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院校群組◇◆◇◆◇◆◇◆
本規章 於 2005.10.31 制定
2005.11.05 實施
看板廢除規定:
1.看板廢除方式除連署罷免之外,小組長可視看板使用情況進行
廢除步驟,並向上呈報交由群組長處理!
2.看板待廢條件:
a.超過一個月無廣告以外的本站文章發表。
b.看版與原來申請的目的不符合,經組長查證後廢除!
c.由全體版主經看版使用者同意申請廢版...。
d.申請班系版卻於開版後變成個人使用看板者,或是常常用與看版主題無關的
東西灌水,經使用者檢舉/組長查獲後第一犯於該看板提出警告予以糾正,
第二犯則設定違法看板,第三犯則由組長提報群組長/站長逕行廢除看板!
(符合以上其中一項即可進入廢板程序)
3.看板待廢程序:
a.提出廢版申請後將於版面公告,一週內無人提出異議則廢版。
(P.S.若是經由使用者檢舉,一個月內無人提出異議則廢版。)
b.經過檢舉查證屬實後,列入待廢除看版,把看版類別改成「待廢」
列入待廢版時,將在該版上貼出公告,並寄信告知該版版主。
請勿利用待廢看版灌水,違者將嚴懲!
c.待廢看板由群組長集中於群組內歷史古蹟區,接受看板使用者
按照程序領回!
4.待廢看板領回程序:
a.由版主寫具體改善看版使用率的辦法向群組長領回看版
將看版類別改成「觀察」,觀察期兩週,若無改善則再度列入廢版,
申請領回改善的機會以兩次為限。
b.在公告發出一週後版主若無回應,且有板友願意出任板主
則撤除原版主職務,無版主的看版由該版使用者申請連署版主/應徵
版主去領回,待廢看版的版主連署門檻降為1/2,只需五個使用者連
署。
c.待廢看版在三個月內如無人領回,或是兩次觀察期都沒有改善,則
予以砍除。
d.被廢除的看版於一個月後才能再申請成立相同內容的看版,連署標
準比照申請新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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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大校║
立法單位: ║踢專群║
║踢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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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87.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