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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ader (讀者)》之銘言: : ※ 引述《giive (lala)》之銘言: : : 有嗎??? : : Linux出現 M$也沒倒,Mac也活的好好的 : : vim很好用,UltraEditor,EditPlus一樣過的好好的 : 請單就開源軟體內部,同性質軟體的數量來計算。 我用了GPL software很久 還真無法理解什麼叫獨占 desktop environment有KDE、gnome和XFCE 想要只用window manager,可以選強大的FVWM或小巧的blackbox Browser只有firefox嗎? 不,還有galeon、Epiphany和Konqueror Office軟體中 如果看OpenOffice不順眼 大可用KOffice或abiword+gnumeric X server又有一狗票 每個的特色都不太一樣 或說文字編輯器 光是vi的同質性編輯器就有nvi、vim、elvis等等 看不爽vi,可以用emacs、joe、nano等等等 我不認為open source software會比商業軟體有更多獨占的行為 至少現在是如此 : : 其實我還是不懂 reader大講的這段話 : : Stallman沒有要求你一定要做啥東西, : : 沒有限制你一定得做什麼東西 : : 你可以選擇open source or not open,It will be OK! : : 真正重要的是Free,你擁有選擇軟體的自由 : : open source的出現只是多一個選擇... : GPL 明白地限制你若使用 GPL code 就一定也要是 GPL 軟體。 : 這樣是哪門子的自由? : 真正的自由是以不侵犯他人權利為基礎,否則這樣的自由將會造成罪惡, : 而要能不侵犯他人權利,首先就要把權利切割清楚,否則就會出現合法的 : 反自由行為,成為自由最大的敵人。 哇 這不是很奇怪嗎? 既然code是原作者寫的 所有權在他 那麼使用者的自由就是由作者賦予的 而不是使用者本來就擁有的 既然如此 何來侵犯呢? 你用了它的code、享受了他給你的自由(可以看到source、可以隨便散布、可以改) 然後說「為什麼我要用GPL?為什麼他侵犯了我的自由?」 這不是很奇怪嗎? 另外我也不太清楚GPL造成了怎樣的罪惡 可以舉些例子嗎?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4.211 ※ 編輯: littleshan 來自: 140.112.244.211 (07/09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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