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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病歷,對醫院來說是一項重要的紀錄,記載著許多患者的疾病史、 用藥紀錄、過敏藥物及特殊體質。 根據病歷可以針對病患的症狀,做出正確的醫療途徑,以求最適當的治療效果, 因此病歷管理和保存便顯得非常重要。 一旦病歷遺失、毀損或者編排錯誤,對醫院都是潛在的成本支出及浪費和傷害, 故病歷的管理和資料統整,與病患的生命保障有莫大的關聯, 因此對於病歷管理的重要性實在不可忽視。 問題:請問如果我在平常在台北某T醫院看診,今天突然在台中某處發生重病,    那麼我的病歷資料是否能在各醫院快速傳遞,得到立即的詳實性? --------------------------第二組報告分隔線------------------------------ 重點摘要:  檢傷分類一般分為四級:   第一級:生命徵象不穩定,有立即生命危險,應立即處理。   第二級:生命徵象不穩定,嚴重疾病或外傷,有生命危險,暫不危及生命,須在       二十分鐘內儘快處理。   第三級:生命徵象穩定,但病情有可能惡化,有急診處理之必要,須在六十分鐘內       予以處理。   第四級:生命徵象穩定,短時間內病情惡化的機會不大可延後處理或勸說       去看門診。  病歷紀錄SOAP S:病人的主觀論述 O:醫療人員客觀發現 A:醫療人員的判斷 P:醫療計畫 問題:當台中胡市長意外發生車禍,輕微骨折,送進榮總醫院, 這時候剛好有位急診病患大量出血,急需搶救,應立即予以施救, 根據台灣醫院黑暗習性, 依照檢傷分類,這位病患是否能夠得到優先施救的保障權? -- 李鞋油,不要再偷用人家的帳號亂PO文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22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