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ranusjr (←這人是超級笨蛋)
看板CMWang
標題Re: [國內新聞] 大都會新人調高薪 建仔榜樣
時間Tue Aug 8 09:00:27 2006
※ 引述《loh (loh)》之銘言:
: 【楊逸民╱綜合報導】
: 王建民非要等到滿3年才能夠申請薪資仲裁,爭取到較高的薪資嗎?不一定,來看紐約
: 大都會隊的例子。
: 大都會連續和陣中未滿3年的新人瑞耶斯(Jose Reyes)、萊特(David Wright)提前簽下
: 複數年,年薪數百萬美元的合約,瑞耶斯4年2325萬美元(約新台幣7億6400萬),萊特
: 更是高達6年5500萬美元(新台幣18億730萬)。這2人都是從2004年展開職業生涯,就算
: 今年在大聯盟待滿整季,也不見得能申請薪資仲裁,不過大都會卻非常爽快地換約,
: 希望2人能待在大都會專心打球。
: 根據規定,除非球團願意提前續約,新人要在大聯盟登錄期間滿3個球季,才能在1個球季
: 申請薪資仲裁,因此王建民最快也得等到2008年球季結束後才能申請薪資仲裁,爭取較高
: 的薪資。
虎爛不打草稿 -_-
Jose Reyes
http://www.baseball-reference.com/r/reyesjo01.shtml
今年第四年大聯盟 (debut 2003), 累積下來今年可以拿到資格
David Wright
http://www.baseball-reference.com/w/wrighda03.shtml
他嘛...
根據紐約時報的說法
"No major-league player has ever been given more money after less service
time than David Wright."
他是誰?
明星賽先發三壘手 (國聯票選第二名)
今年全壘打大賽第二名
生涯 .304/.375/.531 的 "二十四歲" 球員
而且每年都在進步...
是我我也不敢今年不續約啊, 誰知道明年跟他談續約會談出什麼東西
: 報你知
: 超級二年級生 登錄天數前17%
: 超級二年生的資格,指的是在大聯盟登錄年資2到3年之內的所有球員來做排名,未滿3年
: ,而登錄天數排名在前17%,可提前取得薪資仲裁權利。計算的方式,就是從例行賽的
: 第1天到最後1天,每年以172天為上限。
不是登錄天數 17% 是總表現排行前 17%
而且我沒聽過有人講 "Super Sophomore"
連 mlb.com 也是寫 "Super Two"
我好像不記得有人用過 Super Two 條款
(不過我的記性很差)
正常來說有可能 qualify 的球員大概球團不會去冒這個風險
直接續約會更好更簡單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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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想要的同伴嘛,首先是要笑口常開,其次是我們能永遠不會發生誤會。
如果這些都能辦到的話,嗯,如果他是世界上第一流的橋手,也還不錯。」
-- 班尼多‧加羅素,前義大利藍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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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189.151
推 Diouf:我記得Keith Law是說已年資來排Super Two而不是成績 08/08 10:04
推 Diouf: 以 08/08 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