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kSu ( N N I
看板happySUNDAY
標題[建議] 投票期間太長了!
時間Sun Oct 28 22:56:59 2007
投票期間應該不需要到兩星期吧
我覺得三至七天就夠了
畢竟大家都是剛看完的時候最有想法
兩星期之後才公佈投票結果
我想很多人根本都已經忘了那時的內容
這樣看到結果就沒什麼意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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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218.152
推 mel133:強推 10/29 18:09
推 JayWilliam:感謝建議,下周起會將期限縮短 ^^ 10/29 19:23
推 JayWilliam: 本 10/29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