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人間咖啡館 920817
■另一種專業,老電影老音樂---Woodstock和台灣的六十年代
⊙舒國治
時光飛逝,到今年八月,Woodst ock音樂節轉眼已歷了三十四個年頭。這三十四年間我遇
過太多的成長於台灣的孩子,老的少的,居然都知道Woodstock,這是很耐人尋味的。
Woodstock舉辦於一九六九年,已是六十年代的尾聲,然在台灣,我們所察覺的六十年
代,又是如何呢?首先,在六十年代當時,我們心中還未必有「六十年代」這個清晰概念
。通常人皆是在事後才會有能力回視先前的「年代」。我們的六十年代只是一絲一襲、一
波波一陣陣,逐漸推送積聚而成的一團朦朧。先前一年,我們看了電影《愛你想你恨你》
(La Motoc ycle),且看這片名,多麼新潮,多麼六十年代。而女主角Marianne
Faithfull裏面不穿,外面罩著皮夾克,趴抱在亞蘭‧德倫身後,一同疾駛著摩托車,飆
往遙遠的未知。這是一九六八年,台灣也有著和世界幾乎同步的六十年代。但只是同步的
商品,並不意味同步的思想狀態。
同樣在一九六九年,台灣固然沒有Woodstoc k,但卻有《虎豹小霸王》(Butch Cassid
y a nd the Sundance Kid)及《大地驚雷》(Tru e Grit)這樣的電影。是的,商品可
以世界同步。Woodstock所集結的合唱團中,像Canned Heat,像Country Joe and the F
ish,像Ten Years After等,在台灣未必廣受知悉,但中華商場的翻版唱片赫然也有他們
。雖然多半人聽的仍是Glen Campbell、Tom Jones、Peter,P aul and Mary而不是 Wood
stock裏面找的Tim Hardin、Jimi Hendrix、The Paul Butterfie ld Blues Band。
我們在台灣所擁有的六十年代,是經由先是「灌輸」,繼而才有「自擇」的。六十年代
初,人自收音機被動聽到的Never on Sunday、I tsy Bitsy Teenie Weenie Yellow Polk
a Dot Bikini流行歌,以及《豪勇七蛟龍》的電影插曲或是The Ventures的電吉他曲,或
在電影《第凡內早餐》看奧黛麗赫本唱的Moon River等等,是一段薰陶的過程。到了六十
年代中期,有人聽了I Wanna Be Free,會去問:誰是The Monkees;有人聽了This Diamo
nd Ring,會問,誰是Gary Lewis and the Playboys;聽了S ee the Funny Little Clow
n會問,誰是Bobby Goldsboro,就如同聽了Yesterday,會問誰是 The Beatles;這便是
最早想去區別品牌的「自擇」工程。逐漸成為如同選認偶像。只是那年代對偶像之尊敬,
比較不容易到崇拜的地步,甚至還不到愛慕的地步。舉例言,「披頭四」,很多人極欣賞
,但他們的成員若做了些不堪行逕,聽眾並不太置於心上,何也?沒有愛慕或崇拜到非怎
麼樣不可的地步也。這與近十五年來台灣之勇於、狂於擁抱偶像的情態極是不同。當然這
也因為社會生態的大相逕庭。
Woodstock中集結的歌手與樂團,大半皆不是我們那時聽的;猶記一九六九年一九七○
年之交,我們聽的是Dizzy(Tommy Roe)、Oh Hap py Day(Edwin Hawkins Singers)、
Get Bac k(Beatles)、In the Year 2525(Zagers & Evans)、Spinning Wheel(Bloo
d,Sweat & Tears)、Jean(Oliver)、Baby It's You( Smith)、Sugar,Sugar(Archi
es)、Down on the Corner(Creedence Clearwater Reviva l)、以及Na Na Hey Hey K
iss Him Goodbye( Steam)這一類通俗之極、輕浮之極、卻未必作得不好的由「學生之
音」之類唱片業者所推行給我們的熱門歌曲。
五十年代的小孩多麼想去舊金山
我們可以擁有的六十年代,照說已很過癮了;《獨臂刀》電影也看了,「瓊斯盃」、「
亞洲盃」籃球賽也看了,同時還有太多的聯考等職責所在原本就已夠讓我們忙不過來了,
憑什麼我們還會要知道一個遙遠之極,和我們極不相干的叫Woodstock的東西?
我們究竟是怎麼知道的?一直到今天,這仍然是我的問題。
同在一九六九年,我們知道稍前(七月)的「登陸月球」,也知道稍後(十二月)的Ch
ar les Manson一伙人(被稱為「嬉皮」)在好萊塢殺了Sharon Tate(導演波蘭斯基的太
太)等人,因為這類新聞太轟動也太驚悚。但不知道 Woodstock。至若同年中美洲薩爾瓦
多與宏都拉斯兩小國因足球賽而爆發的「一百小時戰爭」,雖是大事,我們壓根沒想去知
道,哪怕是足球迷。
我自己得知Woodstock,是事後。搞不好一年後或兩年後。似乎是在刊物上瀏覽到的,
搞不好是高中的校刊(那年代的高中校刊水平很高),但並不很當一回事,繼而同儕東聊
西聊才把這件事聊成印象深刻。至於聽到Woodstock唱片,或要到三、四年後了。資訊,
有許多管道;以唱片言,那是生意人的門徑,他們不是靠資訊,靠的往往是莽撞,有什麼
就翻什麼,來源有時不見得遠自美國迢迢寄來,也可能就近從美軍顧問團的福利社(PX)
中買,然後大量翻版售出。生意人,好傢伙,永遠跑在前面。而他們不經意的引進了資訊
。
但同儕怎麼知道的?台灣的青少年怎麼知道的?他們靠什麼資訊會知道得那麼進入狀況
?靠電視上的新聞片嗎?靠專門的雜誌嗎(不,應該不是音樂雜誌)?不知道。總之,這
著實令人佩服。
好像不曾聽說有中國人參加了那場音樂會後現身說法寫文章講當時經過的。
多年後,我們有時聊天會問一個問題:這大約四十萬的觀眾之中,會不會有華人?這當
然是頗有趣的問題。願稍言其詳。一九六九年,我十七歲,在台灣,實在還很童騃。那些
二十多歲在美留學、有時在報上副刊寫他們美國見聞的,為何沒見到他們報導Woodstock
親臨見聞的?哦,是了,他們是那年月環境及社會所教育出來的不自禁之實際主義者,他
們去美國,不是為了這個。
那ABC(自幼生於美國的華僑)呢?看來也不容易。老華僑茹苦含辛的在異邦站穩腳步
,拉拔小孩往往呵護備至,無形中對小孩框構出極其保守的一種成長氛圍;六十年代的華
僑子弟當猶是謙虛有禮、保守有加的形象居多(八十年代後自是另外一種面貌)。
最主要的,那是美國,是那塊土地上中國人心目中的外國;Woodstock之類的活動,是
「美國人的事」。
相對下,台灣的國人比較有更飽滿的自由來發展他們意念裏的激進;更別說台灣接受美
國的流行(阿哥哥、迷你裙……)原本就已經很豐沛、狂潮,並且,很全國,令假期自美
返國還留著分邊西裝頭的留學生驚見台灣披頭散髮的男生竟是如此多。
台灣並沒有嬉皮的年代
台灣大約自五十年代初,我們由無數電影中知道的美國,實已極為全面;《野宴》(Pi
cn ic;1955)中的美國家園,母親與女兒的對話,房子與後院,河邊的小鎮並有火車經過
,大型的節慶遊樂——野宴,何其標準的美國。當然,片中還攜帶了一小節穀倉大亨與兒
子Cliff Robertson的關係;便這一節,若與《天涯何處無芳草》(Splendor in the Gra
ss;1961)中富商與兒子華倫.比提的對話,再與《養子不教誰之過》(Rebel without
A Cause;1955)中詹姆斯.狄恩與他父親的交流,等等相參,你便知道美國這些五十年
代的小孩長到了六十年代,會是多麼想去到舊金山,想頭上戴花,想參加「愛之夏天」
(Summer of Love),想讓自己成為一個嬉皮。
雖然如此,台灣那時並沒有嬉皮的年代。即使那時台灣也有無數的追求自由、矢意叛逆
、極盡所能譬似留長髮來表現自我、甚至傲嘯山林歸返田園的年輕人,但那不是嬉皮,台
灣也沒有嬉皮。
事實上這更好,更像是真的、本色的台灣。
台灣多的是腳穿涼鞋(或實只是拖鞋),身著短褲,希望終日坐於大樹下無所事事,只
是受風拂著,不久打起瞌睡,今天如此、明天依然如此的亞熱帶、中國式、農村社會田家
子弟略有孔孟薰陶卻想叛離一二恰又稍曉佛門道家(或武俠小說)超凡脫俗之念的那種孩
子。
台灣沒有「花之孩童」(Flower Children)那種主張「愛」與「美」來對抗物質主義與
戰禍的那一套。因為台灣窮,尚無法思及這種富裕社會小孩對強勢政權(如政府及父親ꄊ^的抗議表現方式。
而思想形成最關鍵的人生階段,高中,台灣是閉鎖的,是一意只被聯考所籠罩,幾乎沒
法再有別的心思。美國的高中,卻早極自由,早發展出打扮自己、追逐流行、投入成年人
享受之演練(先是有駕照,週末遊車河、漢堡攤門口的派對集結)、以及對生命之探討等
等。故他們會發展出逢人口誦「Peace」「Dig it?」(「了嗎?」)「Groovy!」(「要
得!」)這種如時尚的口令,以構成如一種超地域的大教派之特殊景狀。台灣當然沒有這
一套。
台灣沒有groupies(名人追逐者)。台灣的生活條件猶太差,人沒有那麼多的感情餘裕
來隨意找偶像投射。
台灣沒有黑特─艾希貝利(Haight-Ashbury )這種昔年維多利亞大宅四佈,而今卻便
宜可得,極適離家不歸的孩子在此消磨無盡時光的舊金山市內一處好區塊。台灣少年若要
逃家,去不了什麼環境優美、建築雅馴又同伴密集的佳良所在。
還有,台灣也沒有「迷幻」(psychedelic)的情境。只有極少數的人嘗到一點點藥,
不但說不上蔚成流風,連三五同好共談「上路感覺」(tripping)亦少之又少。
即使連服裝,台灣也說不上延襲。美國那種頭戴尖高帽、斜插羽毛如羅賓漢,或反毛皮
的衣袖弄成鬚鬚,以求回返古代(如印第安人)同時亦求吻合崇尚荒野自然的一種不修邊
幅,台灣也只有為數極少的女子當fashion風味來打扮,恰巧那些人對成為嬉皮一點也不
感興趣。
至若嬉皮的「公社群居」,台灣更是不可能。〈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09.13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