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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代PO) (以下轉述班主任的回應) 應該是妳吧? 回想9月9號晚上8點多,妳手上提著中秋節公司送的星巴克禮盒, 突然告知我妳的家人要妳做到中秋節,雖然震驚,但仍然尊重妳的決定; 不知妳可否有仔細看過職員守則?上面明文規定離職需提前一個月告知。 對於妳第二次復職,抱有相當大的期待也非常器重妳, 期待妳的加入會使我們團隊更加完善、有效率。至於工作內容和條件, 在妳來面試的時候就已經談的非常清楚, 每週二的檢討會議也時常問妳是否還有任何問題。 妳文章中諸多不實的指控,我也不想再多做回應了, 凡事都有前因後果,也許多花一點時間檢討你自己,妳會有不同的觀點。 作為一個「老師」應該要擁有更多愛心、熱情、責任。 幫孩子提書包,不是為了誰,是為了體貼並幫助年幼的孩子。 即使在網路上也應該要注意自己的發言, 此篇文章已經深深傷害到妳曾經帶過的新生們。 文章已列印下來作為保留,也分享給家長們了。 最後,祝福妳找到一份好工作不要再換了。老話一句,好聚好散。 同事們也已看過妳的文章了,他們都很支持我。 : 以下文長,先感謝各位老師點進來,我非常希望能得到一些建議。 : 八月中(18日)回原本的安親班工作(原先擔任櫃台),職位是雙語安親助理, : 月薪21K+1K,那1K是把所有的補助都包含在內:勞健保、油資(要接送學生)…等。 : 工作內容卻讓我變成了一名雙語安親老師,跟當初說的都不一樣: : 老闆娘要求我帶1、2年級總共11個小朋友,中午要帶孩子回安親班, : 功課檢查除了沒錯誤之外還要要求字體相當端正, : 功課完成之後要複習學校上的課程(全英文),確保小朋友們都會, : 外師派的考卷要幫忙改、或是先看過確定沒錯才交給外師, : 當然,跟家長聯繫溝通也是由我來負責。 : 下午中高年級放學後要接送,要檢查學生的功課(國、數、社),字體依舊要求端正, : 學校如果有考試就要複習、小考; : 由於雙語班的孩子們書包裡總是四、五本英文教科書,非常厚重, : 所以放學的時候幫忙把書包從一樓扛到三樓,回家再幫忙從三樓扛到一樓, : 最後以清掃兩間教室跟一個樓梯間做為一天的Ending,下班是8點半到9點半間的事了。 : (而安親班到我家這段路只要5分鐘) : 「老師」這任務對我來說是新的嘗試,我很努力地去盡我的責任, : 光是要求小小朋友安靜寫功課已經是相當艱難的任務, : 不論是柔性勸導、利誘,還是硬性要求通通都沒用! : 更不用說還有那種哭著說想要回家找媽媽的… : 字體部份擦了又寫、寫了又擦,耐著性子跟小朋友們說明字要怎麼寫, : 到最後變成是我牽著小孩子的手寫…(根本是我在寫作業了) : 好不容易我覺得已經OK了,老闆娘從樓下打來一通電話要我把所有功課拿下去「複檢」, : 之後當著小朋友的面罵我「隨隨便便就讓孩子過關」, : 我想『可能我的標準比較寬吧~』所以隔天我決定抓得更嚴,耗費的時間變得更長, : 她依然不滿意,甚至責怪我說我花的時間太多。 : 到了這星期,我要跟小朋友拿作業的時候小朋友已經不想理我了, : 但我千方百計還是從小朋友手上拿到作業,嚴格地要求他們字體端正、整齊, : 是,她是不會罵說我隨便讓孩子過關了,卻一直唸說我花太多時間, : 一直講說如果是她的話不用一個小時就能處理好了。 : (老闆娘之前曾說過動作慢沒關係但要仔細~第一個月她都會幫忙, :  因為對我來說是新嘗試,但,開學五天了每天都這麼說,讓我心情頓時不大好受!) : 星期一領八月份的薪資,上面的數字讓家人相當不能接受, : 因為是「21K/23(8月應上班日數)*8(實上班日數)」,補助完全沒有, : 那天晚上在網路上搜尋了相關資訊,得知勞基法規定未足月薪資應以: : 經常性薪資/30*到職日數 給付,算一算短少了約2300元, : 本來想隔天去跟老闆娘詢問,但家人阻止了也就沒有動作。 : 老闆娘本身有開時段幫小朋友上發音課,但她會突然要求我代課, : 原因是她還要看普通班4、6年級小朋友的功課,沒時間上, : 可是我那時候還要幫忙複習1年級的課程、盯他們寫外師給的考卷, : 雙語3~6年級的學生也會把寫好的功課拿來給我檢查,結果她說她來看就好。 : 等我幫她上完課下樓的時候,她先是嫌我上課上太久(明明說6:30下課), : 接著又說她只花一點時間就幫小朋友處理好功課,真不知道我為什麼要花那麼久的時間; : 直至昨天為止,一週兩次的發音課我已經幫她上三次, : 下樓之後我一樣沒得休息要繼續看雙語班3~6年級的功課,晚餐也只能下班再吃。 : 回家之後,除了還要完成她吩咐的各式文件、講義(隔天就要交), : 腦子裡想的都是我到底要怎麼做才能做好我的工作, : 想到我每天早上上班前的午餐都吃不下,望著那半碗麵嘆息… : 另外,我只希望下班之後能有自己的一些時間可以看點書, : 結果上班前一天從圖書館借來的書連1/4都翻不到就要還, : 心裡對於這樣的生活開始覺得茫然,畢竟, : 我本來就沒有打算一直待在補教業裡面,這不是我所想要的生活。 : 於是我決定星期五下班前跟老闆娘提出辭職,當然,她問了我離職的理由, : 我佯說我已經另外找到了工作,對方希望我中秋節後就去報到, : 結果她就開飆了! : 「這就是妳的工作態度嗎?草率、任性!把我這邊當收容所嗎? :  妳之前也沒跟我說妳要考公職,如果不是其它老師跟我說我哪會知道, :  要我准妳辭職可以啊,妳去問那間要妳去上班的公司, :  可以讓人這樣說來就來說走就走嗎?妳不要太過份!」 : 之前當兼職櫃檯的時候我也沒有臨時說辭職不幹,也是幫她找到人了才走, : 只是在那中間陸續有人來應徵,卻做不到一星期就突然閃人, : 她就一味認定現在的年輕人根本不想用腦袋做事。 : 真的是我工作態度草率、任性?是草莓族? : 對於一年前大學畢業為了回家而辭掉打工(也是幫小朋友檢查功課,每月2.4K), : 讓老闆一直稱讚工作認真的我來說真的沒辦法認為自己是這樣的人。 : 謝謝大家看完這麼長的文章。(鞠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5.1
akida:職員守則 vs 勞基法? 09/17 17:40
akida:"文章中諸多不實的指控,我也不想再多做回應" 很模糊啊... 09/17 17:43
riddlejester:如果怕傷到新生 業主更不應該讓孩童知道吧? 很怪 09/18 20:12
sowilo:我比較好奇的部分是,將文章轉給學生家長看,是原文轉載嗎 09/19 09:38
sowilo:?還是經過補習班「適當地」潤飾呢?如果把原文轉給家長, 09/19 09:39
sowilo:我相信班部應該是很有自信其內容皆為不實指控? 09/19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