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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mar/5/today-sp4.htm 王建民(右)今年春訓中和隊友的互動增多,帕瓦諾還把玩王建民的項鍊 ﹛]特派記者簡榮豐攝) 〔特派記者鄭又嘉/美國佛州坦帕市報導〕 今年加薪幅度多少?不僅球迷關心,美國記者也很在乎,每天都跑來問建仔:「簽了沒? 」而建仔也總是雙手一攤,讓這個議題繼續耐人尋味。 昨天紐約媒體又得不到答案,只好開玩笑地跟建仔說:「No contract, No play!( 不簽約,就不打!)」建仔也幽默回應:「沒關係,我先打幾天免費的。」 隊友更揶揄他說:「你還沒簽約喔,那你該回家了!」 即使加薪到50萬美金,依照美國的稅法,建仔「實領」還是只有30萬美元出頭,建仔說: 「美國的稅實在太重了,賺10塊就幾乎要繳納4塊。」就算是他去年在台灣的各種產品 代言費,不僅在台灣先被課稅,到了美國又再課一次,實際拿到手上的,比帳面上的少 很多。而今年他想要減少公開活動,多點休息時間,因此還是希望洋基能多重視他去年 的表現,給他一個合理的薪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168.51
cchris:這篇新聞也有錯. 台灣課過的稅,美國可以當credit來補 03/05 04:42
cchris:不會出現「一份所得兩邊扣稅」的不人道現象 03/05 04:42
genie2:所以說王建民應該要請專家來處理稅務的事情 03/05 07:34
genie2:感覺他的經紀人恐怕對這並不在行 03/05 07:35
genie2:以記者的能力,我想若不是有人跟他們說,我猜他們連"稅被 03/05 07:36
genie2:課了兩次" 這種錯的故事也想不出來…一定是有人弄錯了稅法 03/05 07:36
genie2:說不定就是王建民本人 03/05 07:37
suancheng:怎麼會有人願意一份所得繳兩次稅....記者寫稿都不用腦嗎 03/05 08:50
knives:妓者就是腦殘阿 03/05 08:56
chrislux:我倒認為應該是王自己有說話,不然記者不會一起報這個 03/05 09:01
chrislux:王建民所指「在台灣先被課稅,在美國又再課一次」 03/05 09:02
kai1210:我同意2F所說~不用沒搞清楚就說人腦殘 03/05 09:27
cchris:我認為是記者說錯。王說的話,就是「」裡的,剩下是記者編的 03/05 09:29
a4:美國稅重對外國人會不會不太公平阿 又享受不到社會福利 03/05 09:39
cchris:這個稅是一視同仁,每個人都一樣.而且王是用居民的身份報稅 03/05 09:48
ayuan1415:帕瓦諾還把玩王建民.. 03/05 10:55
tsming:趴瓦諾,放開那個投手!XD 03/05 11:27
tomo1026:隔天的新聞:帕瓦諾手指因為被項鍊割到而受傷.... 03/05 13:21
dodohou:隔天的新聞:帕瓦諾因為把玩而踩空跌倒受傷 03/05 13:39
LinaInverse:to a4:外國人本來就沒有資格要求什麼權利 03/05 17:36
LinaInverse:如果嫌不好 大可離開該國家 非常簡單 03/05 17:37
tomdeng:王建民又不是美國人為什麼要課稅?? 03/06 00:46
O97:賺美國的錢被美國課稅還好吧,外國人在台灣賺的錢也是預扣 20% 03/06 02:22
O97:但是我不懂為什麼連在台灣賺的錢,美國也要課稅?真的嗎? 03/06 02:26
Gmo:用紅字比較清楚~ 真的 你收入要誠實伸報 外國人扣的更兇 全球= 03/06 03:52
Gmo:機乎都這樣~我朋友在美國微軟~扣得加一加他說約4x%.. 03/06 04:00
cchris:王在美國住超過一半的時間(有複雜規定),視為居民。 03/06 09:26
cchris:美國居民的報稅,是全球所得都要繳稅.但不會一份收入扣兩次 03/06 09:27
cchris:若一份收入已經被他國扣較低的稅,就只再繳兩國稅率的差額 03/06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