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OYISH:附議 06/30 09:22
與正式版規 7.0 版相異者,
乃:
(1)明定尊重值日生之規定並有罰則。
(2) 納入新徵人文管理規則並調整版規次序。
(3) 改變若干條之處罰範圍。
(4) 明定輕微違反版規版主可從輕處分之規定於13條.
請各位老師查照.
----------------------------------------------
正式版規 8.0:
(一)徵人文管理規則
1-1
徵人文,限與補教業相關之工作,
且每人每天限PO乙篇,
若相同補習班,
不同ID亦不得重複張貼。
違者,刪文。
1-2
補習班不得以推文方式徵人。
違者水桶 7 天。
並通知原 PO 修改推文,
或刪文。
1-3
(1)徵人文已發表逾 24 小時,
且由板主/小幫手收入精華區首頁後刪除.
(2)版主於置底文中整理近期之徵人文.
(3)置底文中之整理,不會有文章全文,僅有摘要,
徵人文全文在精華區.
(4)置底公告中標明下列幾項:
(A)日期 (B)原po 之 ID (C)徵人職務 (D)徵人地區(寫縣市)
(E)薪水 (至少寫出範圍) (E)於精華區之位置
(5)徵人文中未詳細寫出前項之(1)~(5)點者,
直接刪除不列入整理.
(6)一文多po,同間補習班同日多po,或洗版者,
第一次水桶一月,
第二次水桶三月,
第三次永久水桶.
(二)推文管理規則
2-1
日誌文:不限主題,隨意推文(但不可觸犯犯版規 4 )。
一般文:禁止同時 無關乎原PO 且 無關乎文章主題 的討論。
2-2 罰則:
(1)有聊天嫌疑,由 版主或 值日生 在推文中提醒。
(2)同一日第三犯,水桶一個月。
(三)教師日誌管理規則
3-1
由版主發文,
或由版主指定之人員發文,
其餘老師不可以此文類發文。
違者刪除。
3-2
禁止回文。
違者刪除。
3-3
禁止無意義的連續推文,
尤其是推文娃娃。
違者刪除推文,
並水桶 7 天。
3-4
若有推文吵架之情事,
版主可該日誌刪除,
該日沒收日誌討輪。
(四)一般規定
4.
文章內文應為三行以上,
20字以上,
且為有意義之文章。
違者,刪文。
5.
禁止謾罵(推)文、抹黑(推)文、色情(推)文、人身攻擊(推)文。
違者,刪文劣退,
並水桶三月。
6.
未達第 5 條之程度,
但在文章內或推文中,
語帶酸味引起版友不悅,
或批評其他版上老師的專業,
版主可依情形之輕重,
處以 警告 ~ 水桶 7 天 之處分。
7.
洗版、鬧版。
刪文,劣退,水桶終身。
並向上陳報。
8.
推文洗版。
水桶 7 天。
9.
不歡迎無關於補習班老師、補教業或教學相關之主題之推文或文章。
(EX.政治文)
亦不歡迎徵家教(師/生)之(推)文.
違者,文章刪文,嚴重者水桶 一個月。
以推文犯之,水桶 7 天,
並通知原PO刪去推文或版主依情況刪去文章重發。
10.
值日生可於本版協助版主控管版務,
建議版主作適當處分,
並由版主決定之。
僅因值日生非版主而抗拒建議甚至口吻不當者,
警告 1 次~ 水桶 1個月。
11.
禁止注音文,但描述學生或老師或主任說話語氣者不在此限。
違者,刪文。
12.
除版主外,禁止使用 公告 。
違者,刪文,水桶 15 天。
13.
違反版規相當輕微者,
版主可視情節依本條從輕處分,
甚或僅警告一次或僅代為更改文章名亦可。
(五)施行辦法
14.
本版規 經另一版主推文附議後生效,
未生效前,
適用正式版規 7.0.(可於精華區公告區找尋適用)
--
歡迎來到 yon 侯文詠討論版~
CS_TEACHER 補習班老師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longbow2 來自: 218.161.37.113 (06/30 0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