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CPBL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要將中華職棒與台灣大聯盟的 Win Shares 合在一起來幫選手排名, 主要有兩個問題, 一 是兩聯盟的水準差距, 二是台灣大聯盟每年比賽場數相差甚多. 先來看第二個問題, 因為即使不合併排名, 光是用 Win Shares 來看台灣大聯盟的選手排 名, 這個問題也仍舊存在. TML 歷年各隊比賽場數依序為 96, 108, 84, 84, 60, 72. 如 果不作調整, 那麼很明顯地, 在前兩年出賽的球員很容易就拿到較多的 Win Shares, 只因 為出賽場數比較多, 而 Win Shares 總數等於聯盟總比賽場數的三倍. 也就是說, 如果有 兩個球員表現差不多, 但球員A在前四年出賽, 球員B在後四年出賽, 那麼球員A的 Win Shares就會遠多於球員B, 若不加任何調整就直接用這些結果加以排名, 則球員A 必定會被 排在球員B 前面, 這是非常不合理的.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把歷年每個人的 Win Shares 數乘以 84/該年比賽 場數, 讓每年的總 Win Shares 數一樣. 這裡我選擇 84 是因為這六年平均起來, 正好每 年打了 84 場. 不過這樣做又會產生另一個問題, 那就是在替選手排名的時候, 有一項指 數是年平均, 這個年平均是用出賽場數算出來的. 兩個 Win Shares 總數相同的野手, 出 賽數較多的那個年平均就比較低. 若以之前的方法來調整, 則之前提到的選手A, B兩人經 調整後雖然 Win Shares 總數會差不多, 但是選手A出賽場數多很多(假設兩人都是固定先 發), 所以在算年平均的時候就吃虧了. 這樣看來, 用原始 Win Shares 算會對A不利, 而調整過後卻對B不利了. 經驗告訴我, Win Shares 數影響排名的程度, 比出賽場數影響的程度要大上一截. 所以我採取了一個折衷的 辦法: 歷年場數不用84來調整, 而是用 84*0.75+原始場數*0.25. 換句話說, 就是以 84 為原點, 然後場數比 84 每多四場就加一, 每少四場就減一. 原始場數是 96, 108, 84, 84, 60, 72, 分別比 84 多了 12, 24, 0, 0, -24, -12 場, 所以在調整歷年 Win Shares 時, 使用的場數就是 87, 90, 84, 84, 78, 81. 比如說黃欽智2002年的 Win Shares 是 16.33, 那麼在排名時就用 16.33*81/72 來代替, 四捨五入後, 該年黃欽智 WS=18, 但是 在排名時用的出賽場數仍然是原始場數. 這樣就解決了場數的問題. 接下來回到第一個問題, 如何適當地合併兩聯盟的 Win Shares, 以作出合理的排名. 台灣大聯盟水準比中華職棒要低上一些, 所以直接合併 Win Shares 不甚合理. 事實上, 前一個步驟中已經把 TML 的水準視為較低一些了, 因為中職 每一年出賽場數都在90場以上, 所以若有兩個球員分別在兩聯盟中成績數據類似, 則在中 職出賽的那個球員 Win Shares 應該會略高一些. 不過我認為這還不夠表現出兩聯盟的差 距. 我的看法是, 在台灣大聯盟有機會爭奪MVP的球員, 到了中職會變成 all-star級, 原 來是 all-star 級的到了中職會是普通的固定先發, 普通的固定先發會變成替補球員或是 不怎麼樣的先發, 而替補球員或是不怎麼樣的先發到了中職應該會找不到工作. 利用這個 原則, 再觀察一些球員換聯盟之後的成績變化之後, 我決定將台灣大聯盟歷年調整過後的 Win Shares 再減掉三, 然後跟原來中職的排名合併一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