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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看了好久 有幾個疑問想要上來問 不過先介紹一下自己 1.我在台中跟彰化 跟詹浩老師是同一個補習班 2.我在台南今年開始有跟金牌合作 3.當天分享會我也有去 散會後 下午還被抓上台分享 所以我也是當事人之一嗎? ~~~~~~~~~~~~~~~~~~ 問題一 版規說的很好,不可以招募人 所以詹浩老師發文招募一定是不對的行為 但是 他要發文的內容事前已經給版主審核 版主也同意了 這樣還有違反版規嗎? 當然版主後來有說過他思考不周 覺得不妥 但是畢竟他先前當時同意了 所以按照正規手續申請 這應該就已經是被許可的? 不然就在版主那個關卡就要擋掉 被擋掉然後如果還要po文 就直接終身水桶吧 但目前好像不是 這是我的小疑惑 當然從一開始也不該有招募的分享會 這我也同意 按照版規規定走 ~~~~~~~~~~~~~~~~~~ 第二個 據我所知 這次完全是詹浩老師主辦 賴方老師 是被拜託上去分享 只好硬著頭皮早起 從台南到台北參加八點半的分享會 他當天也是重感冒 有去的人應該都知道 當天中午之後的招募跟他完全沒關係 為什麼現在批鬥到賴方的身上 好像都是他的錯 他之前南部的分享會我也去過 當時也沒有在分享會時候招募的問題 都是會後大家閒聊的結果 當時我都沒有參加會後 所以我也不知道會後有什麼狀況 但分享會中我個人主觀判定 沒有什麼招募人的舉動? 然後因為這次賴方被罵的狗血淋頭 所以他在自己臉書很灰心說不再參加 這樣還要被提出來鞭刑 我是覺得很可憐 畢竟他沒有在這個板上 發文寫過公開招募 大家可以查之前的紀錄 但是這次詹浩的招募, 卻等同於賴方的招募這樣很奇怪吧 就算假設 賴方知道詹浩要招募人才好了 他被要求去演講 這樣也會有連帶錯誤? 那當天還有盧克老師 是不是也是一樣的罪人???? 會後台下被詢問的老師也有過錯? ~~~~~~~~~~~~~~~~~~~ 第三個 南部某補習班 聽說怎樣怎樣聽說根本營收很慘之類 壓榨年輕人之類的 怎麼都沒看到 被壓搾的跑出來踢爆啊 趕快把你受到的傷害讓大家知道 不要再受騙了 快勇敢地站出來吧 或者開個分身來說出所有的內幕吧 說這個如果是事實也不犯法啊啊 還可拯救非常多的人 ~~~~~~~~~~~~~~~~~~ 要說我是他們同伙幫忙護航也好 要說我是狼狽為奸也罷 我只是一直感到疑惑 才發這篇文章 請大家盡量批判沒有關係 我真的想知道這些疑惑的答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64.1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S_TEACHER/M.1447339150.A.27C.html
shemie: 請看置底。至於版主為什麼同意,嗯,科科11/12 22:40
shemie: 他都說這件事情不對了啊11/12 22:40
shemie: 首先跟各位板友致歉,這次由詹浩老師主辦之活動,確實不11/12 22:41
shemie: 不應在板上宣傳11/12 22:41
shemie: 詳見ccowen的公告。11/12 22:41
shemie: 版主可以誤判啊11/12 22:42
ukalm: 1.版主是執行版規的人,而版規是可以不斷修正的,版主的尺11/12 23:02
ukalm: 度也是可以改變11/12 23:02
我知道啊 cc版主的文章我有看,我的意思是版主都認可, 然後發文,這樣應該沒有處罰的依據了吧, 當然版主要處罰也是可以,都由版主決定, 只是覺得都經過同意了,不管他是否誤判 事後再追究責任有點,,,,,嗯嗯
ukalm: 他的確有版主同意,但不表示沒有爭議,提出來討論跟批判是11/12 23:08
ukalm: 很正常的事,版主同意跟對錯無關11/12 23:08
且版規當然可以更改, 但是要不要「往前」追究又是一個 問題了
ukalm: 要處份?應該朝規則要修改進行吧11/12 23:09
shemie: 很簡單啊,現在的版規就有了。請看置底。11/12 23:09
shemie: 另外我贊成ukalm說的,版主同意不代表沒有爭議11/12 23:10
ukalm: 2.說真的,賴的八卦有人在追嗎?大家講了什麼?因為批判分11/12 23:14
ukalm: 享會而受傷?我一直只是強調這是「招募分享會」,他退出的11/12 23:14
ukalm: 點是什麼? 11/12 23:14
akida: 什麼時候版主的同意成為是非對錯的判準呢?11/12 23:16
ukalm: 被罵得狗血淋頭?被鞭?在哪篇?可以讓我補進度嗎?11/12 23:18
kee32: 根據superfat的理論,恐龍法官的判決都是對的,因為他們是11/12 23:21
kee32: 法官。(語畢,眾人關電視)11/12 23:21
ukalm: 他應該只是擔心處分
11/12 23:24 kee32的意思是版主是恐龍法官? 我的意思可能被你曲解了,也可能我表達不夠好 也我的觀念可能真的錯了, 我一直以為目前各版版主有權力 同意文章是否符合資格, 原來是沒有的,昏倒,,,,太少上ptt 了, 這兩年都只上耳機版音響版, 沒注意到,我是按照常參加fb的社團去判斷, 所以誤判了 這是我的錯抱歉
kee32: 你完全搞不清楚狀況,我被你嚇到了…11/12 23:52
哈,我以為你關電視了,原來還在網路上
zhou: 傳說中的神人陳老師出現了 膜拜一下11/12 23:57
沒啦,一個看了兩個禮拜還是搞不清楚狀況的人路過
zhou: 一直有人質疑賴老師分享會是有私心 這次招募文又出現他 導致 11/13 00:20
zhou: 多人譴責 但是他和親友團又不出來致歉並表達看法 身為鄉民11/13 00:21
zhou: 無法看戰文覺得有點可惜 有很多人來加入批評 少數護航的被砲11/13 00:23
zhou: 我戰力太弱無法幫護航 不過我支持賴老師 要不是參加分享會11/13 00:24
zhou: 之後聽他的鼓勵 我應該還龜在連鎖補習班當30K的全職老師11/13 00:26
ukalm: 說真的,賴的分享會有私心?有在這一part討論嗎?11/13 09:10
ukalm: 他被罵到狗血淋頭是在哪篇?我想補個進度,不然一直以為大11/13 09:12
ukalm: 家都在討論這次詹浩分享會11/13 09:12
驚!!!!!!!!!!! 我怎麼覺得一開始都是在說賴 只是後來偏向 詹徵人不該用分享文 難道我又誤解了 昏~~~
shemie: 應該是他跳出來說他不是此次分享會的主角,然後我說了一11/13 09:15
shemie: 些話11/13 09:15
shemie: 大概就是賴方啊,你怎麼做大家都知道,你的fb看的出來你經11/13 09:16
shemie: 營的怎樣。就那一次,被拿來大鞭特鞭11/13 09:16
shemie: http://i.imgur.com/THaj0du.jpg11/13 09:22
shemie: 推文77的11/13 09:23
shemie: #1MFiIEs3 (CS_TEACHER)11/13 09:25
shemie: 去看我的推文好了。拿來大書特書的,是怎樣啊 11/13 09:26
shemie: 我不過講了一次,後來再解釋一次,輕描淡寫。有必要這樣?11/13 09:27
shemie: 誇張11/13 09:27
shemie: 這就叫做狗血淋頭?那某h跟某p罵我難聽的話這麼多次,我豈11/13 09:28
shemie: 不是人體豬血糕。11/13 09:28
老師您好 每個人的觀感不一樣 不代表你能接受大家這樣批判 就代表每個人都要接受一樣的尺度 你不能用自己的標準套在每個人身上 以我自己「如果」就是當事者為例 我自己對我自己的清白標準是非常高 非常重視 我受不了一點點抹黑 (雖然常常受到攻擊 哭............) 有人說我是玻璃心也好 有人說這行業是常態也好 我也有權力捍衛自己的清白 所以以我的尺度來看 你這樣已經是對我嚴格污辱 我會很想了解是怎樣造成你對我有這樣見解的
shemie: zhou,現在大家的點跟有沒有收穫沒關係啦11/13 09:28
iamlucky888: 某H姐好久沒出來了,該不會是數錢數到手軟,懶得打11/13 09:47
iamlucky888: 鍵盤了吧...@@11/13 09:47
diego99: 阿阿樓上別這樣cue他阿...11/13 09:57
iamlucky888: 對不起...我錯了...@@11/13 10:01
iamlucky888: 回到主題,我覺得好的招募蠻好的阿,使底層加速流動11/13 10:04
iamlucky888: ,人才得以受到賞識,薪水得以提高,為什麼版規要禁11/13 10:04
iamlucky888: 止阿?11/13 10:04
ukalm: 有置底啊。11/13 10:20
iamlucky888: 招募跟徵人...感覺有差耶,招募好像比較高級一點,徵11/13 10:26
iamlucky888: 人是拿香蕉...(下略)XD11/13 10:26
ukalm: 改成徵才、招募推文專區。解決11/13 10:32
ukalm: 我看完那篇了,啊就還停留在小道消息階段,話說毀譽參半不11/13 10:39
ukalm: 是很正常的事?樹大本會招風,至於會不會倒要看樹的本質跟11/13 10:39
ukalm: 風的虛實啊11/13 10:39
iamlucky888: 怕是怕新人沒分辨能力,傻傻的進去被白洗;被污名化11/13 10:48
iamlucky888: 很正常阿...。11/13 10:48
cmschool: 所以說賴老師與詹老師毫無合作關係?哦~這樣子啊11/13 11:11
我自己的認知聽到的是這樣 難道有私底下暗盤??????可以分享嘛 站內信?????????????? 突然想想我自己 我跟詹浩在台中彰化 剛好同一個補習班 這樣算有合作關係嘛 基本上我們沒什麼來往? 就看到打個招呼而已
KDDKDD: 我說真的 要徵才就大大方方去HOMETEACH徵就好了 幹麻搞11/13 12:49
KDDKDD: 這些有爭議的花招出來- -11/13 12:50
說的很好!!!!!!!! ※ 編輯: superafat (218.161.56.56), 11/13/2015 13:07:11
shemie: hometeach是家教。是不是要去part-time 比較好11/13 12:58
shemie: 你覺得侮辱就去提告。不是威脅喔。我已經非常收斂語氣了11/13 13:47
shemie: 跟用詞了。你不可能要求別人對你沒有任何負面的想法。負11/13 13:47
shemie: 面不等於污衊,謝謝。11/13 13:47
shemie: 你覺得你清白就去提告或是檢舉我發言不當。你說我罵他狗11/13 13:49
shemie: 血淋頭我也覺得不開心,但是人都長大了,你覺得對方不重要11/13 13:49
shemie: 就別這麼在乎。覺得對方嚴重侮辱就請法庭證明你的清白。11/13 13:49
shemie: 我哪裡抹黑你?搞清楚狀況吧,先生。我說的是我對他有負11/13 13:51
shemie: 面評價,那個根本不是罵的狗血淋頭。就算抹黑也是抹黑賴11/13 13:51
shemie: 方啦。11/13 13:51
superafat: ,,,,,,老師,你不是教文學的嗎?可以看一下我寫11/13 14:01
superafat: 的嗎?我寫以我當舉例,我的感受,,,,,,我沒說你11/13 14:02
superafat: 抹黑我啊,小姐??11/13 14:02
shemie: 我不是教文學的啦,隨你開心。11/13 14:03
shemie: http://i.imgur.com/UD36tai.jpg11/13 14:04
shemie: 我也可以說你這樣說,以我的標準也是嚴重侮辱我11/13 14:04
shemie: 不講了啦,我去看別的東西。烏煙瘴氣。反正一句話,你開11/13 14:05
shemie: 心就好啦11/13 14:05
superafat: 開啟斷章取義大絕,還是你是記者???,我真的不知道11/13 14:07
superafat: 你是誰,藥廠秘書???11/13 14:07
diego99: 所以你只是認為你是被污辱,沒被抹黑的意思嗎? @.@11/13 14:29
diego99: 已經愈來愈看不懂了ˊˋ
11/13 14:29 我的意思是 如果我是當事者 我自己會判定我被侮辱抹黑 我沒有要說shemie現在「真的」侮辱我啊 中文敘述好難喔,,
diego99: 剛剛才仔細看這篇,是打算把錯推給版主的意思? @_@11/13 14:30
diego99: 該篇作者真的是不知道「招募」人才在這邊是要利用置底嗎11/13 14:31
diego99: http://imgur.com/a/cjFSZ 我認為有眼睛有腦袋的,11/13 14:43
diego99: 不會分辨不出來什麼分享會有商業性質,什麼沒有,對吧?11/13 14:44
再次強調,作者有違規 從一開始我就說了
binbinthink: 殺人犯法!!!遞狀給市長申請殺人,還真被同意了!!!11/13 14:46
binbinthink: 去殺個人被警察抓,我沒罪啊,市長有批耶,11/13 14:46
你的假設跟 我「覺得」這次狀況不太雷同 對我來說 有點像是 你進去一家便利商店 問小七店員 請問這瓶牛奶可以給你喝嗎 小七店員答應了 你真的喝了 結果被判強盜 這樣假設你會怎麼看呢? 這是我自己認為的情境比較類似狀況 如有冒犯請見諒
binbinthink: 對於這個假設原PO怎麼看?11/13 14:46
binbinthink: 針對招募道歉是你唯一的解套方式,講再多都掩飾不了11/13 14:47
binbinthink: 你們的招募行為,名師耶,這兩個字在你們心中到底值得11/13 14:47
binbinthink: 了什麼?11/13 14:48
???我內文都說這樣行為不對了啊, 只是我有疑問來請教各位, 對我的認知而言 這是先後次序的問題,, 所以有疑問詢問啊, 所以得到答案是 版主的同意僅供參考??? 對吧,我的理解對了嗎? 然後,b大,這跟我有什麼關系? 你說「你們的招募行為???我什麼時候有招募了,又被擴大範圍了??
nogoodid: 不是要護航啦 但是樓上的例子蠻怪的...非執法單位的殺人11/13 15:16
nogoodid: 是「錯誤」的行為 不管你是在街上光明正大的殺 還是偷11/13 15:16
nogoodid: 偷的殺 都不會改變其「錯誤」的性質。而「招募」本身並11/13 15:16
nogoodid: 沒有錯誤 而是該發在置底而已 另外真的有市長(版主)11/13 15:16
nogoodid: 同意了錯誤的行為 而導致錯誤的產生 我想犯錯者 和市11/13 15:16
nogoodid: 長(版主)都該負起「後續」的責任才是 犯錯者不該拿「 11/13 15:16
nogoodid: 版主同意」當免死金牌 而版主則是該在後續處理 去「彌 11/13 15:16
nogoodid: 補」自己的無心之過11/13 15:16
n大說得非常有道理 大推一下 所以我出來提出疑問 如果這樣我也有錯 我在此先認錯 不該有此疑問 那我小小的建議一下 建議版規最後多寫一條 版主認可僅供參考 若有違被上面任何版規 視同無效 並且該以版規加倍嚴重處置 ps我總覺得我快終身水桶了 ※ 編輯: superafat (223.140.64.134), 11/13/2015 15:25:49
cmschool: 題外話,先別急,修下錯字吧~以免又落人口舌~^_^ 11/13 15:33
感謝 我修改了一些錯字 常常打錯字 真抱歉 ※ 編輯: superafat (223.140.64.134), 11/13/2015 15:49:33
happy138: 哲學系女王又在瘋癲了,告人也告不贏,還被吃案, 11/13 15:42
happy138: 人家保羅56跟我說,哲學系女王告他一年, 11/13 15:43
diego99: 還真的被cue出來了,happy138可以去置底聊喔 11/13 15:43
happy138: 他年夜飯都吃完了,也吃了端午肉粽跟中秋月餅, 11/13 15:44
happy138: 警察都沒去找他,怎麼有人連告人都不會~ 11/13 15:44
happy138: 該不會哲學系女王跟diego99是同一個人,不然怎麼這麼巧 11/13 15:45
happy138: , 11/13 15:45
happy138: 兩個人都剛好被警察吃案? 11/13 15:46
KDDKDD: 其實這件事超好解 人還是照桶 當事人有問題就去申訴 11/13 16:05
KDDKDD: 板務該負責對口單位本來就不是公審 而是組務板 11/13 16:06
binbinthink: 回nog大,舉的例很怪嗎?但你看懂了啊,也知道我想要表 11/13 16:08
binbinthink: 達的啊,招募沒置底就是沒置底,詹浩老師首先就錯了 11/13 16:09
binbinthink: 版主同意是版主錯,招募沒置底是詹老師錯 11/13 16:09
binbinthink: 就是不能推給版主已同意,所以繼續發文沒錯,不是嗎? 11/13 16:10
binbinthink: 至於原PO回我的問題,你一開始說詹老師錯了,但講著講 11/13 16:11
binbinthink: 著,你不就是推給了版主嗎?是我中文理解能力太差? 11/13 16:11
binbinthink: 你中間一大堆不是在敘述版主已同意,所以詹老師發文 11/13 16:12
binbinthink: 沒有錯? 11/13 16:12
binbinthink: 至於我推文中多個們字,不太恰當,這邊對你說聲抱歉 11/13 16:15
binbinthink: 你的假設,喝牛奶的問題,要先知道同意你喝牛奶的是店 11/13 16:39
binbinthink: 員,並不是老闆,對於老闆來說,他的牛奶就是被喝了 11/13 16:40
shemie: happy138真的很好召喚科科 11/13 16:40
binbinthink: 所以最後如果被判罪,那我覺得法官也只是依"法"來判 11/13 16:41
binbinthink: 而且喝牛奶本身並不是罪,所以你的舉例比我的更加不妥 11/13 16:41
binbinthink: 今天招募就是得置底,這是非常清楚定義在那邊的事 11/13 16:42
binbinthink: 不要想告訴大家那位詹老師不懂得到一個版得先看版規 11/13 16:42
binbinthink: 又或者想要告訴大家他看不太懂版規,這些都只會越解釋 11/13 16:43
binbinthink: 越黑而已,您說呢? 11/13 16:43
binbinthink: 還是你想要告訴我們,以詹老師團隊的專業,看出了這個 11/13 16:44
binbinthink: 版規有漏洞,我們鑽鑽看?照樣申請給版主,他不同意我就 11/13 16:44
binbinthink: 當沒發生過,他同意我就照發,有事給版主擔? 11/13 16:44
binbinthink: 拜託,大家都成年人了,誰是誰非有這麼難分嗎? 11/13 16:45
binbinthink: 錯就是錯,哪怕版主也錯了,是他的問題,他該為他錯的 11/13 16:45
binbinthink: 部分負責,詹浩老師錯也錯了,不管版主有沒有同意,那 11/13 16:45
binbinthink: 只不過是個藉口,因為版規很明確就是訂在那 11/13 16:46
binbinthink: 你們有能力去改版規,也得要改了再說,沒改之前,就是錯 11/13 16:46
binbinthink: 有什麼好解釋那麼多的? 11/13 16:46
binbinthink: 本來我不過就是個路人,看到你們就招募這件事,從頭到 11/13 16:47
binbinthink: 尾沒誠心認過錯,講著講著又推給版主,實在反感 11/13 16:47
ukalm: 原po,賴老師的事冷處理就好,標題都是詹浩,推文的八卦消 11/13 17:05
ukalm: 息你還拿出來炒,傻傻,更何況你非當事人,根本也討論不出 11/13 17:05
ukalm: 真相。況且,有多少人在關注?至於違規的事,我覺得沒道理 11/13 17:05
ukalm: 追朔,至於道歉也不用吧,版主都說疏忽了,剩下就是版規要 11/13 17:05
ukalm: 在嚴謹ㄧ點,讓版主判斷也就沒有模糊空間。 11/13 17:05
diego99: 所以我說啦,有眼睛有腦袋的不會分辨不出來, 11/13 17:15
diego99: 但反過來是不一定成立的,有可能需要其他條件。 11/13 17:16
diego99: 我想這一句話,是可以不限於使用在分辨分享會。 11/13 17:17
superafat: 先感謝各位前輩的指導,先上課去,下課再來回文 11/13 18:02
happy138: 版主錯,關詹浩老師啥事?難不成法律還有追溯既往? 11/13 18:54
happy138: 大不了改版規,以後都禁止就好,一堆跳針的~ 11/13 18:55
KDDKDD: 板規一直沒變 那來溯及繼往 11/13 19:32
tsao1211: 很多人躲在推文影射 現在還在說沒說啥 實在不夠光明正 11/13 21:04
tsao1211: 大 枉為人師表 11/13 21:04
happy138: 版主一開始答應詹浩老師波文,難道不是認同沒違規? 11/13 21:59
happy138: 事後版主認錯,這是詹浩老師可以未卜先知的嗎? 11/13 22:00
happy138: 1難道版主認錯以後,還要溯及既往,把詹浩老師拖出來鞭 11/13 22:02
happy138: ? 11/13 22:02
happy138: 哲學系女王跟她的分身最喜歡躲在推文影射了, 11/13 22:03
happy138: 之前影射老娘是讀南京醫學系,叫她拿證據她也沒有, 11/13 22:04
ukalm: 你講的論點不是已經出現過了嗎? 你出來只會更亂而已... 11/13 22:04
happy138: 整天只會跑去米國告保羅56大大,結果還被吃案~ 11/13 22:04
ukalm: 你要提你的恩怨可以移到至底嗎?在這篇推文重講有何意義? 11/13 22:05
happy138: 法律就是沒有溯及既往的啊?在那邊跳什麼針? 11/13 22:05
happy138: 哲學系女王跟詹浩老師的恩怨也可以去置底討論嗎? 11/13 22:06
ukalm: 前面跟著人砲個幾句後,開始接自己的事情,哪招? 11/13 22:06
happy138: 明明就是私人恩怨,把賴方老師也拖出來鞭是怎樣? 11/13 22:07
ukalm: 這篇就詹浩啊,還是標題上寫happy138? 11/13 22:07
happy138: 標題是在討論是否可以發表招募文章,她在那邊攻擊私德~ 11/13 22:09
ukalm: 你要評論分享會,護航哪邊都行,你的恩怨南京醫學院請置底 11/13 22:09
happy138: 影射詹浩老師壓榨新人什麼碗糕,分明就是私人恩怨~ 11/13 22:09
ukalm: 所以?規定不能攻擊? 11/13 22:10
happy138: 麻煩請哲學系女王置底繼續做夢好嗎? 11/13 22:10
happy138: 原來哲學系女王攻擊詹浩老師都不是妨害名譽,保羅才是~ 11/13 22:11
ukalm: 不也有人跳出來護航.?所以只能有一個風向的輿論? 11/13 22:11
ukalm: 所以你到底要幹嘛?要幫詹皓、賴方說話就好好講,別動不動 11/13 22:12
ukalm: 又偷渡你們之間的恩怨好嗎? 11/13 22:14
diego99: 呃,不是說過覺得被妨害名譽,提告是一個方法嗎? 11/13 22:31
diego99: 不過哲學系女王到底是誰阿? 其他的請移駕到置底好嗎? 11/13 22:32
shemie: happy138意外嗎?另外,我真的不知道哲學系女王是誰,遑 11/13 22:39
shemie: 論其分身。 11/13 22:39
shemie: 我跟 happy138沒有恩怨,我不覺得她在攻擊我啊。我又不是 11/13 22:40
shemie: 哲學系也不是女王。 11/13 22:40
shemie: 當然也不是她提過的人渣 11/13 22:40
shemie: 所以,happy138,你在推文說的更離題好嗎?一直cue我只會 11/13 22:41
shemie: 讓別人覺得妳是小粉絲 11/13 22:41
shemie: 真是無聊,除了什麼哲學系女王、去美國告保羅,有什麼東 11/13 22:42
shemie: 西有關係呀 11/13 22:42
shemie: 私人恩怨?沒有啊,我跟這些人都不認識。只認識diego 11/13 22:44
shemie: 隨便啦,才不要管數字了,剛剛打完電話來關心一下進度。繼 11/13 22:46
shemie: 續看elementary 11/13 22:46
paul5566: 破麻你幹麻承認你就是哲學系女王? 有說你嗎? 11/13 22:48
paul5566: 還有本魯什麼時候被長庚戰神告到警察局去? 整天造謠! 11/13 22:49
paul5566: 整天在推文作夢 看人家FB波什麼尾牙菜色 你也知道內幕? 11/13 22:50
paul5566: 還說"我看了FB大概就知道一些詳情" 詳個鬼~自己腦補~ 11/13 22:51
diego99: 推 paul5566: 破麻你幹麻承認你就是哲學系女王? 11/13 23:16
diego99: 版主你該工作囉。 11/13 23:16
shemie: 已檢舉 11/13 23:30
happy138: 人家保羅哥可沒說破麻是誰喔~搞不好他是說洪秀柱! 11/13 23:33
diego99: 跟此篇無關的可以到置底囉,不要影響別人閱讀喔 11/13 23:36
wayn2008: 連...這種話都講出來了 哀 11/13 23:43
shemie: 那要不要轉給洪秀柱 11/13 23:51
happy138: 快轉啊…我還怕你不敢轉,哈! 11/14 00:35
shemie: 洪秀柱沒空啦,她現在很忙 11/14 01:04
happy138: 你跟柱仔姊很熟喔?不然怎麼知道她很忙? 11/14 01:09
shemie: 忙著跟周公下棋啊 11/14 01:11
shemie: 她年紀也不小,也得過乳癌,早該睡了吧 11/14 01:12
humanmint: 賴方、盧克,不要好像很委屈 11/14 18:39
humanmint: 都出社會多久了,承擔責任就好了 11/14 18:40
ASPhyche: 各位老師,為人師表,拜託。 11/15 01:21
happy138: 哲學系女王為人師表真是誤人子弟啊~=.= 11/15 09:20
diego99: #1MHY7act (CS_TEACHER) 樓上沒看這一篇? 11/15 12:09
groupie: 推文金促咪 11/17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