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醫院-
協助民眾解決健康照護的問題,提供更多的醫療資源,提供醫療人才,
並滿足社區民眾的醫療需求;將病患成為健康的人,
讓異常的檢驗值和生命徵象調整到正常的範圍。
診所-
提供較基層的醫療服務,提高一般民眾就醫的可近性及便利性,
並且提供轉診服務及其追蹤。
2. 組成元件:
醫院-醫療部門:由臨床各科組成,有外科、內科、急重正科..等等
醫事部門:檢驗科、護理科、營養室等
行政單位:資訊部、病歷室、人事室、財管室等等
診所-醫護人員、儀器設備、醫事人員、藥劑人員等等
3. 功能:
醫院-
1.負責一般住院醫療工作和專科門診醫療工作及急診患者的處理
並接受基層醫療單位轉送的病,支援基層醫療工作.
2.提供社區高齡民眾完善的疾病照護相關的衛生教育。
3.滿足民眾的醫療需求為主要目的,追求品質的提升。
診所-
1.提供民眾所需的照護,使民眾花費到較少的費用接受治療,
節省醫院的醫療資源並提高就醫的可近性與便利性,
可提供轉診制度使並患有更仔細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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