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很簡單, 就是看每個打者打的比聯盟替換水準(replacement level)好多少.
1. 計算各打者的製分產量(Runs Created, 簡稱RC)
最粗略的算法是 壘打數*上壘率.
這個乘積神奇的地方在於, 對聯盟使用這公式的話, 算出來就差不多是聯盟該年得分;
對球隊使用, 算出來就差不多是球隊得分. 樣本愈大會愈準. 算出每個人的這項數字之
後, 比較總和與球隊實際得分數, 然後按照比例調整, 使得該隊打者的結果總和等於球
隊得分數.
Bill James 用的RC公式比上面那個複雜很多, 我用的則是盡量接近 Bill James 版公式,
但是因為缺乏一些數據, 所以沒有考慮到得點圈打率跟壘上有人全壘打數這兩個因素.
2. 計算每位打者的製造出局數(Outs Made):
製造出局數 = 打數-安打+雙殺打+高飛犧牲打+盜壘刺
3. 計算各打者的淨製分產量(marginal RC)
淨製分產量 = 製分產量 - 製造出局數*聯盟平均每出局的得分數*0.52
4. 計算各打者的打擊WS
用該球隊全部打者的 marginal RC 當成比例, 來將打擊WS總數分配給各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