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ce12345x (拿鐵半糖)
看板CS_TEACHER
標題[請益] 老闆不讓我跳槽還把我薪水扣著.....
時間Mon Sep 21 10:26:07 2009
先聲明......我是國中補習班跳槽到高中補習班
怕標題引起誤會XD
以下是我的工作環境工作的環境好了
可以去自介裡面找一下我是LatteXS板友
就讀 新竹113大學 還只是個大二的大學生
我在台北縣某間小小小小型補習班工作(像是公寓式的那種小家教班
擔任的職務只是每週六給學生輔導數理的輔導老師
補習班有開小學的安親班跟國中的英數理家教班
時薪:120/HR 只有每周六上課8hr
一開始的前兩個月主任(也就是老闆)對我的都很不錯
因為學生學習態度比較差(會上課胡鬧 起鬨 甚至可以打斷上課時間很久那種
但是對學生要求比較嚴格 態度也比較強硬所以主任很放心讓我壓國二那個班
(也就是現在國三 那個班是全部裡面最難管的...)
今年四月應徵 到目前九月底也快半年了 老闆是很重用我
但是補習班也才只有三名輔導老師......另外兩個都是七八月才來的
當然會重用我= ="
然後就是會要我去做超過我工作範圍的事
小補習班做些有的沒的雜事我可以接受
我本來就是想來學經驗的 不然我去兼家教就好了
五月要我拿我高中生物的筆記給國三考生"補充"
事實上是我像正式老師一樣把國中生物較重要的考點在兩個小時內完整教完
講義也花了我兩個多禮拜編輯(還要補充學生較弱的實驗部分ˊˋ
七八月時發現我原來可以教全科......
英文.生物.....就莫名其妙變成我該負責的
而且學生真的不是很認真 我時常要把講師教過的重點全部重講一次
真的很累 ( ̄▽ ̄#)﹏﹏
還有竟然拿國中一二年級的社會校用卷要我拿來給國三班考
然後用考試.檢討的方式給學生複習重點 四堂課給學生收了600元....坑人!!
到八月底我真的不想再這樣下去了.....我不想拿學生前途開玩笑
我用工作內容太累的理由推掉開學後他還要我繼續這樣幫國三複習
剛好之前投過履歷的某知名高中補習班希望我去面試
(之前在那邊擔任實習數輔....那邊主任對我印象不錯)
然後我就被錄取了....但是時間卻是很尷尬的禮拜六下午
而且如果我十月底以前不去上班的話機會就要讓給別人了
所以在長考之後決定跟主任說我要辭職
-----------------------------重點來了-------------------------------------
但主任以補教業應該要教完一學期再來做人事異動為由拒絕我離職= =a
然後說我給他一個月的時間緩衝太少
我很不負責任之類的話
然後甚至說要把我八月份的薪水扣著.......(不多...3560 但是還是我的血汗錢@@
星期六下班跟他argue很久之後他開始說
他跟另一間合作的補習班(數學.理化的講師是他們派過來的)現在正鬧的很不愉快
我現在走根本就是有預謀的
然後說我走的話他會很沒面子之類的
(他好像有跟那間合作的補習班嗆聲過說有Latte在他也不怕他們數理老師擺濫之類的話
可是.....這甘我屁事= ="(對不起我火氣上來了
他跟那間補習班有衝突從今年六月就開始了
一直拖拖拖拖到現在還沒解決.....那不就是說我這段時間都不准離職= ='
我只是一個禮拜打工一天的小工讀生耶....
有時要我自己補充資料 還有我上輔導課前我都會先幫學生備課花了我太多時間了
上學期功課因此顧的很辛苦
待遇也一直是這樣 但是卻派給我越來越多上課講師該做的事
這半年期間已經有四家補習班"詢問"我有沒有跳槽的意願
其中兩家還是我們補習班的競爭對手 有更好待遇我也是沒有走
我也沒簽任何的約 沒有任何的保障
去教高中後一個禮拜4小時的課有勞健保 時薪400
可以省下大半時間....又可以更符合我的期望(我想快點買車ˊˋ
我個人真的沒有理由不走了....
當然上面這段話我沒有講...
總是想說人情留一線 加上我真的不是很想跟主任攤牌
最後他只給我一部份的薪水....
2000元....
我真的快凍末條了
而且我九月份也還有接近3000元的薪水他也還沒給我
他一共扣了我4000多元.....這對我而言是滿大的負擔(因為我已經不跟爸媽拿生活費了
以上是我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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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各位老師有以下問題:
1.我這禮拜六還應該去上班媽?
2.我被扣著的薪水該怎麼拿回來.....
3.該怎樣講他才放我走ˊˋ
有勞各位了 先謝謝各位看完這篇文章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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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8.26.141
※ 編輯: Ace12345x 來自: 210.208.26.141 (09/21 10:37)
推 Mar1boro:工作未滿一年,提前一個月告知已經仁至義盡了吧 09/21 10:51
推 wayne1201:該寄存證信函了 09/21 10:53
※ 編輯: Ace12345x 來自: 210.208.26.141 (09/21 11:18)
→ Ace12345x:拍謝有錯字改一下 她就說補習班人不好找 說我沒良心之類 09/21 11:20
推 ceuuirac:你如果當初領完薪水再跟他說 會不會好一點? 09/21 11:45
推 frank2281:補教業中 班主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以保證金為名義 09/21 13:31
→ frank2281:扣押員工薪水 這是違法的 09/21 13:31
→ Ace12345x:請問是哪條法令呢 我想拿給他一看 09/21 14:05
→ Ace12345x:還是沒人回答我三個問題ˊˋ 09/21 14:08
推 chunpiao:不怕撕破臉的話,就嗆他說我要到教育局署名檢舉你 , 09/21 16:05
→ chunpiao:看他怕不怕!保證有效! 09/21 16:06
推 longbow2:薪資不給的話,去勞工局申訴,勞基法 26 條規定不可預扣薪 09/21 16:28
推 longbow2:資作為賠償或違約金. 78 條規定可以處3萬元以下罰金. 09/21 16:29
→ longbow2:78 條用"罰金"這個詞,表示算是刑事犯罪喔~雇主不希望被 09/21 16:30
→ longbow2:檢察官起訴吧~ 另外,如果不給付應給付的薪水,民法上的債 09/21 16:31
→ longbow2:務不履行是會構成的吧~ 09/21 16:32
→ longbow2:總之,要拿錢的法律途徑很多,只是會撕破臉而已~ 09/21 16:32
推 ert31319663:打開天窗說亮話吧,你們之間關係已經打壞了。 09/21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