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ba (三星堆假面??)》之銘言:
: 內容
: 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文化思想史研究室
: 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史想文化史研究室
: 問學與師法系列座談
: 演講人:岸本美緒(日本東京大學大學院人文社會系科研教授)
: 講題:明清時期的賤民問題
: 主持:李孝悌教授
: 地點:史語所研究大樓702會議室
: 時間:92年8月26日星期二中午12點整
: 本會提供便當, 欲參加者請於8/22日前報名, 素食者請事先聲明.
: 聯絡人:張家瑞
: 電話:2782-9555#284
: e-mail:nina@pluto.ihp.sinica.edu.tw
岸本美緒,《明清交替 to 江南社會─17世紀中國
no 秩序問題》
(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1999年12月),〈序〉
岸本美緒,《明清交替 to 江南社會─17世紀中國
no 秩序問題》
(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1999年12月),〈序〉
本書是以江南地方社會為焦點,論述中國在1644年明清交替前後百餘年間社會變動的
論文集。其中雖然包含我個人最近若干新完成的文章,但主要還是發表於1986年以來的論
文彙集。如果我最早的論文集《清代中國 no 物價 to
經濟變動》(研文出版,1997)可算作經濟史的部門,則這本書可說是屬於社會史的範疇
。雖然這顯示了十幾年間我所關心課題的變遷,但經濟史也好,社會史也罷,我基本的興
趣實際上並未有太大改變。在前書中所收錄1978年的論文中,我曾述說著這樣的旨趣:我
並不是要「將當時社會經濟上的各種變化,諸如土地累積、商品生產、農村手工業的展開
等課題,直接與高度抽象化的發展階段論及經濟結構論連繫起來」討論,而是試圖檢討「
對當時每個土地所有者、生產者而言,是哪些具體的經濟背景促成當時社會經濟上的各種
變化,為這些變化帶來有利的因素,從而不可避免的造成這些變化?」這是前書整體上我
所關心的問題。而在本書中,我所關注的焦點,也不是把晚明社會中別具特色的各種現象
,諸如陽明學的盛行、鄉紳統治、民變等,放在發展階段論的大框架體系中討論其近代性
或侷限性,而是要具體地瞭解當時人們為何採取如此的行動?怎樣的狀況促使人們朝向這
個方向運作?
然而,在前書中,我因為是以當時日本明清史學界很少研究的物價方面切入,所以投
注了大部份的心力於物價資料的蒐集,並經由對這些資料的整理來究明歷史真相。相對於
此,明末清初江南地方社會的激烈變動,是戰後日本明清史研究中一直以來重要的焦點之
一,陽明學、鄉紳勢力、民變等課題,均已累積了相當的研究成果。因此,本書寫作的重
心,與其說是個別事實的發現(當然,我希望本書多多少少能提出些有價值的發現),不
如說是就明末清初江南地方社會向來已廣為人注意的現象加以重新解釋,以解開研究史上
的膠著狀態,並試圖整合性說明各種現象之全貌。特別是第一、二、三章為研究史的再檢
討,爭議性較大,又因為與80年代以來在日本明清史研究中一直廣受矚目的所謂「地域社
會論」有關,自發表之初即受到種種方法上的批評與討論。
以這些批評為泉源,作者從中得到的新知,將在其後各章節中適當的展現出來,但我
仍然想藉本書序文,嘗試重新回顧我個人的基本方向在研究史上具有怎樣的特色?以及這
些方向究竟從何而來?碰巧,1999年初,在東京學藝大學,我有一個向學生們講述有關「
地域社會論」的機會,當時除了我個人的研究範圍外,也試著以簡單直接的方法表達我相
關的想法。現在進一步把當時內容作若干補充修正於下,且容我以此作為本書序言。
日本的明清史研究中,以「地域社會論」一詞,用來表示一個方法上的觀點而被開始
使用,已經是十多年前的事。至於其開始的契機,誠如經常被提到的,是在1981年名古屋
大學東洋史研究室主辦,以「地域社會的觀點—地域社會與領導階層」為題的研討會上。
我當時也參加了那一次的研討會,感覺到一種觸及核心的議題被提了出來。然而對我而言
,會中與其說問題已被徹底地解決,倒不如說留下一個未來必須思考的模糊的課題。其後
幾次在我所發表的論文當中,為了回答上述課題,而使用這個研討會中深具意義的「地域
社會論」一語,以描述我個人的想法。結果,卻出乎意料地被視為「地域社會論」的「代
表性論者」。然而,假如深一層反省的話,我這樣的作法,既侷限了1981年研討會所具有
的豐富延伸性的內涵,甚或將之扭曲,這使我稍感惶恐不安。
關於被視為「地域社會論」的諸多研究及其內容方面(其中也包括對使用此一詞彙表
示懷疑意見的論者),因為已經有相當多的討論,所以不打算多此一舉表達我個人的見解
。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行拜讀相關文獻(可能的話不僅是介紹性、評論性的文章,也包
括實證性的論著),自行歸納出自己的看法。在這裡,我想以自省的心情,思索自己何以
,以及如何對「地域社會論」的方法抱持著關心?試想,研究者被某種方法吸引的過程,
與其說這個方法從一開始就具有「正當」確實的證據或理論,不如說是對這個人而言,首
先有一種不自覺的契合感受。而我個人的情況,並不僅僅是在「地域社會論」方面,其他
方面確也如此。閱讀他人的論文覺得有趣,在爬梳史料、寫作論文之際,從中自然而然地
產生喜好與傾向,然而這些究竟是什麼?當初往往自己也無法瞭解,直到遭受他人的指責
與批評後,才開始注意自己的偏頗,經過仔細審慎的反省與研究,才有意識地使自己的「
方法」具體化。
現在的我究竟該稱為那一範疇的學者?或許會被歸類為抽象性「方法論」的類型,但
學生時代的我,是一個對梅涅克(F.
Meinecke)所著《歷史主義之成立》一書卷頭格言所說「個體非筆墨所能窮盡」深感共鳴
的「個體實證派」,對抽象化的「方法論」,毋寧有抗拒或疏離之感。成為研究者以後,
才發現「方法論」並不是什麼在自身之外限制自己的框架,而是將個人思考歷程以及思考
方法的基礎公諸於世的東西。即使是現在,我也不願高舉「方法論」,藉以折服對手,進
而掌握學界主導權。我的興趣主要在「為何我會這樣想?」或「基於什麼樣的不同前提,
而出現與他人不同的主張?」偶而,我也會因為和其他研究者抱有同樣的旨趣,就把它當
作「最近學界動向」,隨意地將論點一般化;有時也會因為受到其他學者強烈的批評,因
而認真地強調自己方法上的合理性。我在深切反省之餘,也要說明下面所要敘述的內容,
並不「因為這是新的(正確的)方法,所以大家都應該採納」。我對「地域社會論」所關
切的,與其說是基於對「地域社會論」普遍性真理的確信,不如說是真誠地呈現一直以來
我個人的習慣或愛好,至於妥當與否,則有賴讀者的判斷。
「地域社會論」的不定型性
地域社會」一詞,是具有多種含意的籠統措辭,即使在「地域社會論」出現之前,明
清史學界中著眼於「地域」的多樣性研究,已經一直活躍地進行。一種方法是基於無法將
廣大中國一概而論的看法,將每個地域如江南、華北、福建等面積大小雖各不相同,但在
產業、文化等方面具有一定特色的地域個別加以討論。第二種方法則以為,與其說各個地
域間有不同的特色,不如將眼光放在地域作為一個體系的統合性、自立性上,分地域加以
研究。如施堅雅(G. W.
Skinner)由以河川為中心的交通運輸體系觀點出發,把中國區分為八至九個大區域的著
名的「巨區」理論(macro-region),即是其中一例。不但可以將中國區分為數個大區域
,相反的,例如「朝貢貿易體系」的理論,所構思的即是一個超越中國範圍的廣泛區域系
統。上述第一、二兩種的「地域」,正與人文地理學所說的「均質區域」及「機能區域」
概念相應合。至於第三類型,與地理、空間的大小無關,重點是從社會層面出發,研究當
地社會。在日本戰後的中國史學界中,許多學者向來較少研究宮廷、中央政府層次的政治
史,而是投注更多心力處理社會基層的生產關係、階級對立的社會經濟史,即使在英語地
區研究裡,相對於靜態的與概念性的國家秩序樣貌,透過充滿紛爭的地方社會(local so
ciety)的實際情況,試圖發現動態之「歷史」的主張,從1970年代以來即已日益盛行。
從上述簡要的引文中所浮現的「社會」印象,顯然並沒有一個清楚的輪廓,也許甚至會讓
人有非常模糊的感覺。然而,不正是如此不定型的情況,才將我吸引入「地域社會論」嗎
?我從小就有感於社會的撲朔迷離、不可思議以及變動不居,所以只要看到類似有如清晰
框架結構物體的「社會」形象,不僅無法安心,反而更加困惑。這個說法有些難以明瞭,
所以我將稍稍加以說明。
假如想一想目前的「我」,究竟該怎樣去體會自己所處的社會呢?毫無疑問,我實在
無法宏觀體察這整個社會。具體上我所能瞭解的,一言以蔽之,只是家庭、工作環境或交
友圈等極為微觀的人際關係。即使是我現在服務的大學,看到機構圖應該有一個清楚的概
念了,實際上仍非親眼目睹。但是,卻很自然而然地感受到這所大學的「存在」,進一步
被這種信賴感所支配,每天上班、授課、領薪水,不會有任何特別不適應的感覺而繼續生
活下去。連自己所工作的大學都不甚明確,對於比學校更大的「社會」,那更僅止於模糊
的想像了。但是很幸運地,我的生活常識和行為方式尚不至於與其他人相悖離,即使偶而
會有挫折,但至目前為止,還沒出現不可挽回的事態(說不定不久以後會出現)。我們對
社會所謂的「瞭解」究竟是什麼?難道不就是與他人共有生活常識,並把相應於這樣的行
為方式視為自身的體驗嗎?試想,無數和我一樣只擁有相近有限知識的人們,一方面各自
生活,一方面又組成具有某種程度秩序的社會,進而能夠在安定環境中不加質疑地生活。
雖然令人驚嘆,但構成「社會」的內容不正就是社會中每個人的常識和實踐?
有鑑於上述的情況,對「地域社會」的注意,顯然不能說是「新的」視角。我個人也
不想特別以「新穎」作為標榜。儘管如此,在80年代以來明清「地域社會」若干研究中,
確實也可看出一些迥異於前的共通特色,我的重點正在於此,而這也正是我屢屢提到「地
域社會論」的動機所在。那麼,這個共通的特色究竟是什麼呢?山田賢對於統稱為「地域
社會論」的研究趨勢思潮曾有所論述,他雖自謙為「任意的」歸納,但請容我引用於下:
「地域社會」、「地方社會」、「在地社會」等,通過個體與個體的接觸,締結社會關係
,進而不斷地互動,並構成社會關係網絡,藉由權力、支配、秩序等,讓社會確實凝聚整
合成一個整合組織。這種整合向心力(或者作為一種對抗動機,對反整合的牽制)作用的
「場」之理想狀態,是「地域社會論」的注目焦點。
將修辭法(統辭法),乃至「文法」中共有的「場」,從預先特定的空間範圍中釋放出來
,每個人依據彼此締結的關係紐帶,以共同關懷為基礎而建立的認知體系,才是構成其本
質的基礎,內部遍佈著柔軟可變的架構,而具有重新詮釋理解的空間。
對於社會,我們首先能確實體認的事實是,在社會中生活的每個人,其知識相當有限
而不完整。我們日常所目睹的、身體所接觸的,不過是我們所相信存在的「社會」中極細
微的部份。儘管如此,我們仍可依據某些事實的想像,對社會做出種種選擇。諸如參加大
學考試、繳納稅金、買賣股票等。在此,我們看到的是一種常識性的行為方式,因為幾乎
所有的人都學而時習之,大規模的社會才得以保持某種程度的秩序而延續下來。
方法上的個人主義
依我個人之見,「地域社會論」的曖昧性與不定型性,不就是因為研究者站在處於社
會中一隅的人物的角度而引發的嗎?「地域社會論」當中一個屢次被批評的特色是,不是
以封建制、奴隸制等大框架結構為前提,而是把重點放在每一個人在諸如宗族形成過程中
究竟扮演怎樣的角色等極微小的事例出發。看起來好像是在處理和大局無關的細微瑣事。
然而,它所關心的卻不一定僅僅止於個別的微觀情事。從許多被認為屬於「地域社會論」
的研究中可以感受到的旨趣其實是要從這些事例中抽離出當時人的行為型態、抉擇的依據
,以及社會面向等,以整合性的概念模式來把握
,甚至從普遍性的脈絡裡捕捉。關鍵不在問題的大小,而在問題的方向性。不是像神一般
高高在上,以超然性觀察立場來俯瞰整個社會,而是由社會中各個角落來選擇個別的人群
行動,這些行動才是瞭解社會的真正本質。從這樣的觀點出發,思考人們為何這樣地活動
時,問題的方向性勢必是從人們的行為與動機出發,成為一種微觀的、由下而上的研究取
徑。「地域社會論」的研究經常被批評缺乏國家論的陳述,然而,「地域社會論」亦無意
將國家視為屹立於社會之外的龐大實體,而是要思考生活於地域社會的人究竟如何看待地
方官吏,以及為何認為自己應該依從地方官等觀點,來解釋「國家權力」。
我在碩士論文中開始思考物價問題時,已從個別人物的動向來思考社會變動的方向。
我姑且將這樣的傾向稱為「方法的個人主義」(雖然在論文中我未使用這個名詞)。這種
對問題的關心方式,一方面出於對發展階段論的社會經濟史研究的對抗意識,同時也在我
有關物價議題的論文之中充份表現。當時我以「方法上的個人主義」來思考的問題的方向
性,是結合了人類活動中相當合理性的解釋的。有感於「封建制」、「共同體」等詞語完
全無視「當時的人為何採取這樣的行動?」等課題,純粹只以外在觀點把當時種種現象安
置於過去階段之中,我因此反其道而行,試圖表明當時農民或地主的經濟活動,是相應於
當時經濟狀態下所做出的精打細算之結果。那時,我閱讀了經濟學者原洋之介採用計量經
濟學方法來探討華北農村共同習慣的論文,受到相當大的衝擊,深深地認同他所指出的觀
點:「單單從制度型態的表面變化來觀察所建構出的發展階段論,就理解人類活動而言是
不充分的」,「對人類活動的動機做出現實而恰當的假說,藉以說明某種具體的歷史制度
的建立與展開的方法,才是現代經濟史學最必要的。」稍晚,我讀到俄羅斯(蘇聯)經濟
學者A. V. Chayanov的《小農經濟原理》一書,那已是七九年到八0年擔任助教的時候
ꄊ「A. V.
Chayanov經常『經由從事經濟活動的人之觀點』……來理解主體性(主觀性、subjective
)的經濟計算之意義,從而解明對其不可欠缺的範疇」,這樣的看法我個人認為是完全正
確的。這種想法至今並未改變,但此後當我的興趣從經濟史擴展到社會史方面時,如何說
明那些很難以「合理性」稱之的人群的活動,遂成為我一直關心的興趣所在。藉由思考有
關晚明陽明學或民變的機會,我現在感覺到,每個人所謂合理的利害計算,以及超越個人
私利的集體意識、倫理之間,不僅無法單純分開來討論,甚至是深深地糾纏在一起。例如
我在討論陽明學時說到,當人們不覺得自我需侷
限於個人肉體,而能夠在更形擴大的血緣組織、乃至於全人類層次中感知自我(這種感覺
大概誰也不能說「錯」吧),如此一來,區分「利己」與「利他」的意涵將完全消失。極
言之,考慮到只有無私奉獻所支撐的堅固且絕對之結合,才能夠使其成員獲得最佳保護效
果的話,那麼,人們落實此種感覺,以體驗「放棄個人私利後反而使自身得到保護的策略
」,那就並非不可理解了。明末清初時期之所以深深地吸引我的注意,不外因為這是個社
會變動不安的時期,從中清楚地呈現出造成個體與群體間緊張關係的糾纏狀態。不過,我
所關心的問題並不完全是新的方向,可以說包括了我向來關注的焦點,以及我個人以往旨
趣的再度浮現。
不安的歷史學
當我們思考「社會角落的行為者」構成社會秩序的過程時,將會展現出「以不安作為
媒介的聚集」,以及「經由常識的交流」兩種脈絡。這兩者並不必然相互排斥,兩者是否
能涵蓋一切也不清楚。不過,「不安」與「常識」對我而言是具有重大意義的關鍵詞,首
先就這兩者來加以思考。
自己生活的社會並不是一個堅固的實體,而是人們想像的產物,稍一搖撼就會轟隆轟隆地
瓦解。這種不安的感覺,從我孩提時代就深烙在心中。譬如「戰爭」,我所關心的,與其
說直接關切戰爭的傷害或罪惡,不如說是傾向於「為什麼那個時代大部份的人視其為理所
當然而不加懷疑,而現代許多人卻又視為理所當然地加以責難呢?」「現代人的想法是否
正確?」我對「群眾心理」(當時覺得是非常高級的專門用語)一詞抱有相當興趣,時時
想著怎樣才能不被這種心理所沖失?
剛進入大學時,恰好同時閱讀到社會心理學家佛洛姆(E.
Fromm)的《逃避自由》,以及增淵龍夫的《中國古代的社會與國家》,受到莫大的啟發
。佛洛姆的書討論從都市流離出來的低下中產階級層,被宛如浮萍的不安定感所支配,反
而「逃離自由」轉而集結於納粹陣營當中。增淵的著作則以戰國時代為背景,處理「任俠
結合」現象之形成。二書所處理的時期與地域雖然完全不同,但都是描述當時固有秩序崩
潰,人與人從相爭的不安定中,真切地嚮往群體性,但卻也反過來成為束縛人們的動力因
素。我在感動之餘也強烈感受到二者超越時空的共通性。在本書各章處理以社會流動化為
背景的明末清初社會集團形成的熱潮,與陽明學之共同性論述中,讀者應可感覺我受到這
些書直接影響的痕跡。
對「社會不安時期」的明末清初之關心,是本書通篇的特色之一。因此,在書名中大
膽地使用「明清交替」一詞,希望將當時隨著國家權力真空因而產生的對秩序崩解的不安
定感突顯出來。在第一章中所使用的「流動化」,大概會讓人想起在英語地區的明清史研
究中一直被使用的social
mobility一語。但是相對於英語地區的社會流動論是以近代能力主義的社會模式為基準,
來計算社會階層的流動頻率,本書的「流動化」論則與明末清初社會一貫的對秩序解體的
不安,以及社會失序有關。受不安左右的人們,從中所產生的形形色色之社會現象,諸如
以擁有勢力的人為中心的隸屬性社會關係的構成、或擬血緣的結合,以及社會集團間相互
激烈抗爭等等,均展現出與社會流動高度穩定的社會體系間兩極對立的樣貌。本書中所謂
的「流動性」,並不是指廣大社會發展藍圖中的「近代性」問題,而是指在秩序變動時期
當中,反覆呈現社會不安定感的背景。因此,這個「流動性」概念,被批評為「過度解釋
歷史現象」,確是可以理解。但是,我所希望的,是在那個社會不安的時代裡,試圖從人
們直接面臨的秩序問題中,找出聯結我們當今時代與當時人們的確實關懷所在。
「地域社會論」的研究取徑之所以吸引我注意,一方面由於它基本上是以「秩序稀少性」
的感受做為前提,另一方面試圖追問「秩序究竟是如何形成的?」「地域社會論」或稍早
由谷川道雄教授所提出的「谷川共同體論」,經常遭致的誤解是指斥這些理論把權力或支
配等問題拋開,從而塑造理想的、樂天的社會秩序理論。取代直接討論階級鬥爭、反權力
鬥爭,代之以探究「領導權」等社會整合關鍵因素的「地域社會論」傾向,恐怕是會使人
有這樣的印象吧!然而,依我個人來看,正是因為作為其前提的社會觀是像於「萬人對萬
人的抗爭」般嚴酷的衝突模式,才促使我們必須詰問「怎樣能讓秩序恢復呢?」
當然,階級鬥爭史觀也是一種有利的衝突模式,但對我而言此模式所以不能令人滿意
之處,是深信秩序存在本身,及其必然相繼展開的階級鬥爭史觀的預設立場。做為階級鬥
爭史觀的基礎,像建築物般具體化的社會結構的印象,與其說回答了我上述的問題,不如
說問題一開始時就已不被理會。我感到階級鬥爭論具有某種樂觀性,就是完全不考慮霍布
斯(T. Hobbes)視「人類行為」為秩序的問題。當然,我也不否認就是這樣的樂觀性,
促使人類在社會改革的實踐上,朝向理想而努力。另一方面我也深切感到,我們不應該只
針對實質社會樣貌的亂象橫加批評,不論在現實生活方面也罷,或在社會改革實踐方面也
罷,這樣實質的社會面相,正是支撐每個人行為的動力,我們必須抱著尊重態度而加以正
視。
日常生活意義的結構
從初中到高中,我記得我對「常識」一語非常講究。我喜好英國評論家、小說家G.K.
Chesterton也是在這個時候,此人不但因發表以布朗神父為主角的偵探小說而聞名,而
且一如西部邁所強調,他不僅僅是個幽默作家,更是個舉足輕重的保守主義評論家。當然
,當時我的理解力相當有限,但充斥在諸如《星期四之男》等小說裡的警句,顯示出G. K
. Chesterton對「秩序稀少性」的敏銳感覺,以及對「常識」或「健全秩序」充滿睿智而
語帶雙關的維護,因而也引起我的興趣。我是不是個保守主義者,我自己也不是非常清楚
,但是至少有如下所述的模糊感覺—對這個社會總能恰如其份的運行感到驚訝。在理所當
然的日常共同觀念中,感覺到有些值得重視的東西。同時也不喜歡那些無視於讓社會繼續
推動的困難因素的盛氣凌人的批評言論。
1981年的研討會中,森正夫基礎性報告的一大特色,就是強調「意識」的重要性。意
識的問題過去雖然一向以觀念論的形式處理,但就觀念論而言,其中似有「觀念等於虛偽
意識」的含意,也就是說,觀念是一層面紗,真實隱藏其下,唯有揭開觀念的面紗,具體
而客觀的社會結構才會呈現出來。相對於此,這裡對「意識」的關注卻不是如此,而應該
說是基於以當時人所共有的社會認識來建造社會的一種思考方式(一方面束縛我們,另一
方面又支撐著我們的社會秩序,正是這樣的共同主觀的產物)。在這個研討會中,探討民
眾對地方社會領導權力的認同等課題,簡單地說
,有兩個對立的立場:一是當作觀念的產物,認為地方領導權是被強壓在統治階級身上的
,另一則視之為彼此共同性的實際牽絆。關於這一點,我並沒有特別深入的想法,但當時
仍作了如下的發言,「是否由衷地真正認同?或是因為被欺騙而跟從?二者都不是容易解
決的問題也無需追根究底。倒不如觀察當時人在地方社會的各種各樣的活動,以常識判斷
這些是正常的,那些是怪異的,在這樣的過程中,不正是能發現一些固有社會上饒富趣味
的問題嗎?」當我注意到社會學領域中已累積有大量有關這方面的研究成果時,已在研討
會舉行過數年以後。
屬於現象社會學用語的「日常生活意義的結構」,比起我曾經模糊愛用的「常識」一詞,
一方面更能明確的表述出常識的意義,另一方面也證明把「常識」作為「社會科學」的研
究對象來處理的正當性。對於廣闊而多樣雜陳的世界的種種現象,從人們賦予其意義開始
,人們即把社會做為具有意義的實體而建構起來,甚至能互相交流。從中組成的「日常生
活意義的結構」,由於是每個人賦予意義過程的產物,就此點而言,雖然是「主觀性的」
,但並不因人而異,只要是有社會常識的成員,不論其立場、信念是否相同,即共同享有
「彼此主觀性」的結構。雖然也可能用規範、秩序等詞彙來代替常識,但與其只注重強迫
齊一化的框架下的個人行為,不如觀察相互差異且對立的人們行為的意義,並由於解釋的
需要,把常識當作座標軸來加以審視。也因此,即使是社會上激烈的對立抗爭,也因為被
理解為具有意義的行動,而被含攝於一定的認知世界之中。
本書的第四章、第五章處理的是震撼明末清初江南社會的若干事件,但與其探究這些
事件的「事實」本身,不如分析這些事件究竟在地域社會以怎樣的消息來傳播?並且被當
時人賦予怎樣的意義?注意「當時人們究竟如何觀察他們的社會?」以主觀性看法為出發
點的研究取徑,是「地域社會論」中共通的主觀性傾向,但屢屢被批評為「無腳幽靈」般
的觀念論。在此,需要解釋的有兩個方面。第一,部分主觀論者之所以採取主觀的論點,
乃是因為他們否定歷史學上客觀論證方法的可能性,認為歷史學終究是不能對話的結果,
與地域社會論的「主觀性研究取徑」完全沒有關係。「(與自然科學不同)社會科學必須
處理社會現實中的人類活動及其合乎常理的解釋。……這樣的分析必然要提及從行為人本
身的觀點出發,來解釋行為和其背景的主觀性論點。」(A. Sch?tz)對這樣的原則,我
深感肯定。為什麼呢?那是因為和蘋果從樹上掉下來的自然現象不同,人類的行為是經由
人的主觀而活動。晚明江南社會為什麼會爆發民變?若不透過當時人如何看待社會的動向
,以及他們認為什麼才是正當等問題,將無法說明。有關人類行為的範疇中,只有透過這
樣「主觀性解釋」,才能獲得所謂假設與驗證(反證)的科學程序ꄊ
包括我的論文在內,被視為「地域社會論」的若干研究中,是否在這樣的程序上十分嚴
謹,當然還有討論的餘地。「地域社會論」的目標,並不像大家批評的那樣,想逃脫社會
科學的檢証,而是要擺脫教條式的社會實體化或是無法證明的必然論,我相信唯有依據人
的活動,展現交織而成的社會動力形式,才是理論化的基礎。在這個意義上,我(在「後
現代主義」極度盛行的今天)也許可以說是相當舊式的「社會科學」信仰者。
第二,前述關注人們意識的研究潮流,與以自然科學方法研究歷史上各種物質層面的
趨勢,彼此絕非對立。1979年在京都大學東南亞研究中心舉行的「長江三角洲研討會」,
是結合農業學家和中國史研究者彼此對話的劃時代會議,成為此後中國史研究上,推動農
業技術、生態、環境等自然科學性研究的關鍵。這次研討會做為1980年代以來孕育明清史
研究新潮流的契機,經常與1981年名古屋大學的「地域社會論」研討會相提並論,但評論
者往往將二者視為相對立的觀點,甚至有人批評地域社會論重視意識問題而忽略了歷史物
質層面的失當。但就我個人的看法,社會科學重視主觀的觀點,正是要修正魯莽地採用自
然科學方法研究社會現象所產生的偏差,不但未曾輕視農業技術、生態、環境等問題的重
要性,也不是要對這些問題質疑其採用自然科學研究方法的有效性。倒不如說,1980年代
以來的兩個新潮流,正是在批判過去模倣自然科學而進行的社會經濟史學研究的同時,所
產生的雙胞胎嗎?
ꄊ那麼,當依據每個人的主觀認知而試圖描述其形成的社會秩序之際,隱隱約約縈繞在我心
中的,就是方法上的難題。這樣的說明方式果真能充分地說明人們主觀的根據(為什麼人
們會這樣地思考)嗎?例如,思考鄉紳為什麼會被認為是擁有勢力者時,大概所能舉出的
根據是擁有廣大田地或具有仕宦經驗吧!但接下來需要說明的是,為什麼鄉紳能快速地累
積土地?為什麼官僚經驗能成為威信的來源?如果不把鄉紳、官僚勢力或國家權力等加以
預設立場,這樣的解釋可行嗎?假如採用這種方法來解釋的話,不是走到一半就走不下去
了,就是陷入通篇充塞理論,永遠不能脫困。
在我書寫構成本書第二章的原始論文時,我曾因陷入困境拋出如下的問題,「人們在
選擇鄉紳做為保護者時,其標準並不在鄉紳與土地所有或國家權力間的關連性,而是鄉紳
在地方社會中實際的保護能力。而許多人集結於鄉紳之下,也成為其保護能力的根源。這
很明顯是一種循環法則。」然而在拋出此一問題的同時,也有一點賭氣的心情,覺得惟有
以這種循環法則才能說明鄉紳勢力的根源。其後,我發現在社會學的領域中,有關「自我
組織性」、「再歸性」、「自我定位」等問題的討論,與我不成熟的疑問互有關聯,對此
,我雖然感到來得太遲,但所幸還是發現了。也就是說,「成員基於對體系的自我認識而
自行組織」所建構的社會,多多少少必然包含自身其中弔詭之處。這樣的「發現」雖然並
不能解決數十年以來,我對社會懷抱的不可思議的感受,但至少顯示這不是我個人的異常
感受,所謂社會,也許本來正是依據循環法則的機制而確立的。
以上就有關「地域社會論」方法的若干層面,參雜我個人的情況,提出個人的意見。一直
以來,我關心的是社會的脆弱、危險、暴動之際的激烈,以及不可思議的微妙之處。換言
之,使我驚訝的是這麼多不全美的人聚集起來,為什麼社會還能適當地運作呢?因此,我
在觀察明清時代的社會時,也不從高遠的角度著眼,而是站在跟我同樣對社會全體抱著模
糊感覺的人們一樣的立場,嘗試考察人們透過怎樣的探索建構出他們認知的社會。然後,
試著站在同樣的立足點上和他們對話。雖然,被歸屬於「地域社會論」之流的研究者,並
不一定都抱持同樣的感覺來做研究,但皆對「社會」的實在性或發展必然性感到懷疑與不
安,或許是一種時代思潮吧!
以上所述,假如由現今最新的社會科學理論來看,似乎的確是幼稚而簡單的想法。但
我認為這樣就好。做為一個歷史研究者,首先能完全放開自我的感受,直接面對研究對象
,這是最先決的條件,而由此所獲得的知識,如果能得到回響的話,那再好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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