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CT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有點誇張的是 距離比賽還有最後24小時 只知道演唱分數跟人氣分數是6比4 但好像還是不太清楚人氣分數該怎麼計算換算 是我有lag嗎? ※ 引述《Aisne ()》之銘言: : 我覺得啊... : 如果簡訊投票一定要占40%... : 可以用比例配分制,比如簡訊第一名40分, : 第二名39....依此類推,最後一名30分這樣, : 畢竟評審打的分數都是0.1,0.2這樣的差距, : 票數卻都是倍數差,會不會太誇張了點.... : 其實更理想的方式, : 是回復到以往三個燈淘汰制, : 但是不要在演唱途中按燈,而是整首唱完再由評審評估整體表現決定是否亮燈 : (以免造成有多處小bug 但整體詮釋出色的參賽者被做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156
melody113:你沒有lag 製作單位完全沒交待那40%的算法 06/30 20:17
mimifaye:如果我沒有lag,我就要orz了 06/30 20:28
melody113:如果沒交待的話 一般人會覺得是按照得票比例來算吧 06/30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