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Announce 看板]
作者: CharlieL (愛上星球上的花) 看板: PttLaw
標題: [公告] 0726 使用規範實施辦法
時間: 199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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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批.踢.踢.實.業.坊 使.用.規.範.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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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踢踢實業坊使用規範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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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規範實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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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站規範草案,以教育部
│ 《台灣學術網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約》為依據,
│ 由站務立法人員編輯製作適用於本站之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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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為求使用規範之更新與完整性,
│ 並防治新功能產生舊規範無法規範之事項
│ 得制定新的使用規範或權力、義務說明
│ 於 PttLaw 看板公告 1 週,並同時進行討論修正,
│ 若無異議,公告期後即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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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公告期間,若有異議,針對有問題之項目,
│ 由司法站長舉行公民投票,或由立法人員重新討論,
│ 立法人員可以投票結果為參考方向,修正法案。
│ 並重新進行公告至公告期限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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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範問題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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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站一般性規範問題之處理,採取告訴乃論之原則
│ 由使用者於 PttLaw 版提出,或以書信方式向站務司法組提出告訴
│ 站方始進行調查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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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站系統性規範問題之處理,將直接由程式判定違法情況
│ 若有誤判情形發生,應於 PttLaw 或相關版面提出申訴
│ 由站方進行調查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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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範問題判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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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調查結果由系統或司法站長,將事由與處理方式,
│ 公告於 ViolateLaw 看板並 mail 通知使用者,方得進行對使用者的罰則
│ 必要時進行進一步說明,以敬告使用者勿再犯同樣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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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對判決有異議者需在 3 日內在 PttLaw 版提出上訴,
│ 或要求司法站長解釋,若無判例,則司法站長得解釋判決原因
│ 若有判例,則其他相關人員協助之解釋具有同樣效力
│
├ 規範問題上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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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站以司法站長為本站最高司法單位
│ 必要時,司法站長得召開司法站務會議,商討判決方法
│ 以投票或討論之方式重新判定,視同為上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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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站全部規範辦法將於 Announce、SYSOP 版公告,
│ 重要判例與判決結果整理於 PttLaw 版精華區。
│ 使用者不得以不知情為由抗拒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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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版本說明與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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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件完成於 1999.07.25
│ 由批踢踢站務立法組、協同美工完稿(Ricas, Skyline)
│ 批踢踢司法站長 Charl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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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1999.07.26 by CharlieL
│ 生效日期: 1999.08.02 by Charl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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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tp226-231.dia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