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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朋友最近出車禍 造成對方人員(女)腿部挫傷 來找我一起想辦法 對方自稱是在台北文成板橋分班當導師 薪水一個月三萬五 所以要求一個月賠償 因為對補教業不熟 因此想來請教一下 這個薪水是合理的嗎? 感謝!! -- http://tw.myblog.yahoo.com/jw!PsejE2.BFQ7SKBux6SZNsYUZG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32.55
doa2:看她當了多久吧@@ 新人應該沒這麼高 五年以上的就有可能 01/24 11:40
URDindin:因為我有陪朋友去跟對方談過 說實在我覺得那樣子比較像做 01/24 11:42
URDindin:櫃台的@@ 但也許是女生打扮的比較好吧 不敢亂下判斷 01/24 11:42
URDindin:但還是感謝回答!! 01/24 11:43
ayuyu:請他提出薪資條之類的薪資證明 01/24 11:52
toit:假裝去應徵,順便了解薪水多少 XD 01/24 13:14
kkabcd:推AY老師...要人家賠也要提出證明 01/24 14:35
kkabcd:而不是漫天喊價 上法院也是要"證明"的 01/24 14:36
melances:請她出示銀行簿子啊? 01/24 17:28
melances:我朋友有次被撞到,也是挫傷而已,鬧到民事法庭去 01/24 17:31
melances:賠不到五千吧,= =腳還因此擺了一陣子 01/24 17:32
melances:那請問對方有一個月不需要上班嗎?沒有的話其實不合理歐? 01/24 17:33
melances:當然撞到某一種老師另外啦><~~ 01/24 17:33
qqwhite:嗯 資深的有三萬五 01/26 00:51
flyingrue:文成的櫃檯都工讀生時薪95的 導師也是 總導我就不清楚了 01/28 17:05
flyingrue:習慣上稱點名那種為導師或助導 會台宣的叫總導 講課的是 01/28 17:10
flyingrue:講師...不過我不是那個分部的 不知道會不會有差XD" 01/28 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