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orissun:每次看完米蘭老師的文章 都像是黑暗中找到一盞光:) 11/30 16:38
老話一句 法律是用來保護 懂法律的人的(壞人><~)
常常看見有些補教老師會有疑問 使用題庫光碟是否有違反著作權法?
1. 著作權法第三條之三、著作權 :指因著作完成所生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2. 著作權法第三條之12、散布 :指不問有償或無償,將著作之原件或重製物提供
公眾交易或流通。
3. 著作權法第三條之15、公開發表:指權利人以發行、播送、上映、口述、演出、展
示或其他方法向公眾公開提示著作內容。
簡單的來說 如果題目是廠商請人會自己研發的
只要你散佈了 就是侵犯著作權法 沒有是否營利的問題
所以版上老師常會有誤解說 我沒有營利的話就沒有問題
這種想法是錯誤的
接下來談漏洞
1. 著作權法第九條: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關於學校的考試 也是在法令裡面的一輪
所以舉凡學校考試或大考 使用其中的題目 就不造成侵犯著作權
意思就是說 如果某學校的老師使用了x版的題庫光碟來當月考題
接下來你把這個月考題的題目放在你的講義裡面
因為你是使用老師的月考考題 所以就不會造成侵犯著作權
這個洞還挺大的 就不詳談自己研究其中精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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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抄襲人家的著作 這其實也是很不好的方式
不過說真的 我唸書的時候參與好幾本書的製作(""大學研究所""的教科書)
教授怎麼做出來的 這就不明講了
當你為了賺錢而工作的時候 本質就會改變了
不得已投入這行業的就算了
當初抱著理想目標進來的
勿忘初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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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教學這種事情 其實我也還是後輩班弄
很多事情都還在學習
版上老師有部分知道並看過我上生物的方式很奇特
說經驗累積 不如說是多動腦筋思考
當然學習先人的經驗是很不錯的方式
不過不動腦的話永遠也不會成長
我很喜歡並歡迎人家跟我討論生物地科教學
不過希望討論的同時有先想過
甚至還可以提出你的教法 廣進思源
我向來遵行的想法
本質做好 盡本份 很多事情自然就會迎刃而解的
經營補習班也是
對學生該做的事情做 對老師該給的東西要給
人跟人之間都是求互相的
希望老闆給你多點 那你就要拿出點東西給老闆看
帶學生不要當作是種壓力
別忘了 你可能就是黑暗中照亮他的那盞光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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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為什麼只教生物地科? 我都跟理化老師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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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米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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