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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商店名稱】:7-11 【感想內容】: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2352589.shtml 看了...上述新聞其中一段話後~~ 有非常大的感想.... 「服務人員則會以「目測」方式判別購買者是否已年滿18歲。 對於看似未成年,卻表示已滿18歲的消費者, 結帳人員會以委婉方式,進一步請求其出示年齡證明。 如果消費者拒絕,門市人員也會婉拒其購買。」 感想:當此法律要執行時!相當困難~~~ 現在的小孩子相當早熟!打扮相當成熟!有時用目測的! 還看不出來!一不小心就賣給未滿18的小孩子~~ 嗯!還要考慮到「他們的年齡正值血氣方剛(記者用語)」 不爽你不賣煙給他...馬上就是嗆超商人員...<--我已經遇到很多次了~ 第一線的服務人員...相當為難!賣了被罰!不賣被客人嗆! 雖然大部分未滿18的客人皆能配合! 但~少部分咧....是我們PT被幹譙....煙害防制法是誰訂定的> < 它是個落實面相當困難的法律....實施好幾年...為了防止吸煙人口增加 但是~依我值班經驗告訴我!學生吸煙的族群暴增不少!這樣子~ 其下場:1.曾經有未滿18的國中生....過來買煙~ 穿制服....當然看的出來!....不賣囉~ 他:為何不賣!我滿18咧!<---跟我扯耶! 我:那!麻煩請你相關証件出示一下!謝謝~ 他:啃!...看啥証件啦...我跟你說我滿18就是滿了! 我:保持微笑(忍住!不能生氣)...嗯! 同學...不要為難我們超商人員...我們只能照法律規定走 不好意思!我賣的話!會被罰錢的啦~ 他:不爽的...走出門市!還瞪我一眼<--有夠流氓的死小孩! -- 天真~在你年幼的時候是一種美德~ 在你長大以後..變成一種垢病...換個名字叫..幼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73.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