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榮民總醫院
一、實習名額:一名。
二、申請程序:自行遴選符合資格之學生,將相關資料(實習申請表、自傳、健康檢查
表、成績證明及審核表)填妥後,於各期實習前二個月函送本院營養室備
審。
三、合格通知:經本院審查後,將於每期實習前主動通知各校合格學生名單及報到時間、
報到須知與收費金額。
四、實習時數:每期384小時。
五、實習費用:依本院各大專院校學生來院實習收費標準收費,本年度為3900元。
六、實習聯絡人:王文宏、周靜雅,電話:(04)23592525轉2626。
七、實習資格:歷年操行成績75分以上,以修畢共同科目及基礎科目,且各均
及格。至少修畢專業科目六科,且各科成績必須達70分以上。
i. 營養學(含實驗)
ii. 食物學原理(含實驗)
iii. 膳食療養學(含實驗)
iv. 團體膳食製備(含實驗)
v. 營養評估(含實驗)
vi. 食物製備(含實驗)
vii. 膳食設計與管理(含實驗)
viii. 食品衛生與安全
ix. 公共衛生營養
x. 生命期營養
體檢合格證明書(包括ㄧ般體檢、A型肝炎、B型肝炎、X光檢查、傷寒桿菌、性病、
皮膚病等法定傳染病)。另檢附B型肝炎抗原及抗體(無抗體者請先行施打疫苗)檢查報告。
八、尚未收到公文。
國防大學國防醫學院三軍總醫院
一、實習名額:4~5名。
二、實習時間:自96年7月至12月。
三、實習資格:大學、院校營養系、組之在學三年級以上學生,修習醫院臨床營養(3學分
)、膳食供應(2學分)及社區營養(1學分),合計實習6學分者及二技營養系
在學二年級以上學生,修習醫院膳食供應實習2學分者。需已修習過
營養學、食物學原理、團體膳食製備、膳食療養學等專業科目,且成績為
前30%者。沒有法定傳染病者(肺結核、A型肝炎、傷寒、性病、傳染性眼
疾、傳染性皮膚病等)、精神病。
四、實習費用:3000元整(6學分)
五、四月底前,備妥學生實習名冊著名班別、性別、出生日期、聯絡電話、地址、學校
實習時期、實習合約書、安全保證書等以公函向本院教學組正式行文辦理實習手續。
六、接獲本院函覆後於規定日期,上午八時半至本院教學組報到。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325號醫療大樓三樓
電話:02-87927262
七、尚未收到公文。
財團法人國泰綜合醫院
一、實習名額:1名。
二、實習期間為九十六年七月二日至八月三十一日(九週)。
三、實習費用:每人3000元。
四、操行成績75分以上,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以上,必修專業科目平均70分以上
(食物學原理、營養學、膳食療養學、團體膳食製備)。
五、申請手續:備齊實習申請表、歷年成績單、修習課程狀況表、親筆自傳、體檢合格
證明函。
六、聯絡人:黃桂英營養師 (02-27082121轉1680)。
七、尚未收到公文。
馬偕紀念醫院
一、實習名額:台北、淡水院區各一名。
二、實習期間:暑假實習自七月十六日至八月三十一日,計一個月半,
另加學期中(九至十二月)十九天實習天數(週一至五間安排1-2天)。
三、實習費用:每名2500元。
四、實習資格:
1、共同基礎科目(各科均高於60分):英文、普通化學(含實驗)、
有機化學(含實驗)、分析化學(含實驗)、普通生物學、生物化
學(含實驗)、食品化學(含實驗)、人體生理學(含實驗)、
(食品)微生物學(含實驗)。
2、專業科目(須高於60分):生命營養、營養評估(含實驗)、公共衛生
營養學、食物製備(含實驗)、膳食設計與管理、食品衛生與安全。
3、專業科目(須高於70分):營養學(含實驗)、膳食療養學(含實驗)、
團體膳食製備(含實驗)、食物學原理(含實驗)。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一、實習名額:二名。
二、實習時間為:7月至8月(二個月)。
三、實習學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i.據衛生所區域級以上之醫院體檢證明,不具傳染性疾病。
ii.核心學科平均成績80分以上,或總成績為系上前30%;操行成平均75分以上。
iii.自備乾淨白帽及白長袍,照片3張(製作識別證),不提供膳宿。
iv.需遵守醫院及部門相關規章,實習學分費為每學分500元整。
v.實習期間若有請假或缺課者,另行將課程補齊。
四、尚未收到公文。
行政院衛生署新營醫院
一、實習名額:一名。
二、尚未收到公文。
行政院衛生署台東醫院
一、實習名額:一名。
二、實習費用:800元(不確定是每月每人還是每學分)。
三、需體檢表、成績單、實驗衣。
四、尚未收到公文。
財團法人臺灣基督教新樓醫院
一、實習名額:二名。
二、實習期間:96年7月3日至8月31日。
三、實習資格:
需修畢科目:營養學、膳食療養學(含實驗)、團體膳食製備(含實驗)。
體檢:一般團膳人員體檢項目(如附件),請於一個月前繳交體檢表。
團膳:圍裙、髮帽、止滑鞋、口罩。
臨床:實驗衣
實習報告:電腦文書,勿手稿。
四、須按本院實習合約格式簽訂實習合約書,學生每人每月收實習費用500元。
五、報到當天,請攜帶二吋照片1張,及實驗衣1件,及實習費用,於上午8時至地下1樓
營養室報到。
六、本院不提供食宿及交通安排。
七、尚未收到公文。
財團法人臺灣基督教門諾會醫院
一、實習名額:一名。
二、實習期間:96年7月3日至8月31日。
三、實習費用:每人每月500元(超過二週未滿一個月以一個月記算),請以匯票方式辦理
,本院不直接向實習生收取實習費用。
四、請於實習日前函送學生之成績單及實習證明書表格至本院人力資源部。
五、實習生於報告當日早上八時正,請備齊以下資料至人力資源部報到:
i. 身分證正反影本乙份及一吋彩色照片二張。
ii.宿舍公共事務費:住宿者每月1500元整(含水電),未滿一個月以每週500元計算,
請於實習日開始前二個月通知,以利安排宿位。
六、尚未收到公文。
財團法人仁愛醫院
一、實習名額:四名。
二、尚未收到公文。
林新醫院
一、實習名額:二名。
二、實習費用:3600元。
三、需備體檢單。
四、尚未收到公文。
台安醫院
一、實習名額:一名。
二、實習資格:主要科目80分以上(營養學、膳食療養學、團體膳食製備、食物學原理
等)。
三、尚未收到公文。
這一篇PO的醫院呀 有特別註明未收到公文的醫院
是老師先電話打過去問到的 是口頭上說的
所以只有名額是正確的 實習資格大部分也是參照去年的條件
確切的實習條件還要等公文陸續回來才會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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