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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研院將可招收國內外研究生,且授予學位。教育部長黃榮村昨日指出,教育部已修 改「學位授予法」與「大學法」,未來如中研院等具有一定資格的學術研究單位,將可招 收研究生,並授予學位。目前已成立國際研究生院的中研院也不必再受限於只能與大學合 作、由大學頒授文憑。   但部分大學仍對此舉不以為然,認為招生是大學的事,若中研院招收研究生,不僅與 大學「搶學生」,不利大學發展,且將產生中研院定位混淆的問題。   黃榮村表示,中研院「花了國家許多錢」,且有很好的學術研究水準,如果想在培育 人才上盡一份心力,為何要受限制?他說,中研院目前除了沒有學生之外,與大學幾乎一 樣。政府培育人才,應該是讓更多好的單位都加入行列,因此教育部已修改大學法及學位 授予法,允許中研院等研究機構成立研究生院,招收國內外研究生,且可以自己授予學位 。   黃榮村指出,目前中研院已設立國際研究生院,但受學位授予法及大學法限制,只能 與台大等大學合作,其研究生須「寄學籍」在台大,領取台大文憑,此做法並不合宜,中 研院有能力頒發自己的文憑才對。他還說,大陸的中國科學院就設有科技大學,可以自行 頒發文憑,台灣為何不能? 本文摘自:91.07.25中國時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3.1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