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病歷,對醫院來說是一項重要的紀錄,記載著許多患者的疾病史、
用藥紀錄、過敏藥物及特殊體質。
根據病歷可以針對病患的症狀,做出正確的醫療途徑,以求最適當的治療效果,
因此病歷管理和保存便顯得非常重要。
一旦病歷遺失、毀損或者編排錯誤,對醫院都是潛在的成本支出及浪費和傷害,
故病歷的管理和資料統整,與病患的生命保障有莫大的關聯,
因此對於病歷管理的重要性實在不可忽視。
問題:請問如果我在平常在台北某T醫院看診,今天突然在台中某處發生重病,
那麼我的病歷資料是否能在各醫院快速傳遞,得到立即的詳實性?
--------------------------第二組報告分隔線------------------------------
重點摘要:
檢傷分類一般分為四級:
第一級:生命徵象不穩定,有立即生命危險,應立即處理。
第二級:生命徵象不穩定,嚴重疾病或外傷,有生命危險,暫不危及生命,須在
二十分鐘內儘快處理。
第三級:生命徵象穩定,但病情有可能惡化,有急診處理之必要,須在六十分鐘內
予以處理。
第四級:生命徵象穩定,短時間內病情惡化的機會不大可延後處理或勸說
去看門診。
病歷紀錄SOAP
S:病人的主觀論述
O:醫療人員客觀發現
A:醫療人員的判斷
P:醫療計畫
問題:當台中胡市長意外發生車禍,輕微骨折,送進榮總醫院,
這時候剛好有位急診病患大量出血,急需搶救,應立即予以施救,
根據台灣醫院黑暗習性,
依照檢傷分類,這位病患是否能夠得到優先施救的保障權?
--
李鞋油,不要再偷用人家的帳號亂PO文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22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