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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llow27 (龜仔)》之銘言: : B1984107您好: :   : 我是財法系學會會長,針對您提出的兩件事情,於以下分別述說: :   : 一、系費 :   系學生會成員為本系全體學生,舉辦各種活動,因此本系學生享有權利,亦負有義務 : ,按照「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系學生會組織章程」第六條第二項規定,本會會員有繳納 : 會費之義務。因而我們才會要求本系學生均要繳交會費。又郭主任因公務繁忙,於註冊當 : 日不能全程在場,便委請教官向同學說明系費繳納之必要。 :   為了得以順利使系學會運作下去,務請同學繳交會費。教官係柔性勸導繳交,如果同 : 學有困難,我們會請助教安排時間,使同學與主任見面並詳談原因。 :   關於系費收支,我們會做公開徵信,於管理一樓的佈告欄上放上各活動的費用支出, : 以利大家了解系學會的運作情形,如有任何意見,也歡迎與我們溝通。謝謝! 系費我認為就跟班費一樣!有繳的必要,而且收費是採一學期收一次 這點不可否認相當公平,各轉學生對此都沒什麼意見!覺得可以接受! : 二、系服 :   關於系服,對於轉學生確實是自由購買。可能是助教說明內容時讓轉學生認為系服是 : 強制購買的。 並沒有自由購買,學生轉述教官:沒有收據不能蓋章!先去繳費。 一群轉學生跟成辦同學說,以前我們學校都不用強迫繳費或買系服! 為什麼中原要? 承辦人:要維持系上傳統 :   因為大二以上的系服沒有庫存,按照歷屆轉學生的系服都是和大一新生一樣,因而轉 : 學生購買之系服亦與大一新生相同。又我們認為以後系上有辦活動,有時需全體穿著系服 : ,轉學生若無穿著系服,可能會比較突兀,因而才希望轉學生也能購買系服。我們已個別 : 通知轉學生,購買系服,可以自由決定。 沒有自由決定!似乎是強迫決定,再說大二穿著大一系服走在路隊中 你覺得不突兀嗎? : 對於以上的事情,若有誤會,本人感到非常抱歉,且為了避免大家以訛傳訛,本人特此為 : 聲明,請查照。 一點誤會都沒有!請請示各屆轉學生!!! 法律系應該是要最有正義感,你們心中那把尺在哪? 法律就是要維持社會正義的不是嗎? :                         財法系學會會長 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63.165
romo:恩...你這篇應該不能po歐 過時間了 09/09 18:40
YWSuen:公告看過了嗎...雖然是苦主 QQ 09/09 18:40
yuppiehao:另外開個標題可能比較好? 09/09 18:41
PUTOUCHANG:你錯失戰的良機了 09/09 18:42
romo:樓上....他是這串的原PO.......... 09/09 18:43
a7420852:違規...也是系學先違規的... 09/09 19:33
ke19721972:你確定法律系是最有正義感嗎?HAHA 09/09 20:42
assass:樓上想釣誰? 09/09 21:37
twomore06:無言 09/09 23:16
mingyang727:看完財法系那篇哪裡看到正義?只有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09/09 23:18
yisheng7869:明天如果還是繳完系費才能註冊,那只好再申訴去教育部 09/09 23:21
tommy155014:推樓上 09/09 23:37