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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開補教老師版之前, 我有很長的一段時間待在踢雀版。 那段時間心中的感受五味雜陳, 有一種無力, 有一種壓抑, 有一種無法說出口的感受。 除了可以聽到學校老師的苦衷之外, 也發現了某些學校老師對法律認識的不足, 於是曾經發表一些文章跟老師們談法律, 然後在討論中, 我也發現自己的不足。 跟學校老師談法律, 有時候會有一種錯覺, 老師口中的法律, 真的是中華民國的法律? 法律真的是這樣規定的嗎? 我翻翻自己手上的法典, 翻翻大學時的教科書, 翻翻近期的期刊, 會有很多不同的感受。 一直到最近, 寫了一篇文章, 跟老師們談問題, 對於某些案件, 建議老師不用急著對學生提起告訴, 也許身為老師, 先實施法治教育會比較好。 多麼佩服一些老師結合警察對素行不良的學生給予教育, 多麼痛恨一些非當事人的老師, ~~~~~~~~ 在旁邊搧風點火地說"告死學生"。 對於想要對學生提出告訴的老師, 對於誤以為自己沒違法的學生, 讀法律的我, 有一種時空錯亂的感覺。 是老師被社會壓抑了太久, 因此把學生全當成了敵人? 還是學生在歷史上被壓抑了太久, 因此在社會解放中對現在的老師反撲? 究竟誰是始作俑者? 該去同情誰? --------------------- 大學時代就去補習班教數學, 除了本來就很喜歡數學之外, 也是因為讀法律遇到的挫折。 民國八十幾年開始我讀法律, 從那時到現在的法律學都如此, 學說多如牛毛, 身為法律系的學生背不勝背, 有時沒有誰比較對, 端看出題老師是誰。 我不喜歡這些, 因此懷念起中學數學, 於是在補習班教數學, 在大學旁聽微積分、線性代數。 數學求真的特色, 讓我著迷不已。 出了社會, 成了專職的補習班數學老師, 卻發現, 那些學說複雜的法律, 被外界誤解的更嚴重。 甚至有聽說, 只是因為學生一定講不贏老師, 老師在課堂上是權威, 就講一些錯誤的法律知識。 曾聽說學校老師翻閱學生私人的日誌, 發現學生罵他, 因此把學生記大過, 甚至揚言對學生提告。 曾經聽說學校老師在學生抽屜裡看到學生的紙條, 發現學生罵他, 只是兩個學生之間的對話紙, 他就要依此對學生提出告訴。 ~~~~~ 還有老師拿已經被揚棄、修正許久的 特別權力關係 來當自己的保護傘, 當侵犯學生基本權時渾然不知道自己踩在法律的邊緣。 上次跟一個大學同學(律師)聊天, 他還說一個笑話給我聽, 某次他應邀去某學校演講, 一位學校老師舉手, 講了一個法律概念, 那老師講得言之鑿鑿, 並且拿出法典來舉證, 我同學卻愈聽愈奇怪。 後來我同學斗膽跟該位老師借那手上的法典, 才發現是民國90年版的法典, 這七年間法律的修改與當時比, 已經是面目全非了。 難怪他愈聽愈奇怪, 因為學校老師拿的是過期的法典, 說的是過期的法律。 法律那麼複雜, 身為老師都不一定懂, 學生怎麼能全部知道? 對於以為自己沒違法的學生, 先施予法治教育, 不行的話再提告, 比起立刻對他們提告是不是更適合些? 每次想起這個, 我看見書桌上的兩本書, 一本關於數學, 一本關於法律, 我就更加猶豫了起來。 -- 歡迎來到 yon 侯文詠討論版~ CS_TEACHER 補習班老師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longbow2 來自: 218.161.34.61 (12/15 2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