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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brafred (我沒有暱稱) 看板: NTUHistory84
標題: (中時)歷史事實與民族主義威力
時間: Thu Nov 25 08:21:59 2004
2004.11.25 中國時報
歷史事實與民族主義威力
林濁水
昨日時論廣場刊載「我對史學爭議的看法」,許倬雲評台灣地位問題引林滿紅的
意見:「一九四五年日本將台灣交付中華民國接收行使治權,國際咸無異議」。用字
嚴謹,避免坊間及林滿紅的「主權」而用「治權」實見風範。證諸日本池田首相國會
證詞:「中華民國有治理台灣的權利」並無任何虛構。但許院士卻進一步引用林滿紅
的結論「已建立回歸中國的事實,台灣地位業已在國際法上有所確定」,將「治權」
巧妙地轉換成「主權」,則極欠嚴謹,池田在同一證詞是這樣說的:「惟中華民國對
台灣領土主權尚未決定」。許、林認為舊金山和約和中日合約都對開羅公報中台灣主
權「歸還」中國加以確認,條約中「放棄台灣主權」是實踐「歸還」的承諾,則更違
背史實。
馬關條約割讓台灣的是大清帝國。但開羅公報卻說「歸還中華民國」,是因歸還
的對象是中國,而中華民國繼承了大清帝國成為中國合法政府的緣故,國際只認中國
合法政府而不管國號。這一原則用在一九五一年舊金山和約則大有問題,因中華人民
共和國已完全控制中國,各國(包括美國)都準備承認他是中國的合法政府,但他卻
未佔領台灣;另一方面,中華民國失去大陸母國所有土地,各國也準備撤銷其中國的
合法政府的承認(在一九七○年代付諸實現),他卻統治了台灣。這一來,台灣交給
誰成了難題,雙方因此都未能參加舊金山和會。
當時主張依照開羅公報交還的差不多都是中華民國的「敵人」,例如英國,力挺
中共參加和會,並堅持和約要落實開羅公報的台灣「歸還」條款其目的在於讓中華人
民共和國將得以中華民國合法繼承者得台灣;相反的,美國挺國民黨力抗,其根據正
是捨棄開羅公報台灣條款。國共雙方的反應非常有趣,周恩來痛批美國要求日本放棄
台灣主權,卻不願將主權歸屬寫進和約;顧維鈞則在美勸說:「如果美國接受台灣歸
還中國的觀點,派遣第七艦隊就是干涉中國內政」後表示:「不會讓美國尷尬」!
史實俱在,許、林大可痛批美日不守對開羅公報的承諾,但無論如何,不能將兩
和約解釋成對開羅公報的確認!撤銷中華民國政府的承認政策都已被執行超過卅年來
,還在否認當時各國有未定論的立場,真是夠無聊了。因此,馬英九不得不承認國際
上確有未定論的時期──是對了,但他說上海公報後,美國不曾再提未定論,未定論
從此走入歷史,卻又錯了。
美國不提未定論並不表示放棄未定論的立場。上海等三公報,美國既未向中國承
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又撤銷對中華民國的承認又不承認台灣是主權國家,以及台
灣關係法中規定美國法律涉及外國、外國政府的條款也包括台灣,但涉及外交承認的
法律則不適用於台灣,都是道地未定的「不統不獨」立場。只不過一九七二年前美國
提醒並極力促成中華民國要用放棄大陸領土及安理會席次的代價,以「自主」或「自
決」的方式脫離未定狀態,但國民黨由於害怕自主、自決帶來對「中國唯一合法政府
的神話」和對政權合法性的毀滅性衝擊而加以拒絕,如今美國在戰略構想改變後,已
強烈反對包括自決和中共統一在內的各種脫離不統不獨的努力,殘酷地要台灣永遠守
在未定狀態不得動彈!
未定論的風波說明了民族主義情緒性力量的強大,望重國際的學者一旦遇到民族
主義,民主原則、歷史史實全都被拋諸腦後。不只許、林,像胡佛遇到外蒙問題都堅
持是我國領土,非收回來不可。簡直要讓人懷疑他的自由主義立場。
冷靜理解起來,未定論是這樣的:國際上主流半世紀來都是未定立場,迄無改變
,但早期主張以自決脫出未定狀態,現在則主張永遠維持未定的現狀;中國與保守的
國民黨則各自以中國合法政府身分和法統神話主張台灣主權已定,從無未定狀態,並
避開人民主權;陳總統的主張似乎也相同;國民黨開明派則承認國際上確有未定論,
並以實佔原則、時效原則及不完整繼承等主張來補強主權的合法性。
至於獨派則認為與其從開羅會議列強主張尋求台灣定位,還不如從人民主權出發
,如姚嘉文就認為一旦日本放棄台灣,主權自然屬於台灣人民;我當然肯定這立場,
但當時台灣仍在國民黨統治下,台灣人民並未行使自我統治的法定程序,所以要到國
會全面改選後台灣才真正脫離未定地位,但卻已因戰略局勢丕變,不再容易獲得國際
承認了。
(作者為民進黨籍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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