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CS_TEACH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1)工作類別:兒童美語 (2)工作內容:美語老師 (3)地區:宜蘭 (4)學生人數:20-30 (5)學生年段:小一~小六 (6)老師學經歷:一年 之後可能會轉成兼職老師, 所以開始在詢問相關的待遇, 包括上課時間、勞健保、、等等, 剛好看到勞保局在五月份新公告的規定: 自98年5月1日起,年滿15歲以上,60歲以下, 受僱從事2份以上工作的勞工(包括臨時工、工讀生), 各服務單位如均屬僱用5人以上之工廠、 、公司、行號、新聞、文化、公益及合作事業之勞保強制投保單位, 各雇主均應為其辦理參加勞保,勞工不得選擇僅於某一單位參加勞保。 並附上勞保局的網址: http://0rz.tw/iIReb 想請問一下~ 醬子是不是就代表公司從98年5月之後 都必須幫兼職人員投保? 勞資須負擔的費用比例仍是以正職人員來計算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6.57.163
ssflyfly:我也想問這個問題 +1 07/15 23:55
DCcheng:那5.1之前都不算囉!??不知道有人可以回答嗎? 07/17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