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hemie: 請看置底。至於版主為什麼同意,嗯,科科11/12 22:40
→ shemie: 他都說這件事情不對了啊11/12 22:40
→ shemie: 首先跟各位板友致歉,這次由詹浩老師主辦之活動,確實不11/12 22:41
→ shemie: 不應在板上宣傳11/12 22:41
→ shemie: 詳見ccowen的公告。11/12 22:41
→ shemie: 版主可以誤判啊11/12 22:42
推 ukalm: 1.版主是執行版規的人,而版規是可以不斷修正的,版主的尺11/12 23:02
→ ukalm: 度也是可以改變11/12 23:02
我知道啊
cc版主的文章我有看,我的意思是版主都認可,
然後發文,這樣應該沒有處罰的依據了吧,
當然版主要處罰也是可以,都由版主決定,
只是覺得都經過同意了,不管他是否誤判
事後再追究責任有點,,,,,嗯嗯
推 ukalm: 他的確有版主同意,但不表示沒有爭議,提出來討論跟批判是11/12 23:08
→ ukalm: 很正常的事,版主同意跟對錯無關11/12 23:08
且版規當然可以更改,
但是要不要「往前」追究又是一個 問題了
→ ukalm: 要處份?應該朝規則要修改進行吧11/12 23:09
推 shemie: 很簡單啊,現在的版規就有了。請看置底。11/12 23:09
→ shemie: 另外我贊成ukalm說的,版主同意不代表沒有爭議11/12 23:10
推 ukalm: 2.說真的,賴的八卦有人在追嗎?大家講了什麼?因為批判分11/12 23:14
→ ukalm: 享會而受傷?我一直只是強調這是「招募分享會」,他退出的11/12 23:14
→ ukalm: 點是什麼? 11/12 23:14
→ akida: 什麼時候版主的同意成為是非對錯的判準呢?11/12 23:16
推 ukalm: 被罵得狗血淋頭?被鞭?在哪篇?可以讓我補進度嗎?11/12 23:18
推 kee32: 根據superfat的理論,恐龍法官的判決都是對的,因為他們是11/12 23:21
→ kee32: 法官。(語畢,眾人關電視)11/12 23:21
推 ukalm: 他應該只是擔心處分
11/12 23:24
kee32的意思是版主是恐龍法官?
我的意思可能被你曲解了,也可能我表達不夠好
也我的觀念可能真的錯了,
我一直以為目前各版版主有權力
同意文章是否符合資格,
原來是沒有的,昏倒,,,,太少上ptt 了,
這兩年都只上耳機版音響版,
沒注意到,我是按照常參加fb的社團去判斷,
所以誤判了
這是我的錯抱歉
推 kee32: 你完全搞不清楚狀況,我被你嚇到了…11/12 23:52
哈,我以為你關電視了,原來還在網路上
推 zhou: 傳說中的神人陳老師出現了 膜拜一下11/12 23:57
沒啦,一個看了兩個禮拜還是搞不清楚狀況的人路過
推 zhou: 一直有人質疑賴老師分享會是有私心 這次招募文又出現他 導致 11/13 00:20
→ zhou: 多人譴責 但是他和親友團又不出來致歉並表達看法 身為鄉民11/13 00:21
→ zhou: 無法看戰文覺得有點可惜 有很多人來加入批評 少數護航的被砲11/13 00:23
→ zhou: 我戰力太弱無法幫護航 不過我支持賴老師 要不是參加分享會11/13 00:24
→ zhou: 之後聽他的鼓勵 我應該還龜在連鎖補習班當30K的全職老師11/13 00:26
推 ukalm: 說真的,賴的分享會有私心?有在這一part討論嗎?11/13 09:10
推 ukalm: 他被罵到狗血淋頭是在哪篇?我想補個進度,不然一直以為大11/13 09:12
→ ukalm: 家都在討論這次詹浩分享會11/13 09:12
驚!!!!!!!!!!!
我怎麼覺得一開始都是在說賴
只是後來偏向
詹徵人不該用分享文
難道我又誤解了 昏~~~
推 shemie: 應該是他跳出來說他不是此次分享會的主角,然後我說了一11/13 09:15
→ shemie: 些話11/13 09:15
→ shemie: 大概就是賴方啊,你怎麼做大家都知道,你的fb看的出來你經11/13 09:16
→ shemie: 營的怎樣。就那一次,被拿來大鞭特鞭11/13 09:16
→ shemie: 推文77的11/13 09:23
→ shemie: 去看我的推文好了。拿來大書特書的,是怎樣啊 11/13 09:26
→ shemie: 我不過講了一次,後來再解釋一次,輕描淡寫。有必要這樣?11/13 09:27
→ shemie: 誇張11/13 09:27
→ shemie: 這就叫做狗血淋頭?那某h跟某p罵我難聽的話這麼多次,我豈11/13 09:28
→ shemie: 不是人體豬血糕。11/13 09:28
老師您好
每個人的觀感不一樣
不代表你能接受大家這樣批判
就代表每個人都要接受一樣的尺度
你不能用自己的標準套在每個人身上
以我自己「如果」就是當事者為例
我自己對我自己的清白標準是非常高
非常重視
我受不了一點點抹黑 (雖然常常受到攻擊 哭............)
有人說我是玻璃心也好
有人說這行業是常態也好
我也有權力捍衛自己的清白
所以以我的尺度來看
你這樣已經是對我嚴格污辱
我會很想了解是怎樣造成你對我有這樣見解的
→ shemie: zhou,現在大家的點跟有沒有收穫沒關係啦11/13 09:28
推 iamlucky888: 某H姐好久沒出來了,該不會是數錢數到手軟,懶得打11/13 09:47
→ iamlucky888: 鍵盤了吧...@@11/13 09:47
推 diego99: 阿阿樓上別這樣cue他阿...11/13 09:57
推 iamlucky888: 對不起...我錯了...@@11/13 10:01
推 iamlucky888: 回到主題,我覺得好的招募蠻好的阿,使底層加速流動11/13 10:04
→ iamlucky888: ,人才得以受到賞識,薪水得以提高,為什麼版規要禁11/13 10:04
→ iamlucky888: 止阿?11/13 10:04
推 ukalm: 有置底啊。11/13 10:20
推 iamlucky888: 招募跟徵人...感覺有差耶,招募好像比較高級一點,徵11/13 10:26
→ iamlucky888: 人是拿香蕉...(下略)XD11/13 10:26
推 ukalm: 改成徵才、招募推文專區。解決11/13 10:32
推 ukalm: 我看完那篇了,啊就還停留在小道消息階段,話說毀譽參半不11/13 10:39
→ ukalm: 是很正常的事?樹大本會招風,至於會不會倒要看樹的本質跟11/13 10:39
→ ukalm: 風的虛實啊11/13 10:39
推 iamlucky888: 怕是怕新人沒分辨能力,傻傻的進去被白洗;被污名化11/13 10:48
→ iamlucky888: 很正常阿...。11/13 10:48
→ cmschool: 所以說賴老師與詹老師毫無合作關係?哦~這樣子啊11/13 11:11
我自己的認知聽到的是這樣
難道有私底下暗盤??????可以分享嘛
站內信??????????????
突然想想我自己
我跟詹浩在台中彰化
剛好同一個補習班
這樣算有合作關係嘛
基本上我們沒什麼來往?
就看到打個招呼而已
推 KDDKDD: 我說真的 要徵才就大大方方去HOMETEACH徵就好了 幹麻搞11/13 12:49
→ KDDKDD: 這些有爭議的花招出來- -11/13 12:50
說的很好!!!!!!!!
※ 編輯: superafat (218.161.56.56), 11/13/2015 13:07:11
推 shemie: hometeach是家教。是不是要去part-time 比較好11/13 12:58
推 shemie: 你覺得侮辱就去提告。不是威脅喔。我已經非常收斂語氣了11/13 13:47
→ shemie: 跟用詞了。你不可能要求別人對你沒有任何負面的想法。負11/13 13:47
→ shemie: 面不等於污衊,謝謝。11/13 13:47
推 shemie: 你覺得你清白就去提告或是檢舉我發言不當。你說我罵他狗11/13 13:49
→ shemie: 血淋頭我也覺得不開心,但是人都長大了,你覺得對方不重要11/13 13:49
→ shemie: 就別這麼在乎。覺得對方嚴重侮辱就請法庭證明你的清白。11/13 13:49
推 shemie: 我哪裡抹黑你?搞清楚狀況吧,先生。我說的是我對他有負11/13 13:51
→ shemie: 面評價,那個根本不是罵的狗血淋頭。就算抹黑也是抹黑賴11/13 13:51
→ shemie: 方啦。11/13 13:51
→ superafat: ,,,,,,老師,你不是教文學的嗎?可以看一下我寫11/13 14:01
→ superafat: 的嗎?我寫以我當舉例,我的感受,,,,,,我沒說你11/13 14:02
→ superafat: 抹黑我啊,小姐??11/13 14:02
推 shemie: 我不是教文學的啦,隨你開心。11/13 14:03
→ shemie: 我也可以說你這樣說,以我的標準也是嚴重侮辱我11/13 14:04
→ shemie: 不講了啦,我去看別的東西。烏煙瘴氣。反正一句話,你開11/13 14:05
→ shemie: 心就好啦11/13 14:05
→ superafat: 開啟斷章取義大絕,還是你是記者???,我真的不知道11/13 14:07
→ superafat: 你是誰,藥廠秘書???11/13 14:07
推 diego99: 所以你只是認為你是被污辱,沒被抹黑的意思嗎? @.@11/13 14:29
→ diego99: 已經愈來愈看不懂了ˊˋ
11/13 14:29
我的意思是
如果我是當事者
我自己會判定我被侮辱抹黑
我沒有要說shemie現在「真的」侮辱我啊
中文敘述好難喔,,
→ diego99: 剛剛才仔細看這篇,是打算把錯推給版主的意思? @_@11/13 14:30
→ diego99: 該篇作者真的是不知道「招募」人才在這邊是要利用置底嗎11/13 14:31
→ diego99: 不會分辨不出來什麼分享會有商業性質,什麼沒有,對吧?11/13 14:44
再次強調,作者有違規
從一開始我就說了
推 binbinthink: 殺人犯法!!!遞狀給市長申請殺人,還真被同意了!!!11/13 14:46
→ binbinthink: 去殺個人被警察抓,我沒罪啊,市長有批耶,11/13 14:46
你的假設跟
我「覺得」這次狀況不太雷同
對我來說
有點像是
你進去一家便利商店
問小七店員
請問這瓶牛奶可以給你喝嗎
小七店員答應了
你真的喝了
結果被判強盜
這樣假設你會怎麼看呢?
這是我自己認為的情境比較類似狀況
如有冒犯請見諒
→ binbinthink: 對於這個假設原PO怎麼看?11/13 14:46
→ binbinthink: 針對招募道歉是你唯一的解套方式,講再多都掩飾不了11/13 14:47
→ binbinthink: 你們的招募行為,名師耶,這兩個字在你們心中到底值得11/13 14:47
→ binbinthink: 了什麼?11/13 14:48
???我內文都說這樣行為不對了啊,
只是我有疑問來請教各位,
對我的認知而言
這是先後次序的問題,,
所以有疑問詢問啊,
所以得到答案是
版主的同意僅供參考???
對吧,我的理解對了嗎?
然後,b大,這跟我有什麼關系?
你說「你們的招募行為???」
我什麼時候有招募了,又被擴大範圍了??
推 nogoodid: 不是要護航啦 但是樓上的例子蠻怪的...非執法單位的殺人11/13 15:16
→ nogoodid: 是「錯誤」的行為 不管你是在街上光明正大的殺 還是偷11/13 15:16
→ nogoodid: 偷的殺 都不會改變其「錯誤」的性質。而「招募」本身並11/13 15:16
→ nogoodid: 沒有錯誤 而是該發在置底而已 另外真的有市長(版主)11/13 15:16
→ nogoodid: 同意了錯誤的行為 而導致錯誤的產生 我想犯錯者 和市11/13 15:16
→ nogoodid: 長(版主)都該負起「後續」的責任才是 犯錯者不該拿「 11/13 15:16
→ nogoodid: 版主同意」當免死金牌 而版主則是該在後續處理 去「彌 11/13 15:16
→ nogoodid: 補」自己的無心之過11/13 15:16
n大說得非常有道理
大推一下
所以我出來提出疑問
如果這樣我也有錯
我在此先認錯
不該有此疑問
那我小小的建議一下
建議版規最後多寫一條
版主認可僅供參考
若有違被上面任何版規
視同無效
並且該以版規加倍嚴重處置
ps我總覺得我快終身水桶了
※ 編輯: superafat (223.140.64.134), 11/13/2015 15:25:49
推 cmschool: 題外話,先別急,修下錯字吧~以免又落人口舌~^_^ 11/13 15:33
感謝
我修改了一些錯字
常常打錯字 真抱歉
※ 編輯: superafat (223.140.64.134), 11/13/2015 15:49:33
推 happy138: 哲學系女王又在瘋癲了,告人也告不贏,還被吃案, 11/13 15:42
→ happy138: 人家保羅56跟我說,哲學系女王告他一年, 11/13 15:43
推 diego99: 還真的被cue出來了,happy138可以去置底聊喔 11/13 15:43
→ happy138: 他年夜飯都吃完了,也吃了端午肉粽跟中秋月餅, 11/13 15:44
→ happy138: 警察都沒去找他,怎麼有人連告人都不會~ 11/13 15:44
→ happy138: 該不會哲學系女王跟diego99是同一個人,不然怎麼這麼巧 11/13 15:45
→ happy138: , 11/13 15:45
→ happy138: 兩個人都剛好被警察吃案? 11/13 15:46
推 KDDKDD: 其實這件事超好解 人還是照桶 當事人有問題就去申訴 11/13 16:05
→ KDDKDD: 板務該負責對口單位本來就不是公審 而是組務板 11/13 16:06
推 binbinthink: 回nog大,舉的例很怪嗎?但你看懂了啊,也知道我想要表 11/13 16:08
→ binbinthink: 達的啊,招募沒置底就是沒置底,詹浩老師首先就錯了 11/13 16:09
→ binbinthink: 版主同意是版主錯,招募沒置底是詹老師錯 11/13 16:09
→ binbinthink: 就是不能推給版主已同意,所以繼續發文沒錯,不是嗎? 11/13 16:10
→ binbinthink: 至於原PO回我的問題,你一開始說詹老師錯了,但講著講 11/13 16:11
→ binbinthink: 著,你不就是推給了版主嗎?是我中文理解能力太差? 11/13 16:11
→ binbinthink: 你中間一大堆不是在敘述版主已同意,所以詹老師發文 11/13 16:12
→ binbinthink: 沒有錯? 11/13 16:12
推 binbinthink: 至於我推文中多個們字,不太恰當,這邊對你說聲抱歉 11/13 16:15
推 binbinthink: 你的假設,喝牛奶的問題,要先知道同意你喝牛奶的是店 11/13 16:39
→ binbinthink: 員,並不是老闆,對於老闆來說,他的牛奶就是被喝了 11/13 16:40
推 shemie: happy138真的很好召喚科科 11/13 16:40
→ binbinthink: 所以最後如果被判罪,那我覺得法官也只是依"法"來判 11/13 16:41
→ binbinthink: 而且喝牛奶本身並不是罪,所以你的舉例比我的更加不妥 11/13 16:41
→ binbinthink: 今天招募就是得置底,這是非常清楚定義在那邊的事 11/13 16:42
→ binbinthink: 不要想告訴大家那位詹老師不懂得到一個版得先看版規 11/13 16:42
→ binbinthink: 又或者想要告訴大家他看不太懂版規,這些都只會越解釋 11/13 16:43
→ binbinthink: 越黑而已,您說呢? 11/13 16:43
→ binbinthink: 還是你想要告訴我們,以詹老師團隊的專業,看出了這個 11/13 16:44
→ binbinthink: 版規有漏洞,我們鑽鑽看?照樣申請給版主,他不同意我就 11/13 16:44
→ binbinthink: 當沒發生過,他同意我就照發,有事給版主擔? 11/13 16:44
→ binbinthink: 拜託,大家都成年人了,誰是誰非有這麼難分嗎? 11/13 16:45
→ binbinthink: 錯就是錯,哪怕版主也錯了,是他的問題,他該為他錯的 11/13 16:45
→ binbinthink: 部分負責,詹浩老師錯也錯了,不管版主有沒有同意,那 11/13 16:45
→ binbinthink: 只不過是個藉口,因為版規很明確就是訂在那 11/13 16:46
→ binbinthink: 你們有能力去改版規,也得要改了再說,沒改之前,就是錯 11/13 16:46
→ binbinthink: 有什麼好解釋那麼多的? 11/13 16:46
→ binbinthink: 本來我不過就是個路人,看到你們就招募這件事,從頭到 11/13 16:47
→ binbinthink: 尾沒誠心認過錯,講著講著又推給版主,實在反感 11/13 16:47
推 ukalm: 原po,賴老師的事冷處理就好,標題都是詹浩,推文的八卦消 11/13 17:05
→ ukalm: 息你還拿出來炒,傻傻,更何況你非當事人,根本也討論不出 11/13 17:05
→ ukalm: 真相。況且,有多少人在關注?至於違規的事,我覺得沒道理 11/13 17:05
→ ukalm: 追朔,至於道歉也不用吧,版主都說疏忽了,剩下就是版規要 11/13 17:05
→ ukalm: 在嚴謹ㄧ點,讓版主判斷也就沒有模糊空間。 11/13 17:05
推 diego99: 所以我說啦,有眼睛有腦袋的不會分辨不出來, 11/13 17:15
→ diego99: 但反過來是不一定成立的,有可能需要其他條件。 11/13 17:16
→ diego99: 我想這一句話,是可以不限於使用在分辨分享會。 11/13 17:17
→ superafat: 先感謝各位前輩的指導,先上課去,下課再來回文 11/13 18:02
推 happy138: 版主錯,關詹浩老師啥事?難不成法律還有追溯既往? 11/13 18:54
→ happy138: 大不了改版規,以後都禁止就好,一堆跳針的~ 11/13 18:55
推 KDDKDD: 板規一直沒變 那來溯及繼往 11/13 19:32
推 tsao1211: 很多人躲在推文影射 現在還在說沒說啥 實在不夠光明正 11/13 21:04
→ tsao1211: 大 枉為人師表 11/13 21:04
推 happy138: 版主一開始答應詹浩老師波文,難道不是認同沒違規? 11/13 21:59
→ happy138: 事後版主認錯,這是詹浩老師可以未卜先知的嗎? 11/13 22:00
推 happy138: 1難道版主認錯以後,還要溯及既往,把詹浩老師拖出來鞭 11/13 22:02
→ happy138: ? 11/13 22:02
→ happy138: 哲學系女王跟她的分身最喜歡躲在推文影射了, 11/13 22:03
→ happy138: 之前影射老娘是讀南京醫學系,叫她拿證據她也沒有, 11/13 22:04
推 ukalm: 你講的論點不是已經出現過了嗎? 你出來只會更亂而已... 11/13 22:04
→ happy138: 整天只會跑去米國告保羅56大大,結果還被吃案~ 11/13 22:04
→ ukalm: 你要提你的恩怨可以移到至底嗎?在這篇推文重講有何意義? 11/13 22:05
→ happy138: 法律就是沒有溯及既往的啊?在那邊跳什麼針? 11/13 22:05
→ happy138: 哲學系女王跟詹浩老師的恩怨也可以去置底討論嗎? 11/13 22:06
→ ukalm: 前面跟著人砲個幾句後,開始接自己的事情,哪招? 11/13 22:06
→ happy138: 明明就是私人恩怨,把賴方老師也拖出來鞭是怎樣? 11/13 22:07
→ ukalm: 這篇就詹浩啊,還是標題上寫happy138? 11/13 22:07
推 happy138: 標題是在討論是否可以發表招募文章,她在那邊攻擊私德~ 11/13 22:09
→ ukalm: 你要評論分享會,護航哪邊都行,你的恩怨南京醫學院請置底 11/13 22:09
→ happy138: 影射詹浩老師壓榨新人什麼碗糕,分明就是私人恩怨~ 11/13 22:09
→ ukalm: 所以?規定不能攻擊? 11/13 22:10
→ happy138: 麻煩請哲學系女王置底繼續做夢好嗎? 11/13 22:10
→ happy138: 原來哲學系女王攻擊詹浩老師都不是妨害名譽,保羅才是~ 11/13 22:11
→ ukalm: 不也有人跳出來護航.?所以只能有一個風向的輿論? 11/13 22:11
→ ukalm: 所以你到底要幹嘛?要幫詹皓、賴方說話就好好講,別動不動 11/13 22:12
推 ukalm: 又偷渡你們之間的恩怨好嗎? 11/13 22:14
推 diego99: 呃,不是說過覺得被妨害名譽,提告是一個方法嗎? 11/13 22:31
→ diego99: 不過哲學系女王到底是誰阿? 其他的請移駕到置底好嗎? 11/13 22:32
推 shemie: happy138意外嗎?另外,我真的不知道哲學系女王是誰,遑 11/13 22:39
→ shemie: 論其分身。 11/13 22:39
→ shemie: 我跟 happy138沒有恩怨,我不覺得她在攻擊我啊。我又不是 11/13 22:40
→ shemie: 哲學系也不是女王。 11/13 22:40
→ shemie: 當然也不是她提過的人渣 11/13 22:40
→ shemie: 所以,happy138,你在推文說的更離題好嗎?一直cue我只會 11/13 22:41
→ shemie: 讓別人覺得妳是小粉絲 11/13 22:41
→ shemie: 真是無聊,除了什麼哲學系女王、去美國告保羅,有什麼東 11/13 22:42
→ shemie: 西有關係呀 11/13 22:42
推 shemie: 私人恩怨?沒有啊,我跟這些人都不認識。只認識diego 11/13 22:44
→ shemie: 隨便啦,才不要管數字了,剛剛打完電話來關心一下進度。繼 11/13 22:46
→ shemie: 續看elementary 11/13 22:46
推 paul5566: 破麻你幹麻承認你就是哲學系女王? 有說你嗎? 11/13 22:48
→ paul5566: 還有本魯什麼時候被長庚戰神告到警察局去? 整天造謠! 11/13 22:49
→ paul5566: 整天在推文作夢 看人家FB波什麼尾牙菜色 你也知道內幕? 11/13 22:50
→ paul5566: 還說"我看了FB大概就知道一些詳情" 詳個鬼~自己腦補~ 11/13 22:51
→ diego99: 推 paul5566: 破麻你幹麻承認你就是哲學系女王? 11/13 23:16
→ diego99: 版主你該工作囉。 11/13 23:16
→ shemie: 已檢舉 11/13 23:30
→ happy138: 人家保羅哥可沒說破麻是誰喔~搞不好他是說洪秀柱! 11/13 23:33
→ diego99: 跟此篇無關的可以到置底囉,不要影響別人閱讀喔 11/13 23:36
→ wayn2008: 連...這種話都講出來了 哀 11/13 23:43
→ shemie: 那要不要轉給洪秀柱 11/13 23:51
推 happy138: 快轉啊…我還怕你不敢轉,哈! 11/14 00:35
→ shemie: 洪秀柱沒空啦,她現在很忙 11/14 01:04
推 happy138: 你跟柱仔姊很熟喔?不然怎麼知道她很忙? 11/14 01:09
→ shemie: 忙著跟周公下棋啊 11/14 01:11
→ shemie: 她年紀也不小,也得過乳癌,早該睡了吧 11/14 01:12
推 humanmint: 賴方、盧克,不要好像很委屈 11/14 18:39
→ humanmint: 都出社會多久了,承擔責任就好了 11/14 18:40
→ ASPhyche: 各位老師,為人師表,拜託。 11/15 01:21
推 happy138: 哲學系女王為人師表真是誤人子弟啊~=.= 11/15 09:20
推 groupie: 推文金促咪 11/17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