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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today.com/2008/02/16/91-2231931.htm 薪資仲裁聽證會,王建民從容現身。〔圖/資料畫面〕 2008/02/16 09:37 記者王一如、李睿嘉、唐偉捷/紐約報導 洋基球團總裁拉文在得知王建民的仲裁判決結果後,馬上透過新聞稿對外表示,這項判決 不代表王建民輸了,因為對於首次進入仲裁庭的球員來說,400萬美元已經是有史以來, 仲裁案例中最高年薪的紀錄。 紐約洋基球團總裁拉文在新聞聲明稿中,首先感謝洋基管理團隊對於仲裁過程所付出的 努力。對於8年來第一次進入仲裁,洋基總裁直言,要不是因為經紀公司所開出的條件, 高過了市場預期的行情,否則洋基不會輕易和自家球員進入聽證會。 洋基總裁在信的最後恭喜王建民,並且強調這個結果,不應該被視為是王建民輸了這場 仲裁,因為400萬美元年薪的仲裁結果,對於第一次具仲裁資格的王建民來說,已經是 有史以來獲得最高年薪的先發投手。 拉文並且表示,已經用400萬美元年薪的數字,反應出王建民對洋基球隊價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47.59
argon007:"洋基總裁在信的最後恭喜王建民" 文法有點怪怪的 02/16 09:45
argon007:我只是噓記者...並沒有要噓原po,我是對事不對人! 02/16 09:46
argon007:如果大家還是這樣 我也無話可說 02/16 09:47
braveryhyde:???????文法怪在哪請說明@@ 02/16 09:50
AndrewHuang: 哪裡怪? 我也常常用這樣的說法啊@@? 02/16 09:51
newstyle:可能是記者把原文的文法翻譯錯了吧 02/16 09:55
vlyiel:我覺得是aron會錯意XD 02/16 09:58
vizshala:一樓可能以為是信樂團吧 不是啦 它是指信件喲 02/16 10:17
awallet:開獎了沒阿?? 02/16 10:21
HunterD:是"恭喜"這個字?? 02/16 10:34
DoMoe:第一段那有史以來明顯是錯的吧 02/16 10:47
onzipper:有人噓的莫名其妙還要解釋..... 02/16 10:48
billshit:還沒被質疑先假設被質疑還解釋~~~~~~ 02/16 11:00
merrope:文法沒錯吧 這樣的用法還滿常見的 02/16 11:41
argon007:"在信的" 什麼叫做在信的? 這不是文法怪怪 而是什麼 02/16 12:02
leafduckling:在信的最後 不奇怪 02/16 12:15
mathrew:先去加強國文程度吧.. 02/16 12:52
sibala:洋基總裁,在信的最後,恭喜王建民 哪裡怪?我覺得你才怪怪的 02/16 12:56
MSme:而是你的國文怪怪 02/16 13:03
chinigemi:哪裡怪阿 看不出來@_@" 02/16 13:11
kenro:並沒錯...很正常阿! 02/16 13:12
lllst:正常+1 想知道不能這樣用的話應該怎麼用 02/16 13:42
argon007:洋基總裁在信的最後恭喜王建民 should be changed to 02/16 14:51
argon007:洋基總裁在聲明稿的最後一點恭喜王建民 02/16 14:51
argon007:這樣比較好 如果記者寫成這樣 我不會噓 02/16 14:53
argon007:我只是噓記者的文法太低落了 02/16 14:53
asoka8541:我反而覺得沒有"一點"會比較好 02/16 15:07
CRAZYFAN:在ptt你只會噓到原po身上 所以你噓的一點道理都沒有 02/16 17:05
bonniekiss2:你要說錯誤 也只能說信不等於聲明稿 02/16 17:45
bonniekiss2:然後你那什麼文法錯誤... 不懂你再說啥 02/16 17:45
bonniekiss2:你要不要把你在國學方面的特殊專業背景讓大家知道一下 02/16 17:48
pdaer:我今天才知道一句話只能有一種文字表達... 02/16 18:16
ghostforever:argon去把國文學好 硬拗很可悲 02/16 18:33
majorleague1:純噓argon007 02/16 18:51
Biscuits2003:改成"在這封信的最後"會比較清楚 02/16 22:10
biggest1983:別吵嚕,來,哥哥給衣服你們穿 -3- 02/17 09:25
seibu:a神經病 02/18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