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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latin (小虫)》之銘言: : 在這個 thread 看到不少混淆視聽,與事實不合的論點,我希望可以稍作釐清, : 不要誤導了對 Open Source/Free Software 還在認識階段的新人。真正有興趣 : 的朋友,應該避開網路上的道聽途說 (包含這一篇),直接去看看 OSI 跟 FSF : 的網站吧。 : http://www.opensource.org/ : http://www.gnu.org/ : 1. 關於: : <quote> : 因為同一類型軟體,能夠存活的開源軟體極少,會比商業市場下的狀況 : 更少。開源軟體有其天然獨佔的性質。 : 而獨佔將導致創新的不易出現。 : </quote> : 這個論點絕對不符合事實。事實上,OSS 軟體因為原始碼開放,常常造成眾多 : 衍生版本,根本不可能獨佔。至於創新這點,看看 Firefox/X.Org/... : 以及以下的眾多軟體目錄站台吧: : FSF/UNESCO Free Software Directory: : http://directory.fsf.org/ : http://freshmeat.net/ : http://sourceforge.net/ OSS 跟獨佔之間的關係,請用經濟的長期觀點來看待。 同一 OSS 有很多衍生版本,跟此一類別軟體的數量稀少,及個別軟體在市場 佔有率達到極大,並不互相違背。 而衍生版本和原始版本之激烈競爭,而後某一版本脫穎而出,在短時間內就 重回獨大地位而邁向獨佔,我想 p2p 的檔案分享軟體的例子很可以說明。 前後大約五年時間, p2p 檔案分享軟體的市場演進,可說走過商業市場上, 十年以上的變化,改朝換代之迅速,同類型衍生軟體大量出現,在極短時間 之內卻又幾近消亡,變化速度之快,極為驚人。這正是 open source 造成的 結果。 也就是說 open source 促使軟體市場的競爭大幅度加速,用比商業市場更為 快速的時間走向產業生命周期的終點,而且沒有法律可以制止獨佔的發生。 而像 CLE 那樣的一統江湖,確確實實地達成獨佔,不正是您的豐功偉業嗎? 怎麼反而出來說不可能獨佔呢? : 2. 不少人提到 GPL 不自由,因為 "GPL 明白地限制你若使用 GPL code : 就一定也要是 GPL 軟體"。這也是一種混淆視聽的論述。請注意, A 想要 : 用 B 寫的 code,當然就得要尊重 B 對他自己寫的 code 的授權條件,天經 : 地義。在 GPL 的狀況,這個授權條件就是 derived work 要用 GPL 釋出, : 定下這樣的條件是 B 的自由,因為 code 是他寫的啊。A 假如不願意接受 : 這樣的條件,不去用 GPL 的 code就好了。 : 要講 GPL 不自由,恐怕是某些想要佔自由軟體便宜,無償使用別人 : 辛苦寫好的 code 的投機客 (free rider) 才會有的想法吧。 那麼為什麼 BSDL 就不擔心投機客的問題呢? 學術論文豈不更是生出來就是讓人佔便宜用的? GPL 明明就是一種程式碼的保護手段,卻名之為自由,混淆視聽。 世界上有無數真正自由的開放分享,怎麼就有人搞一個比別人不自由的東西, 然後卻硬要冠上「自由」之名? 還要說這樣的自我保護天經地義? 要自我保護沒問題啊,但卻又號稱自己有多公開多自由,那不就是既要做 xx 又要建牌坊的表現? : 3. "Linux 被迫使用 GPL" 的說法是錯的。雖然 Linus 用了 GNU tools 跟程式庫, : 當初選用 GPL 是 Linus 跟 kernel developer 的自由,不是被 GNU 強迫的。 : 而且事實上這個 license 跟鬆散的開發架構也讓 Linux 起飛壯大了。事實上, : 時至今日還是有很多 Linux distribution 或多或少有非 GPL 的部份的。 不對,一開始的 Linux 並不是 GPL 方式釋出,而是因為他在某些部分 使用了 GPL 的程式碼,在一開始他並沒有想到這有著作權問題,到了 後來被要求改用 GPL, 也很難再回頭了。 Linus Tovarlds 後來也曾多次表示 "GPL is not perfect", 所以他在 Linux 以外所寫的東西,都是以非 GPL 方式釋出。 而後 Linux 將 kernel 和其他部分拆開,也正好是在改用 GPL 之後, 這個後來被大力贊揚的做法,一般推論上就是因為 Linux 被 GPL 綁住 所以才做出的脫困行為。 我對 GPL 的反感,正是始於那個時候。 : 4. 有人提到 Open Source 是 "不要錢的非傳統傾銷行為",把 Open Source 跟 : 不要錢傾銷掛在一起,是一種錯誤的類比,根本忽視了 Open Source 造成了 : 市場不可能寡佔的事實。而且,把 Open Source 跟 "不要錢" 掛在一起,則 : 是對 OSS 的本質無知了。 Open Source 在軟體市場上的最重要表現性質即是免費。並不是 OSS 一定 不能收錢,而是它很難收錢。 正如同商業軟體也有很多免費軟體,但我們不會說有人指稱商業軟體要錢 是對商業軟體的本質無知。 : 5. Open Source Software != Free Software, 沒錯,不過刻意把 OSS 跟 FS 區分 : 開來還貼上不同的標籤,則是對歷史演進的刻意漠視。 : OSS 的起源是作為 Bruce Perens 跟 Eric S. Raymond 這幫人為了向軟體業界 : 推銷自由軟體的 "羊頭", 這點有太多歷史文件都談到過,小弟不再贅述。當然, : 後來 OSI 跟 FSF 強調了不同的面向,但是比較一下底下兩者的定義,識者可以 : 清楚看出兩者不可分的關係,更不可能導出 "OSS 值得使用, GPL 邪惡" 這樣 : 的結論來的: : The Free Software Definition: : http://www.gnu.org/philosophy/free-sw.html : The Open Source Definition : http://www.opensource.org/docs/definition.php : 其他像 "共產黨", "Stallman 這個野心神棍", "GPL 病毒"... 等等,則是 : 戴帽子的沒內容論述,不值一評了。總而言之,有興趣的讀者應該去讀讀 : FSF 跟 OSI 的原始文件,才能夠避免網路上道聽途說,積非成是的片面之詞。 OSS 是後來被 OSI 利用註冊商標的方式獲取此名詞的詮釋權,事實上這是 極有爭議的作為,我們在討論 open source 時,並不是在指 OSS(TM) 這個 東西,而是在指 open source 這件事情。 以個人意見, OSI 的做法可稱之為噁心了,但由此可知大家為了搶得名詞的 詮釋權,以佔據文化霸權地位,是有多麼不擇手段和慘烈,並不比商業公司 高尚到哪裡去。 所以我經常不使用大寫的 Open Source 而用 open source. 對於在 OSI 出現以前,在軟體界已有多年傳統的大量 open source 行為而 予以忽視,才是對於歷史演進的刻意漠視。 我很清楚您在 Linux 界的地位,但我是 1993 年就接觸 Linux 的,並且 在當時就大力贊揚 open source 的軟體開發方式,應該也影響了一些人, 論起接觸時間之早,在台灣應該是數得出來的。 總而言之,對於一件事物的評價,請用自己的理性來思辨,而不要光是看 別人寫出來的宣傳文件就全盤相信,這才是正確的做法。 更不要因為 Linux 是使用 GPL, 就為了愛護 Linux 而在 GPL 上放下情感, 一個成天就想逼迫 Linux 改名為 GNU/Linux, 在任何地方首先想到自己的 名聲的人及其從屬組織,是不值得愛屋及屋的 (你們難道沒有一點點懷疑和 奇怪這種不顧他人意願的改名行為嗎) ,該從 FSF 撲天蓋地的宣傳中醒來 才對。 -- ※ 編輯: reader 來自: 61.222.173.29 (07/13 03:07)
drapia:完全同意,用 BSD(L) 是最好的選擇,尤其在台灣 ! 140.96.178.115 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