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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討論串這麼熱, 也加一點少少意見: 關於GPL自由不自由, 不可否認任何License本身都是在授予使用者 的權利時對使用者權利和義務的範圍做清晰劃分. (這用英文中License 一詞的這一層意義義比中文翻譯的"授權"明顯得多) 因此討論任何License "不自由"是沒有意義的. GPL的定位是保障使用者在獲得"權利"(使用權, 修改權)的同時 讓使用者必須遵守1)保障原作者的著作權不會被侵吞;2)讓其他 使用者可以獲得相同"權利"的義務. 請注意任何"自由"在實行是 必須是"權利"和"義務"並存, 否則必然會干預其他人的自由. GPL中定義的"權利"和"義務"都非常合理, 因此我看不到有不妥當 的地方. GPL沒有限制任何人依其保護的作品的概念自行重寫 - 事實上也沒有 License有這限制, 只有專利權有. 否則我們大概看不到Windows了, Windows是抄襲Mac的GUI概念發展出來的 - 你不爽GPL的話可以自己 寫一套, 或買一套其他人寫的, 或用其他人寫的而用你喜歡的license 釋出的. 我看不到有阻礙軟體業發展的地方. 正如前人所論, GPL對 End User和願意回饋Open Source Community的人都沒有影響, 只有 自己不想寫source code而想抄open source code圖利的人才有影響 吧. 時間太晚, 有空再續.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134.12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