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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電子報 2006年8月19日星期六 〔記者鄭又嘉/綜合報導〕建仔昨天發出公開信拒絕台灣媒體採訪,雖然充分表示了他對 台灣惡質媒體的憤怒,但大動作親自跳出來,卻也顯示經紀公司對他保護不週,經紀公司 做法值得商榷。 昨天王建民在美國的經紀人張嘉元未開機,無法得知該公司對王建民抗拒媒體事件的「危 機處理」方式。 理論上,身為建仔的經紀公司,自然應該幫他打理大小事務,包括合約、公關,媒體的相 關事宜自然也應該由經紀公司代為處理,此次建仔因家人遭到媒體緊迫盯人,他與家人都 不堪其擾,才會怒拒台灣媒體,此舉也希望台媒在專業方面反躬自省(如果媒體還有自省 能力),這是王建民的直接反應。 但經紀公司必須善盡的義務有兩個,第一,一味地拒絕所有台灣媒體,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並不公平,過去美國大聯盟並沒有這種前例,經紀公司獲知建仔的想法後,理論上應該提 出適當的建議,並為其分析其中的利害關係,討論是否能有其他折衷的方式,甚至可以直 接列出「黑名單」。 第二,就算建仔堅決要拒絕媒體,也應該經紀公司代表發出聲明,扮演「黑臉」角色,或 是先與球團討論,而非直接把建仔推上火線,讓他一個人獨自力抗媒體,畢竟如此絕非長 久之計。如何才是建仔、球迷、媒體「三贏」的做法,這是經紀公司責無旁貸的任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91.44
magickevin:OP = = 08/19 15:24
rockbird:記者沒新聞可以寫~然後怪到經記人頭上去..真是OX 08/19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