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CT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j100920091126180943 台北 報導 19歲青年撞傷女子,蔡姓姊妹成功判賠;其實家境不好的她們,一開始都只能自 己找資料、想辦法,根本沒想過能成功打贏官司;因緣際會,看到律師謝震武節 目中,「未滿20歲,父母要連帶負賠償責任」的這句話,姊妹花於是追加控告19 歲劉姓少年父母,成功的讓法院一審判賠337萬。 短劇對白:「這是我兒子,他今年19歲。」 短劇中,19歲少年動手打人,不當示範,被打者氣不過,揚言提告。短劇對白: 「我要連你的爸媽一起告,因為他們沒有把你教好,讓你出來亂打人。」 都已經成年,父母也要負責嗎?律師謝震武:「只要20歲以下,他在外面發生這 件事情(打人),原則上,他的法定代理人,(依民法)就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去年9月,節目中這段話,讓正身陷愁雲慘霧中,苦惱沒錢請律師,但又怕官司 慘敗的蔡姓姊妹看到了,瞬間啟發,六法全書翻了翻,依法追加控告肇事劉姓 男子父母,成功判賠337萬。 謝震武:「爭取到自己的權益,我當然很開心,包括在律師費、在諮詢費,這些 省了多少。」 一般來說,刑法規定成年18歲,但以民法來說,成年是20歲,父母得負監督責任, 看電視打官司,不僅省了大筆律師費,也討回了公道。 ◎畫面提供:華視 修改:2009/11/26 18:24 -- http://KevinAction.pixnet.net/blog http://kknews.funp.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5.139
sufeii:正身是誰?我看不懂"去年9月"那一段@@ 11/26 19:16
xochen:讓.正.身陷(悲慘情況)的姐妹.... 11/26 19:21
JayWilliam:應該是2008/09/20播出的那集,板上的LIVE文有詳細紀錄 11/26 19:28
JayWilliam:"[LIVE] 快樂有GO正~第87集" 這篇 11/26 19:28
sufeii:我看成..正身 陷悲慘 又怕"慘敗的蔡姓姐妹"看到..耍笨了 11/26 19:36
tlpil:法律本來就是給懂的人用的 所以這節目很有意義 11/26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