士階段教育,而且擁有芝大經濟學博士學位,卻在法學院裡擔任法律經
濟學教席的「傳奇」人物,然而,傳奇卻不必訴諸高深艱澀,更毋庸執著於嚴肅沉悶的筆
調。傅利曼在本書中不遵從傳統法學論述規格的寫作方式,甚至行文活潑的特色,雖然毀
譽參半,但卻極可能是造福法律經濟學的讀者和入門學者的最適選擇:從筆者八○年代末
大學時代開始接觸法律經濟學到負笈芝大求學期間,美國的法律經濟學著作早已是汗牛充
棟,然而Mitchell
Polinsky的《AnIntroduction to Lawand Economics》之類的入門書舉例敘述平板和內容
失之過簡,而Richard Posner所著的經典級教科書《Economic Analysis of Law》,對於
不具備充分美國法制背景知識的學習者而言,若無稱職的引導者,又可能充滿不少「進入
障礙」,傅利曼這本書的出現,讓我大有在新世紀開始時終於找到一本份量內容均介乎其
中的入門書這種暢快感。
本書中討論的法律議題,均是傳統法律經濟學所涵括的領域,值得一提的是此書隨處可見傅利曼另闢蹊徑設計新穎的例子,雖然傅利曼針對這些實例所做的分析是否正確周延,仍不無進一步檢驗的必要,但其用心的確值得肯定。法律經濟分析做為一種理解人類社會的規範如何運作和應該如何運作的視野、架構和理論基礎,不是周密無缺的,再者,傅利曼這本書未能將觸角伸展到過去法律經濟分析較少處理的領域(例如憲法),也未能介紹法律經濟分析此一領域最近幾年就社會規範所做的精采討論,都是可挑剔的缺點。然而,做為一本普及法律經濟學教育的書,我們還是應當
肯定本書的確不負其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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