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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ader (讀者)》之銘言: : 沒錯,這正是 OSS 最重要也最可以做的利基:建立一個共同發展的平台。 : 而這樣的平台最佳的形式,是一個允許各類型軟體發展的開發平台。 : 次佳的形式是平台與平台之上的建構物有清楚的權利切割。於是平台僅是 : 一個適當的承載物,使得平台的轉換成為可能。 : 最糟的形式是平台控制了在平台之上的建構物,讓它們無法轉換平台。 以上完全同意. : GPL 所造成的現象就是這樣的最糟形式,卻刻意掩飾這樣的問題而利用 : 華美的宣傳和道德訴求,爭奪軟體開發人才。 FSF 試圖在 GCC 上控制 language frontend 等建構物, 逼使開發者使用 GPL, 確有其事. 但 FSF 無法阻止 EGCS (GCC3) 和 GIMPLE/SSA (GCC4) 的出現; 它們靠著較佳的軟體工程手段, 讓 frontend 作者可以將 GCC 視為具清楚 API 的平台使用, 從而毋須再受 GPL 限制. 所以上述批評若是針對 FSF 和 rms, 那確實有跡可尋; 但 GPL 本身沒有 你所說那麼大的強制力. 開發者社群自會追求清楚的協定與資料規格, 由此出現別種授權的相容元件, 比如 public domain 的 SQLite 取代 拘束性授權的 MySQL 或 BerkeleyDB 的情況. 對於 SQLite 開發者來說, GPL 的 MySQL 源碼對學習和測試仍然甚有幫助; 在此 GPL 起的作用與 shared source (Rotor, PGP, Movable Type) 十分 類似: 可以詳讀不能複製. 相較之下, GPL 也不比 shared source 危險. 而對 MySQL 公司而言, GPL 即等同於他們的 shared source 策略, 不同 之處, 僅是 GPL 鼓勵協力廠商 (如 InnoDB) 出現的方式, 與微軟靠授權費 限制協力廠商資格的方式有別而已. : 然而 power law 現象仍是危險的, GPL 的形式,就有形成新型態獨佔的 : 危險,我們必須保有軟體可以在不受 GPL 限制下仍能有效發展的自由, : 否則有一天,當 GPL 病毒控制了完整而足夠強大的平台,致使非 GPL : 軟體無法與 GPL 軟體競爭,那麼這將是最嚴重的獨佔現象,現今的軟體 : 產業將會崩潰。 正是如此. 然而崩潰的僅是該層的軟體產業; 一旦底層成為公有資源, 上層 的創新產業纔能出現. 如果 Google 要為它的每台 Linux cluster node 付授權費, 恐怕一開始就無法啟動. 茲引 ckhung "自由火焰的經濟價值": http://www.cyut.edu.tw/~ckhung/a/c031.shtml 我昨天夢見我在一個部落遊玩,有一家帳蓬前面賣烤羊肉,另一家在賣 烤玉米。有一個聲音告訴我:這種新興行業叫做 "小吃攤"。現在的有 貝殼人,也不過能夠買幾把火,扣除洗澡,最多只能自己烤東西來吃, 誰會願意賣小吃呢?烤肉那麼辛苦,光是烤一盤肉的火焰授權成本又高, 以這種方式做生意鐵定賠錢,所以現在沒有這種行業。我又夢到在溫水 裡面游泳,有一個聲音告訴我:這種新興行業叫做 "溫水游泳池"。 這些現在沒有的產業模式,將來自由火焰流行以後,都會出現。因為 自由火焰的商品價值低,所以它降低了某些現在看來不經濟的商業模式 的成本;又因為它的使用價值高,所以大家的創造力會發揮在 "如何用火 改善自己與客人的生活品質" 上面,而不是放在 "如何製造五顏六色 (管他有沒有用, 容易推銷就好), 如何製造防拷的火來換取貝殼" 上面。 : 如此的崩潰代價將是難以想像的巨大, OSS 的發展同樣依靠軟體產業的 : 發達,致使資深軟體開發人才可以在日常工作之餘協助 OSS 發展,甚至 : 支持 OSS 的專職開發人員的生存。 我認識的資深 OSS 開發者, 多是以實際使用者為直接服務對象, 而非 如你所說, 仰賴賣私有軟體的公司而生存. 舉例來說, Amazon 的網站建立在 Mason 這套 Perl 模組上. Mason 的 專案領導者是 Amazon 的全職員工, 而專案團隊的核心成員也多任職於 其他使用者之處, 或是提供諮詢服務. 此模式正是建立在 OSS 的公有資源上; 網頁模板系統市場的崩潰, 絲毫 無損於專職開發人員的生存. : 此外,在 OSS 更容易促成 power law 現象的情況下,實則不應總往 : 應用軟體方向走,這樣將會損害了正常軟體產業發展,使得軟體創新 : 得不到收益,讓少數 power user 成為最大的 free rider, 加深數位 : 落差,對於社會整體而言,應當是弊大於利的狀況。 Mozilla, OpenOffice, Eclipse 這三套 GPL 專案確實損害了同層級 私有軟體產業, 如 Opera, Hancom, Komodo 的收益. 但 OSS 的特性, 使得它們不止是應用軟體, 而自能發展成公有平台, 鼓勵私有軟體業 在上層進行研發. Komodo 即是採用 Mozilla 平台; Opera 則用了 Qt 平台, 而 GPL/Qt 當年也損害了 GUI toolkit 產業. 簡約而論, 軟體業在尚未開發的 research 領域, 總是有應用的商機. 起先往往是為特定的大客戶開發; 少數開發者充份瞭解此領域後, 就能降低售價, 成為多數使用者買得起的套裝軟體; 一旦使用者學會了 系統如何運作, power user 隨即出現, 利用約束式授權開發出更泛用 的相容軟體. 上層的研發者接著將它的界面規範化, 形成公有平台; 私有軟體業逐漸撤出; 新的業者接手研發成果, 進行上層應用, 新的 循環於是展開 -- 文明的歷史又翻過了一頁. 這個循環的流轉順暢, 我想不是 GPL 所能摧毀的. Thanks, /Autriju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32.105 ※ 編輯: autrijus 來自: 220.132.132.105 (07/15 17:35)
dken:請問這篇文章能借轉嗎? :) 蠻有價值的。 211.72.111.250 07/15
autrijus:當然可以, 我的文字都算公共領域, 毋須授權 :)220.132.132.105 07/15
reader:嗯 這一篇可以當作結論了 :) 61.222.173.29 07/15
ykjiang:既然原貼這麼大方,那我要發傳單囉,嘻!220.132.186.233 07/15
godfat:這一篇好 ~ 61.224.40.104 07/15
Leland:Mozilla 不是用 MPL/NPL 嗎? 140.112.30.50 07/18
autrijus:不是, NPL 已廢除, 現在用的是 GPL/LGPL/MPL220.132.132.105 07/18
autrijus:http://mozilla.org/MPL/relicensing-faq.html220.132.132.105 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