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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tis (小蕭)》之銘言: : 總之就是被扣了兩個禮拜的錢 : 根據勞基法有工作就有報酬,試聽不收費是老闆自行吸收 : 很多人知道要離職就多少會有些刁難 : 如果是要繼續待態度又有些不同了吧 : 該爭取的就盡力爭取吧 : 小弟還沒升格跑課老師,不知是否真的有此"內規" : 還請先進賜教 簡單一句話就是..... 內規個bird啦 沒簽約的老師就這點非常吃虧..... 但若以calpissky老師的例子 就有幾點可以探討的 1. calpissky老師提出辭職的時間會不會太晚了點 通常是這樣子,跑班老師不管再怎麼不爽一間補習班 待滿一學期都是主顧雙方的共識,老師中途離職對學生有時不是好事 主任再怎麼不喜歡一個老師,通常沒發生重大事故還是會讓老師待完 老師如果不願意留下來,通常在第三次段考前半個月就可以跟主任提一下 主任不要太沒風度,通常還是會讓老師把學期教完 而calpissky在暑假開課後離職 若我是經營者,不爽指數大概在99%吧 早不講晚不講.....開課了才說不幹 洗頭洗一半的 所以那間主任就來髒的 2. 那間主任叫小非常之良好 老師教不好,名聲傳出去還蠻難聽的 但經營者薪水給不滿.........難道都不怕老師出去講 後果可能遠遠大於省下來那幾千塊 (1) 老師如果也來陰的,把學生拉走(沒簽約的反擊) 主任也吃啞吧虧 (2) 老師實名把這件事寫在討論區........沒老師敢來 (3) 老師學生拉不走 乾脆跟家長講經營可能有點問題,因為薪水沒給齊 講出來沒一件是可以讓人接受的 結論:廣結善緣,好聚好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6.2.151
Jetis:遠距離應該拉不太走吧,若錢沒拿回來 (3)看似可行 07/18 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