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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超商寄杯限期兌換合理?消保處:非禮券定型化契約可管 內文:   國人愛喝咖啡,但部分超商限期喝咖啡,第二杯「寄杯」必須在一定期 限內使用。目前業者雖多是提醒性質,並無強制限期,但行政院消保處和民 間消基會皆表示,限期寄杯屬於商業行為,非禮券定型化契約規範範圍,逾 期可視為放棄權利,消費者要留意寄杯期限。   至於部分超商「限期咖啡優惠券」,消費者若逾期使用是否要補差價? 官方和民間的認定不同。行政院消保處認為屬於合法的「促銷行為」,折扣 逾期可回復原價,但超商應充分揭露資訊;民間消基會則主張已違反「禮券 定型化契約」,超商不得記載使用期限。   依據禮券定型化契約,不可記載事項第一條明定,禮券不得限定使用期 限;違者依消保法懲處,業者不改善最重可罰50萬元。   咖啡商機一年數百億元,四大超商有許多促銷手法。有的是第二杯打折 ,消費者可寄杯,例如7—11寄杯無期限,全家在收據聯註明「一周內兌換完 畢」,OK則促銷第二杯大拿鐵優惠期限至5月11日前;萊爾富可一次購買多張 優惠咖啡券,但限期約4個月使用,逾期每杯要補差額。   行政院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說,不論是寄杯或優惠券都屬於促銷手法, 不在禮券定型化契約規範內,就像游泳池業者為了促銷,冬季可以有優惠, 但限定消費者不能在夏季使用,折扣逾期可回復原價。   吳政學說,禮券定型化契約不得限定使用期限,是為了保障消費者手中 的禮券,不因逾期而變成無用的壁紙;超商限期促銷咖啡是合法的商業行為 ,不宜管制,但業者必須在優惠券上充分揭露資訊。   不過,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指出,超商販售多張咖啡優惠券,當然屬 於禮券,發行禮券一定有折扣等誘因,才會吸引消費者購買,咖啡優惠券應 受到禮券定型化契約規範。消費者可主張,超商限期使用咖啡券違反禮券定 型化契約,超商是無效規定;若業者不理會,消費者可向消保官、消基會檢 舉,或走法律途徑。   游開雄說,至於寄杯算是業者提供的方便措施,一般購物必須一次取貨 ,寄杯屬於消費行為的誠信原則,若消費者不在期限內使用,等於拋棄權利 ,確實是禮券定型化契約的模糊地帶;但超商限期一周或十天之內取貨,也 容易引發消費糾紛,必須由雙方磋商。 萊爾富:促銷優惠期限早註明 【記者葉卉軒/台北報導】   萊爾富優惠咖啡券有4個月的使用期,逾期每杯要補差價,雖然行政院 消保處認為是合法促銷行為,民間單位消基會卻說違反禮券定型化契約。對 此,萊爾富公共事務部經理彭博璋指出,優惠咖啡券的規畫當初是來自「促 銷活動」的概念,既然是活動就一定有開始和結束的時間,而店家也都有明 確和消費者說明。   因此,一旦活動結束了,若再繼續使用優惠咖啡券當然需要補差額。 來源: 2016-05-01 15:05 聯合晚報 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http://udn.com/news/story/7266/1665683 -- Albert Einstein: The most powerful force in the universe is compound interes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3.191.1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VS/M.1462106684.A.4D8.html
boards: 我小七還寄了二百多杯,五年前寄的,另二間全家加起來有一 05/01 20:51
boards: 百多杯拿鐵,二年前寄的,下午去喝了二杯 05/01 20:51
destiny02: 純噓樓上.... 05/01 21:01
PAYPASS: 店家接受寄杯 你有事嗎 05/01 21:31
joyce521: 我全家之前超過還是可以換 05/01 21:36
nching2: 那是店家給方便,不要認為那是應該 05/01 21:41
tdkblur: 蕭譏穢每次言論真的是奇葩 很愛裝傻把一堆東西混在一起扯 05/01 21:49
pp5542: 朝聖一樓................. 05/01 22:10
arl: 寄200多杯如果換加盟主的話..店家是可以不認帳的吧..? 05/01 22:27
GeeGoddess: 一樓...... 05/01 22:31
sbtiagr: 商品兌換等於禮券嗎? 應該不同吧? 05/01 22:33
sbtiagr: 萊爾富是直接推咖啡8~9杯$299 05/01 22:36
wiabc: 不給寄杯的店才是頭殼壞掉,寄杯幾乎保證有第二次的來客數 05/01 23:26
wiabc: 便利商店衝來客數這麼重要,有第二次來的機會就有買其他東 05/01 23:27
wiabc: 西的機會,還能賭客人把那張小白單弄不見就賺了一杯 05/01 23:28
wiabc: 萊爾富那個跟一般在講寄杯的方式不太一樣.. 05/01 23:29
justo180: 店家給方便就沒什麼應不應該的討論了.一定衡量利大於弊 05/02 00:31
justo180: 才會給方便,不然店家沒事給自己麻煩幹嘛 05/02 00:31
justo180: 也許加盟主覺得整體有利的啊,第一線的店員當然不爽 05/02 00:32
justo180: 雖然也不知道店員為何會不爽,寄杯的咖啡跟當次付款的咖 05/02 00:34
justo180: 啡,做起來難易度有差嗎? 05/02 00:34
virkin: 一直說寄杯是店家給方便 如果真的那麼為難 請不要推銷! 05/02 02:15
justo180: 給方便還不是希望顧客回流,不就各取所需,何必講的好 05/02 02:20
justo180: 像是單方面回饋客戶額外施恩一樣 05/02 02:20
f12345678900: 推樓上 本來就各有賺到 05/02 05:27
boards: 更正,上面是指目前還剩下的,小七那時寄四百多杯,前年 05/02 06:17
boards: 還糟搶劫綁店員,全家共寄250杯,另有抹茶券10張,不知跑 05/02 06:17
boards: 去哪了=_= 05/02 06:17
boards: 遭 05/02 06:18
boards: 對了,我是買一送一時才會寄杯 05/02 06:21
boards: 看到那家小七被強盜搶劫,還以為我的咖啡要飛了呢 05/02 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