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lc (Anemos)》之銘言:
: 就自由程度而言,FreeBSD之類的軟體應該是最自由的吧,
最自由的是public domain
BSDL要求非原作的programmer修改後要註明原作者的名字
所以也不算是「愛怎麼做都行」
: commercial軟體則是以私有財產(軟體)的概念出發,限制軟體使用者的權利.
: 以彰顯(保障)軟體擁有者的權利.
: GPL是以軟體擁有者的權利強迫使用source的人追隨他,
: 以藉此保障source的更新與非獨占.
: 如果用社會體制來比喻的話,
: BSD L 是天然資源,
: commercial 私有財產制(保障個人財產),
: GPL 是共產制(保證生產工具的非獨占).
: ps.我不知道FreeBSD的license叫什麼名字,
: 希望有先進能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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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stri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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